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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地流轉的兩種形式分析,很多農民都有這個期待

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修訂,農民也感覺到土地的價值也在不斷提升;

而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外出打工、創業,隨之帶來的問題是越來越多的土地被閒置,

無人打理耕種的現象也越來越多,

土地資源的浪費也受到國家的重視;

土地流轉早在幾年前已經開始實施,

也有越來越多的農業合作社和種植大戶承包土地進行種植,

而今年的土地流轉形式和價格也備受關注:

1,自主流轉形式

農民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等承包期截止以後,土地承包權依然屬於原來的農戶。

2,協力廠商土地流轉

通過協力廠商進行專業的土地價值的分析,得到這塊地更合理的利用價值,這樣的方式能夠促使流轉方和承包方都能夠利益最大化,也就是所謂的協力廠商土地流轉平臺,雖然目前尚未成熟,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慢慢將會實現。

筆者認為,無論是承包大戶還是協力廠商土地流轉平臺,只要給予農民合理的土地流轉價格,相信很多的農戶都願意把自己的土地交給對方使用,自己能夠有更多的時間去外打拼,畢竟現在的80後不會種地,90後不想種地,誰來耕種土地 儼然已經成為目前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