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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佈!梅州2017中考錄取分數線出爐

今天上午,梅州市教育局局長吳壽康、東山中學校長安國強作客梅州電臺新聞台《行風熱線》特別節目,

發佈2017年中考錄取分數線並現場接受媒體記者、考生和家長的諮詢提問。

梅州十所示範中學及梅縣區外國語學校錄取分數線如下:

第一批:市屬2所示範中學

1.【廣東梅縣東山中學】918.4分;補錄:899分

2.【梅州市曾憲梓中學】876.1分;補錄:871.5分

第二批:各縣(市、區)屬8所示範中學及梅縣區外國語學校

1.【梅江區】梅州中學 819.5分;補錄:834分

2.【梅縣區】梅縣區高級中學 858分;補錄:831.5分

3.【興甯市】興甯市第一中學 855分;補錄:809.5分

4.【平遠縣】平遠中學 849分;補錄:796分

5.【蕉嶺縣】蕉嶺中學 847分;補錄:772分

6.【大埔縣】大埔縣虎山中學 819.5分;補錄:760.7分

7.【豐順縣】豐順中學 766分;補錄:721.8分

8.【五華縣】五華縣水寨中學 828分;補錄:802.5分

9.【梅縣區外國語學校】857分

錄取時間安排: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分6個階段進行:

1.7月11日: 第一批錄取學校普通生、指標生、特長生錄取。

2.7月12-13日: 第二批錄取學校普通生、指標生、特長生錄取。

3.7月14日:第三批錄取學校普通生、指標生錄取。

4.7月17日—20日:第四批一般普通高中和民辦高中新生錄取。

5.各級各類中職學校按省招生辦規定時間進行。

6.未完成招生計畫的普通高中補錄時間為9月11日至14日。

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畫情況: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畫2,

4118人,比去年減少4942人。其中,第一、二批次招生學校招生9408人(普通生4677人,指標生4442人,特長生289人)。比去年減少792人;第三批招生學校招生5280人(普通生2763人,指標生2400人,特長生117人)。比去年減少820人;第四批招生學校招生9430人。比去年減少3330人。各類中職學校招生計畫1,1500多人(未含各類技工學校招生計畫)。

今年中考示範性高中招生的調整:

1.示範性高中指標生招生範圍作了調整,第一批東山中學和市曾憲梓中學指標生面向全市初中招生不變,

梅州中學和梅縣高級中學指標生由去年面向全市招生改為面向本區和市屬初中招生,其餘6所各縣(市)示範性高中指標生由去年面向全市初中招生改為面向本轄區初中招生。並增加了指標生補錄志願欄,所有示範性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計畫將考生指標生志願按各自招生範圍擇優錄取。

2.為進一步規範示範性高中特長生招生錄取,

今年中考錄取增加了特長生志願欄,特長生錄取要根據考生特長生志願和招生計畫,在達到各招生學校文化分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按專業術科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通過中招錄取平臺擇優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如何投檔、錄取?

1、第一、二批錄取學校普通生投檔。按考生志願在各招生學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招生計畫從高分到低分1:1投檔。

2.第一、二批錄取學校高中指標生投檔。按考生志願在各招生學校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各初中學校指標生計畫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如果在各錄取學校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上無法完成指標生計畫,未完成指標生計畫再按考生志願進行補錄。

3.第一、二批錄取學校未完成指標生計畫補錄投檔。按考生未完成指標生計畫補錄志願,在各招生學校未完成指標生計畫補錄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剩餘招生計畫從高分到低分1:1投檔。第一批錄取學校未完成指標生計畫面向全市招生,梅州中學和梅縣高級中學未完成指標生計畫面向本區和市屬初級中學招生,其他6所示範性高中未完成指標生計畫面向本縣(市、區)招生。

4.第一、二批錄取學校特長生錄取。按考生特長生志願,在各招生學校特長生錄取文化分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特長生招生計畫按專業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完成的特長生計畫不予補錄。

5.第三批和第四批錄取學校新生錄取和審批由有關縣(市、區)招生辦負責,各縣(市、區)招生辦要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各自實際制訂錄取辦法。

6.民辦高中投檔由市招生辦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願的考生檔案,生源不足時,再投後續志願的考生檔案,錄取審批由市招生辦負責。

7.一般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根據招生學校提供的名單經市招生辦審批同意後,在該批次錄取結束後再投檔,新生錄取名冊審核由招生學校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負責。

8.各級各類中職學校錄取按省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按考生志願在各招生學校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各初中學校指標生計畫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如果在各錄取學校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上無法完成指標生計畫,未完成指標生計畫再按考生志願進行補錄。

3.第一、二批錄取學校未完成指標生計畫補錄投檔。按考生未完成指標生計畫補錄志願,在各招生學校未完成指標生計畫補錄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剩餘招生計畫從高分到低分1:1投檔。第一批錄取學校未完成指標生計畫面向全市招生,梅州中學和梅縣高級中學未完成指標生計畫面向本區和市屬初級中學招生,其他6所示範性高中未完成指標生計畫面向本縣(市、區)招生。

4.第一、二批錄取學校特長生錄取。按考生特長生志願,在各招生學校特長生錄取文化分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特長生招生計畫按專業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完成的特長生計畫不予補錄。

5.第三批和第四批錄取學校新生錄取和審批由有關縣(市、區)招生辦負責,各縣(市、區)招生辦要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各自實際制訂錄取辦法。

6.民辦高中投檔由市招生辦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願的考生檔案,生源不足時,再投後續志願的考生檔案,錄取審批由市招生辦負責。

7.一般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根據招生學校提供的名單經市招生辦審批同意後,在該批次錄取結束後再投檔,新生錄取名冊審核由招生學校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負責。

8.各級各類中職學校錄取按省招辦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