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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同這個國家建立了最新型的“夥伴關係”(附中國對外“夥伴關係”盤點)

兩會結束後,習近平外事活動頻繁。21日,習近平會見了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宣佈雙方建立創新全面夥伴關係。這一夥伴關係,是第一次提出。

一個新跡象是,中國與一些國家的夥伴關係中,

“創新”一詞近年開始出現。如,中國瑞士2016年4月確立“創新戰略夥伴關係”。

與此相呼應的是,在中國五大發展理念中,“創新”位居首位。杭州G20峰會提出“共同創建創新、活力、聯動、包容的世界經濟”,同樣把“創新”放在首位。越來越多的信息量顯示,中國對“創新”的重視程度,堪稱史無前例。

近年來,中國特色大國外交中,“構建全球夥伴關係網絡”是一大創新成果。

2014年11月,習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會議上正式提出,“要在堅持不結盟原則的前提下廣交朋友,形成遍佈全球的夥伴關係網絡”。這包括兩個層面的內涵:其一,建立夥伴關係的前提是堅持不結盟原則;其二,中國的夥伴關係網絡遍佈全球。

與不同的國家,中國建立了不同的夥伴關係,

比如與巴基斯坦,是“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係”。與波蘭,“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與德國,是“全方位戰略夥伴關係”等。

2016年4月時,中國國務委員楊潔篪曾表示,當時中國已同80多個國家、地區或區域組織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夥伴關係,努力走出一條“對話而不對抗,結伴而不結盟”的國與國交往新路。

【中以創新全面夥伴關係】

國家主席習近平21日在釣魚臺國賓館會見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宣佈雙方建立創新全面夥伴關係。

【中以創新合作】

習近平指出,中以建交25年來,雙邊關係總體保持平穩健康發展。兩國高層互訪頻繁,務實合作穩步推進,人文交流日益密切。特別是近年來,中以創新合作有力推動了兩國關係持續向好發展。

兩國建立創新全面夥伴關係將進一步推動中以創新合作,更好實現優勢互補,為兩國人民帶來更多實實在在的好處。

【雙方3個要】

雙方要加強政治溝通,密切各領域各層級交往,增進相互瞭解和信任;

要加強發展戰略對接,在共建“一帶一路”框架內,穩步推進重大合作項目,重點加強科技創新、水資源、農業、醫療衛生、清潔能源等領域合作,拓展兩國務實合作深度和廣度;

要鞏固兩國關係民意基礎,

加強教育、文化交流合作。

【和平、穩定、發展的中東】

習近平強調,中國同中東國家聯繫越來越緊密。一個和平、穩定、發展的中東符合包括中以在內各方的共同利益。以巴問題始終對中東局勢有著長期深遠影響,中方讚賞以方將繼續以“兩國方案”為基礎處理以巴問題。儘早實現以、巴兩個國家比鄰而居、和平共處,既是以巴雙方乃至整個中東地區的福祉所在,也是國際社會眾望所歸。

【願看到中國在中東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

內塔尼亞胡表示,我此次訪華成果豐碩。以中友好交往歷史悠久。以色列十分欽佩中國的歷史、發展成就和在當今國際社會的重要作用。以色列將繼續堅持一個中國政策,願以此次建立以中創新全面夥伴關係為契機,充分發揮兩國科技創新優勢,深化雙方在清潔能源、農業、投資、金融、醫療服務等領域密切合作,造福兩國人民,並促進世界發展繁榮。以方願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框架下基礎設施等合作。以色列願看到中國在中東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

劉延東等參加會見。

另附:

盤點部分中國對外的“夥伴關係”

到底什麼是夥伴關係?中國在世界上有多少“夥伴”?他們有什麼不同?

