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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這五類證明不再需要你自己提供了

證明“你媽是你媽”、“自己是自己”、“你爺爺已去世”……近年來,

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證明”事件層出不窮。為切實解決“辦證多、辦事難”問題,棗莊市清理規範了一批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五類證明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7月4日上午瞭解到,為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根據中央、省關於優化服務改革工作部署,棗莊市各級機構編制、政務服務管理、法制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完成了市、區(市)、鎮(街)三級公共服務事項目錄,

清理規範了一批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共清理規範證明蓋章材料233項,並及時向社會做了公佈,為企業群眾辦事創業創造了便利,為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創造了良好政務生態。

據棗莊市編辦副主任吳震介紹,在清理規範證明蓋章材料工作中,棗莊堅持了“五個凡是”的原則:凡是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凡是政府部門制發的證照,

相關資訊已經進行登記的,不得要求申請人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凡是本部門出具的批件、規範性檔,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凡是部門內、部門間可以通過溝通、查詢、資料共用、資訊比對、徵求意見等方式獲取資訊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凡是屬於同一事項不同辦理環節需要的證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供。

據介紹,為了保證工作取得實效,相關部門從4000多項行政權力事項和600余項公共服務事項入手,

尋找可能出現“奇葩證明”、“無謂蓋章”的事項線索。從辦事人的角度出發設計了調查問卷,面向全社會發佈“關於全面清理“奇葩證明”“無謂蓋章”徵求意見的公告”。同時發動部門自查,請部門單位自行梳理填報。

據不完全統計,棗莊全市各級各部門在為群眾辦理事項、提供服務時,減少了大約900項證明材料,既節約了辦事成本,也大大縮短了辦理時限。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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