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丈母娘和媳婦逼著我寫了一份“保證書”,我直接和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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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的感情不是一般的深厚,在一起8年了,朋友們都很羡慕我們兩個,
1:結婚前:必須買130平米以上的房子,全款,不能有任何貸款,房產證必須是女友的名字。
2:結婚前:15萬以上的車,必須把錢給女友,由女友和丈母娘代買,車必須在女友的名下。
3:結婚前:彩禮必須15萬起步,我家裡貸款可以,我自己名下不能有貸款。
4:結婚後:家務(洗衣服,做飯,打掃衛生等等)必須由我承擔。
5:結婚後:我爸媽賺的錢,還有我賺的錢必須上交給媳婦保管。
6:結婚後:我和爸媽必須聽從媳婦的話,不管對與錯。
7:結婚後:兩個人5年之內不能要孩子。
8:結婚後:第一個孩子必須跟著媳婦的姓。
9:結婚後:工作重要,必須要把事業發展大,加班賺錢,一切以賺錢為目標。
10:結婚後:要是我作風有一次問題,我淨身出戶。
她們寫了十條協議,所有的錢都是我出,所有的活都是我幹,
我付出了8年的感情,愛情,但是我分手後我不後悔,這樣的感情,愛情,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