夥伴不同于同盟。同盟的合作成員間一般簽署具有國際法意義條約,要承擔約束力強的責任,並針對某些目標而合作。而“夥伴關係”一般不簽署任何條約,彼此不受結盟條約和義務約束。中國與他國的夥伴關係一般以雙方元首聯合聲明為標誌確立。

名稱不同表明合作領域和關注點不同。簡單的說,“全面”或“全方位”指的是合作領域多、範圍廣;“戰略”指的是在雙邊或多邊國際事務中,在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有交集,關係重要,領域高端;“合作”指的是政策相互協調、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其中不加戰略修飾語的合作多指經濟合作;“友好”指的是政治關係良好。這些詞彙的排列組合構成不同側重點,形容強調點不同的夥伴關係。

1、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俄羅斯(2011)

2、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巴基斯坦(2015)

3、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越南(2008)、老撾(2009)、柬埔寨(2010)、緬甸(2011)、泰國(2012)

4、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印度(2005)、韓國(2008)、土耳其(2010)、阿富汗(2012)、斯里蘭卡(2013)、孟加拉(2016)

注:2014年,中印宣佈要構建“更加緊密的發展夥伴關係”。

5、全方位戰略夥伴關係:德國(2014)

6、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英國(2004)、法國(2004)、義大利(2004)、西班牙(2005)、葡萄牙(2005)、希臘(2006)、丹麥(2008)、南非(2010)、哈薩克(2011)、巴西(2012)、秘魯(2013)、墨西哥(2013)、馬來西亞(2013)、印尼(2013)、白俄羅斯(2013)、阿爾及利亞(2014)、阿根廷(2014)、委內瑞拉(2014)、澳大利亞(2014)、紐西蘭(2014)、蒙古(2014)、埃及(2014)、沙烏地阿拉伯(2016)、伊朗(2016)、波蘭(2016)、烏茲別克斯坦(2016)、塞爾維亞(2016)、智利(2016)、厄瓜多爾(2016)

歐盟(2003)

注:2015年,中英關係宣佈構建“面向21世紀全球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7、戰略夥伴關係:

加拿大(2005)、奈及利亞(2006)、安哥拉(2010)、愛爾蘭(2012)、阿聯酋(2012)、吉爾吉斯斯坦(2013)、塔吉克斯坦(2013)、土庫曼斯坦(2013)、烏克蘭(2013)、卡達(2014)、哥斯大黎加(2015)、蘇丹(2015)、約旦(2015)、斐濟(2015)、捷克(2016)

東盟(2003)、非盟(2004)

注:中國和愛爾蘭稱“互惠戰略夥伴關係”,強調互惠。

8、創新戰略夥伴關係:瑞士(2016)

9、全方位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比利時(2014)

10、全方位合作夥伴關係:新加坡(2015)

注:中新關係定位為“與時俱進的全方位合作夥伴關係”。

11、全面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羅馬尼亞(2004)、保加利亞(2014)、馬爾地夫(2014)

注:中國和馬爾地夫是面向未來的全面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12、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衣索比亞(2003)、克羅埃西亞(2005)、坦尚尼亞(2013)、剛果(布)(2013)、肯亞(2013)、荷蘭(2014)、東帝汶(2014)、加蓬(2016)

注:中國和坦尚尼亞為“互利共贏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中肯為“平等互信、互利共贏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13、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匈牙利(2004)、塞內加爾(2014)

14、面向未來的新型合作夥伴關係:

芬蘭(2013)

(以上整理,部分參考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宏觀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陳曉晨文章《中國對外“夥伴關係”大盤點》)

也是國際社會眾望所歸。

【願看到中國在中東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

內塔尼亞胡表示,我此次訪華成果豐碩。以中友好交往歷史悠久。以色列十分欽佩中國的歷史、發展成就和在當今國際社會的重要作用。以色列將繼續堅持一個中國政策,願以此次建立以中創新全面夥伴關係為契機,充分發揮兩國科技創新優勢,深化雙方在清潔能源、農業、投資、金融、醫療服務等領域密切合作,造福兩國人民,並促進世界發展繁榮。以方願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框架下基礎設施等合作。以色列願看到中國在中東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

劉延東等參加會見。

另附:

盤點部分中國對外的“夥伴關係”

到底什麼是夥伴關係?中國在世界上有多少“夥伴”?他們有什麼不同?

