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法通則到民法總則 有哪些新的看點?
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義城街道轄區內的市、區人大代表走進社區,
⑤ 監護人可遺囑指定
[法律條文] 第二十九條 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
第三十條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專家解讀] 蘇澤林:“遺囑指定”和“協議確定”監護人是民法總則的一大創新。父母在身患疾病時,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的形式,安排好未成年子女的監護後事,以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⑥ 村委會也是特別法人
[法律條文] 第九十六條 本節規定的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
[專家解讀] 呂忠梅: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特別法人,是民法總則的一大亮點,與民法通則有顯著不同。
⑦ 個人資訊禁止非法買賣
[法律條文] 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
[專家解讀] 王軼:資訊時代,個人資訊安全問題日益突出,“人肉搜索”和因個人資訊洩露導致的網路電信詐騙頻發,應該加強對個人資訊安全的保護。民法總則的這一規定,強調了個人資訊的取得必須依法,
⑧ 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法律條文] 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專家解讀] 蘇澤林:年輕人玩網路遊戲時,會產生網路虛擬財產,它們在網路空間中是有“價值”的,有的還能“交易”,變為現實生活中的財產。
對這些財產要不要保護,過去,有較大爭議,但隨著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種類越來越多、數量越來越大,對其保護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民法總則保持了開放性,明確法律對這些財產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樣做,為將來的立法留足了空間,也為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提供了上位法依據。
⑨ “好人法”保護見義勇為
[法律條文]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百八十四條 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專家解讀] 王軼:這兩條被稱為“好人法”,直面當前的社會問題。
近年來,因誠信缺失和保障不力,不敢見義勇為、不敢做好人困擾著人們。這兩條規定,打消了人們的顧慮,一方面,做好事受損失,可以從受益人處得到補償;另一方面,做好事時造成受助人損害,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鼓勵更多人做好事。
⑩ 訴訟時效延長到3年
[法律條文]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專家解讀] 呂忠梅:民法總則將一般訴訟時效從兩年延長到三年,有利於權利保護。現實中,因錯過訴訟時效導致討債難的情況較多,給不誠信的人留下了空間,延長訴訟時效,可以更好地避免因錯過訴訟時效而失去勝訴機會的情況發生。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訴訟時效作出特別規定,是對未成年人的特別保護,有利於他們維權和健康成長。
過去,有較大爭議,但隨著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種類越來越多、數量越來越大,對其保護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民法總則保持了開放性,明確法律對這些財產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樣做,為將來的立法留足了空間,也為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提供了上位法依據。⑨ “好人法”保護見義勇為
[法律條文]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百八十四條 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專家解讀] 王軼:這兩條被稱為“好人法”,直面當前的社會問題。
近年來,因誠信缺失和保障不力,不敢見義勇為、不敢做好人困擾著人們。這兩條規定,打消了人們的顧慮,一方面,做好事受損失,可以從受益人處得到補償;另一方面,做好事時造成受助人損害,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鼓勵更多人做好事。
⑩ 訴訟時效延長到3年
[法律條文]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專家解讀] 呂忠梅:民法總則將一般訴訟時效從兩年延長到三年,有利於權利保護。現實中,因錯過訴訟時效導致討債難的情況較多,給不誠信的人留下了空間,延長訴訟時效,可以更好地避免因錯過訴訟時效而失去勝訴機會的情況發生。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訴訟時效作出特別規定,是對未成年人的特別保護,有利於他們維權和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