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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法制辦組織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年審法律知識考試

6月24日-25日和6月30日,2017年度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審驗考試和補考工作在菏澤醫專統一進行。來自全市各縣區、市直各部門的3055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了審驗考試,6月30日,對600餘名不及格人員又進行了補考。

考場現場

為做好執法證審驗工作,今年5月,省政府法制辦專門下發了審驗工作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採取得力措施,嚴肅考風考紀,高品質完成執法證審驗工作。為此,市法制辦專門下發《關於做好2017年度全市行政執法證件審驗和申領工作的通知》,

對審驗培訓考試和補考工作進行專門安排部署,對審驗紀律進行強調和明確,全面確保了審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山東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規定,行政執法證件是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時的身份證明,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必須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執法人員取得行政執法證件需經嚴格的資格認證和法律培訓程式,

行政執法證件每兩年審驗一次,到期未經審驗的證件為無效證件,持過期失效證件不得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否則,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近年來,省市政府法制機構加大了執法證件監管力度,嚴格申領程式,嚴格審驗培訓,嚴把證件身份關、資格關、培訓關、考試關、審驗關,定期對執法證件進行清理,認真落實行政執法退出制度,

執法證件實現了動態化管理。

據悉,審驗後頒發的新行政執法證為“第三代”行政執法證,科技含量高,防偽功能強,特別是該執法證具有的“二維碼”掃面功能,更方便管理相對人行使監督權。具體程式是:執法人員在亮證執法、表明身份,或者行政管理相對人在接受執法人員檢查時,對執法人員出示的行政執法證,廣大群眾可利用手機等移動終端對執法人員出示的執法證進行手機掃描,

辨識執法證真偽,行使監督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