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要把它留給未來的丈夫”
我跟初戀談了三年,後來分了,中間失聯幾年,再聯繫上的時候我已經辭職準備去大城市了,
她是家裡的小女,很是保守,我們從前在一起的時候,最多也只是擁抱接吻,我有更多舉動的時候,她立馬就制止了。當然,我們不是因為這些分的手。
她去車站接我,幾年不見,她學會了打扮自己,不再是當初那個土得掉渣的姑娘。我心裡一陣悸動,她忽然牽起了我的手,我感受得到她有些緊張,
她有些試探地說,你,不會介意吧?也許這是我最後一次牽你的手。我微笑表示不介意,兩個人一起去了她的住處。那時候我曾想,跟她在一起,其實很踏實,但那時的我卻是一匹野馬,渴望更大的草原。
她仍是不同意,有些嬌羞地推開我,
她仍舊愛我,一直等我,失聯的幾年裡,她拒絕了所有男生的追求,回絕了所有親朋好友介紹的相親。我不知道我對她來說意味著什麼。我的再次出現,讓她看到了希望,她要我留在她的城市,兩個人一起奮鬥。
她怕我生氣,不停地逗我開心,吻我,希望跟我一起組建一個幸福的家庭,計畫著把我帶給她的父母看,然後買房結婚……然後爭取我的同意,我無奈地點頭,她忽然說,親愛的,早晚我都是你的人,何必那麼著急?
她要一份平淡的愛情,一份安穩的婚姻,我們是彼此的初戀,她對我用情至深,在我跟前小鳥依人,
男生的思維是,你既然愛我,就會把一切都給我,不給我就是不夠愛我。女生的思維是,你如果愛我,就會理解我,你如果愛我,就不會那麼著急。反正早晚都會給你。
後來,我知道她結婚了,
很久以後,我釋然了,明白了她當初為什麼這麼做,邁出那一步,就意味著責任,意味著承擔,意味著二人一體,意味著風雨同舟,意味著她把所有都交給了我。如果她太過主動,也許我會覺得輕薄,也許我不會後來有段時間對她念念不忘。
我們曾同床共枕,但像梁山伯祝英台般,相安無事。我不是她未來的丈夫,我不夠資格成為她的丈夫。祝她幸福。
我們曾同床共枕,但像梁山伯祝英台般,相安無事。我不是她未來的丈夫,我不夠資格成為她的丈夫。祝她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