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檢護航」釋法和解促“三贏” 青島市城陽區檢察院推行“雙向說理”釋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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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瑣事爭吵,就拔刀相向怒傷室友,導致一人重傷、一人被拘的嚴重後果。面對懵懂少年的悔恨淚水,是就案辦案,還是化干戈為玉帛?青島市城陽區檢察院未檢辦的檢察官適時啟動“雙向說理”釋法機制,
一時衝動釀大禍
2017年5月一天的晚上,在山東青島某學校的男生宿舍裡,17周歲的王某某與舍友因瑣事發生爭執並撕扯了幾下。怒氣難消的王某某跑到校外買了把水果刀,
很快,案件被送到了青島市城陽區檢察院。面對這麼一起案情簡單、證據清楚的普通刑事案件,承辦該案的未檢辦檢察官心裡卻沉甸甸的。
原來,王某某自小父母離異,父親忙於生計對其疏於管教,加之父親與繼母重組家庭後,
“雙向說理”解心結
“讓嫌疑人真心悔罪,讓受害人化解心怨,讓雙方家庭儘快走出陰霾,這是我們開展‘雙向說理’的初衷和心願。”辦案檢察官說。
檢察官在依法辦案的同時,積極與嫌疑人王某某談心,耐心地為他講解其行為的嚴重性和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
作為“雙向說理”另一關鍵環節,受害人一方能否化解怨氣,是案件走向和解的關鍵所在。檢察官充分考慮當事雙方是同學兼舍友的關係,積極與被害人及家屬釋法說理,努力消除受害人心理陰影,耐心做好心理疏導工作,最終促使受害人放下心結,對王某某表示了諒解。
經過檢察官的不懈努力,王某某真誠悔罪,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並積極向受害人進行了賠償。據此,檢察官啟動認罪認罰從寬機制,使案件快速辦結,王某某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以案釋法”促“三贏”
“這是一起發生在校園內的故意傷害案件。校園暴力行為不僅給受害者帶來身體和心理的傷害,而且危及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安全。通過開展以案釋法,我們要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者在內的更多學生認識到校園暴力的法律後果,並引以為戒,避免這一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城陽區檢察院未檢辦負責人說。
“釋法一小步,法治一大步。我們通過以案釋法,以理服人,不僅要實現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雙向保護,更要用最為貼近群眾的方式,廣泛開展釋法活動,最大限度地促進社會和諧,提升司法文明,使我們的普法教育、法治實踐能夠走得更遠。”城陽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盛瑞策說。
經過檢察官的不懈努力,王某某真誠悔罪,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並積極向受害人進行了賠償。據此,檢察官啟動認罪認罰從寬機制,使案件快速辦結,王某某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以案釋法”促“三贏”
“這是一起發生在校園內的故意傷害案件。校園暴力行為不僅給受害者帶來身體和心理的傷害,而且危及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安全。通過開展以案釋法,我們要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者在內的更多學生認識到校園暴力的法律後果,並引以為戒,避免這一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城陽區檢察院未檢辦負責人說。
“釋法一小步,法治一大步。我們通過以案釋法,以理服人,不僅要實現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雙向保護,更要用最為貼近群眾的方式,廣泛開展釋法活動,最大限度地促進社會和諧,提升司法文明,使我們的普法教育、法治實踐能夠走得更遠。”城陽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盛瑞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