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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司機用皮卡車裝400升柴油 還停路邊暴曬

3月21日上午10點半,市交通執法總隊直屬支隊大學城大隊與轄區交巡警支隊、陳家橋派出所在大學城地區電子校附近聯合執法過程中,

查獲一輛牌照為渝DQ56**的輕型普通貨車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經調查,該車為2016年8月份購買的新車。駕駛員鄧某為圖方便於2017年3月16日購買了400升柴油,裝在一個大車油箱和9個塑膠桶中,用於自家3輛挖掘機加油。

駕駛員在買好柴油後,因不急於加油,就直接將載有柴油的皮卡車停在某加油站對面的馬路邊,

置於陽光下暴曬。

3月21日上午,駕駛員在開車將柴油拉到青木關某工地上給挖掘機加油途中被查獲。而被查獲時,鄧某用來遮掩油桶的幕布已開始滲透滴油。

據駕駛員鄧某陳述,他從來沒有柴油是危險貨物的概念,也不曉得用私家車裝柴油的危險性和後果,只是覺得自己買油來自己加很方便,就這樣做了。

交通執法人員對鄧某進行法制宣傳,

並對其出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可處以3萬至10萬元處罰。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