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市新市區法院家事法庭兩年審理糾紛2500余件 法官溫情平息“離婚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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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烏魯木齊訊(記者 任優 通訊員 孟祥傑)6月29日,
“為了離婚也不是第一次上法庭了,我不會做任何讓步。”
“我懶得和你說,讓法官來判。”
……
2016年7月,丈夫王某到法院起訴離婚,鑒於雙方感情尚未徹底破裂,法院不准予離婚。今年7月,兩人再度起訴離婚,並因為財產分割問題鬧得不可開交。
當天,兩人推開烏市新市區法院家事法庭的門,看到法庭內擺放著柔軟的座椅,
家一般的氛圍,令兩人緊鎖的眉頭舒展開了。
“今天我們把問題都說開。”法官羅軼見兩人情緒平和,開始調解。
“我經濟能力有限,只能拿出來2萬元給你。”王某說。
“2萬元太少了。”方某十分不滿。
兩人互不相讓,調解陷入僵局。羅軼見此情形,決定改變“策略”。
羅軼讓王某先到門外去,
“算了,分手吧,但4萬元是我的底線。”方某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對方某“摸底”後,羅軼示意其到門外等,讓王某進來。
接著,羅軼又對王某進行疏導:“婚姻除了感情,還需要經營。你們結婚3個月就開始鬧離婚,若選擇分開,也別有怨恨,以後各自好好生活。”
聽著法官語重心長的勸說,王某說出了自己的苦衷,
“背靠背”談話之後,羅軼明白了兩人的想法,隨後又進行“面對面”調解,經他釋法說理,王某和方某最後選擇和平分手。
兩人在調解書上簽了字,雙方自願解除婚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屋歸方某所有,方某給付王某5萬元。
“離婚折騰了一年,我只想能好好和他聊聊,
“雖然你們的夫妻關係從法律上已經解除,但你們要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希望在今後的生活中或下一段婚姻裡,學會體諒和寬容。”羅軼寄語二人。
羅軼說,“婚姻家庭類案件摻雜著親情,僅憑一紙判決不能根本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只有融情於法,才能圓滿地解決一件件家事糾紛。
據瞭解,烏市新市區法院家事法庭自2015年2月成立至今,共受理涉及婚姻、繼承、贍養撫養類家事糾紛2500餘件,結案率93%,案件調解率達60%以上,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要求,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