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一男子被電動車上裝遮陽傘刮傷
6月30日下午1時許,在市中區某事業單位上班的白女士騎電動車經過興安街附近時,由於拐彎時遮陽傘擋住了視線,與步行的周先生擦肩而過,不料周先生的頭部與白女士電動車上的遮陽傘來了一個親密接觸,
由於近段時間天氣較熱,陽光照射比較強烈,白女士特意到家附近一家電動車維修店,請師傅在她的電動車把上安裝了一把遮陽傘。
針對此事,記者在文化路、建設路、解放路等地都看到不少加裝了遮陽傘的電動車和三輪車。與往年不同,今年不少車輛加裝的遮陽傘都是加長、加寬版的,這些傘的長度在2米左右,寬度約1.5米。除了加長版遮陽傘外,記者發現有些體型較大的電動車甚至為車輛加裝了類似頂棚一樣的固定遮陽棚。
在此,交警提醒市民,電動車加裝遮陽傘,改變了電動車的外形,這是違反相關規定的。並且在電動車上安裝遮陽傘後,行駛過程中阻力會增大,若遇到大風或者大型車輛經過時,由於傘的面積過大,電動車就會左右擺動,導致車輛失去重心,發生側翻,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此外,一些面積比較大的遮陽傘,既遮擋騎車人的視線,也極易刮蹭行人和其他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