夥伴不同于同盟。同盟的合作成員間一般簽署具有國際法意義條約,要承擔約束力強的責任,並針對某些目標而合作。而“夥伴關係”一般不簽署任何條約,彼此不受結盟條約和義務約束。中國與他國的夥伴關係一般以雙方元首聯合聲明為標誌確立。

名稱不同表明合作領域和關注點不同。簡單的說,“全面”或“全方位”指的是合作領域多、範圍廣;“戰略”指的是在雙邊或多邊國際事務中,在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有交集,關係重要,領域高端;“合作”指的是政策相互協調、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其中不加戰略修飾語的合作多指經濟合作;“友好”指的是政治關係良好。這些詞彙的排列組合構成不同側重點,形容強調點不同的夥伴關係。

1、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俄羅斯(2011)

2、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巴基斯坦(2015)

3、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越南(2008)、老撾(2009)、柬埔寨(2010)、緬甸(2011)、泰國(2012)

4、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印度(2005)、韓國(2008)、土耳其(2010)、阿富汗(2012)、斯里蘭卡(2013)、孟加拉(2016)

注:2014年,中印宣佈要構建“更加緊密的發展夥伴關係”。

5、全方位戰略夥伴關係:德國(2014)

6、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英國(2004)、法國(2004)、義大利(2004)、西班牙(2005)、葡萄牙(2005)、希臘(2006)、丹麥(2008)、南非(2010)、哈薩克(2011)、巴西(2012)、秘魯(2013)、墨西哥(2013)、馬來西亞(2013)、印尼(2013)、白俄羅斯(2013)、阿爾及利亞(2014)、阿根廷(2014)、委內瑞拉(2014)、澳大利亞(2014)、紐西蘭(2014)、蒙古(2014)、埃及(2014)、沙烏地阿拉伯(2016)、伊朗(2016)、波蘭(2016)、烏茲別克斯坦(2016)、塞爾維亞(2016)、智利(2016)、厄瓜多爾(2016)

歐盟(2003)

注:2015年,中英關係宣佈構建“面向21世紀全球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7、戰略夥伴關係:

加拿大(2005)、奈及利亞(2006)、安哥拉(2010)、愛爾蘭(2012)、阿聯酋(2012)、吉爾吉斯斯坦(2013)、塔吉克斯坦(2013)、土庫曼斯坦(2013)、烏克蘭(2013)、卡達(2014)、哥斯大黎加(2015)、蘇丹(2015)、約旦(2015)、斐濟(2015)、捷克(2016)

東盟(2003)、非盟(2004)

注:中國和愛爾蘭稱“互惠戰略夥伴關係”,強調互惠。

8、創新戰略夥伴關係:瑞士(2016)

9、全方位友好合作夥伴關係:比利時(2014)

10、全方位合作夥伴關係:新加坡(2015)

注:中新關係定位為“與時俱進的全方位合作夥伴關係”。

11、全面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羅馬尼亞(2004)、保加利亞(2014)、馬爾地夫(2014)

注:中國和馬爾地夫是面向未來的全面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12、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衣索比亞(2003)、克羅埃西亞(2005)、坦尚尼亞(2013)、剛果(布)(2013)、肯亞(2013)、荷蘭(2014)、東帝汶(2014)、加蓬(2016)

注:中國和坦尚尼亞為“互利共贏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中肯為“平等互信、互利共贏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13、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匈牙利(2004)、塞內加爾(2014)

14、面向未來的新型合作夥伴關係:

芬蘭(2013)

(以上整理,部分參考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宏觀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陳曉晨文章《中國對外“夥伴關係”大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