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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資訊」控制班額、提高鄉村教師待遇……省政府出臺50條重磅舉措,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

義務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當前,浙江省已進入高水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

正處於新型城鎮化深入發展的關鍵時期,這對整體提升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和教育品質提出了新要求。

為落實高水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促進城鄉義務教育高水準均衡發展,近日,省政府發佈《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同步規劃建設城鎮學校

預留足夠的義務教育學校用地。將城鎮義務教育學校規劃佈局的具體要求落實到城市、鎮規劃和相關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中。重點做好城市新建社區、舊城改造、城鄉結合部、成片開發的城市新區、城市化重點地區的學校佈局規劃。

實行城鎮學校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新建配套學校建設方案,

牽頭部門應徵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老城區改造配套學校建設不足和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居住區,由當地政府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各地要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首期專案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滿足學生就近入學需要。

加快學校標準化建設

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建設好每一所學校。

實施基礎教育重點縣建設工程。根據基本辦學指標篩選出基礎教育重點縣(市、區),予以重點督促和指導,補短板抬底部。

嚴格落實對寄宿制學校增加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對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核定公用經費補助的規定。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

推進義務教育資訊化建設。“十三五”期間100%的中小學校實現寬頻到校到教室,無線寬頻覆蓋校園教學、辦公及主要公共活動場所,人人擁有至少1種便捷可用的終端;全面實現教學班班通、人人通。

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縣(市、區)創建。到2020年全省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以教育現代化促進義務教育高水準均衡發展。

實施班額控制行動

實施消除大班額計畫。制訂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統籌“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專案,重點解決城鎮大班額問題,全省到2019年全面消除小學、初中56人以上大班額。

嚴格控制班額。各地要嚴格落實我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基準標準。到2017年全省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班額全面達到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的標準。

量力而行推進小班化教育。在農村自然小班學校先行推進小班化教育。鼓勵民辦學校開展更為個性化的小班化教育。

努力辦好鄉村教育

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梳理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省財政轉移支付,重點支援浙西南地區及農村偏遠地區發展義務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切實履行對義務教育財政經費投入的法定責任。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加大對農村偏遠學校和相對薄弱學校的支持力度,促進學校之間校舍和設施設備配置的基本統一。

積極穩妥解決鄉村小規模學校問題,使每一名鄉村學生都能接受有品質的教育。

積極引導優秀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城鎮學校和優質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不低於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定向培養全科教師。

推動區域優質教育資源分享。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深化改革提高品質

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規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行為。全面落實優質示範高中學校按不低於50%的計畫比例向所在區域所有城鄉初中學校分配招生名額。到2020年基本形成分類型、可選擇,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積極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動。探索學校教育與校外活動有機銜接的有效方式。

統籌城鄉師資配置

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

研究確定縣域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結構比例。

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嚴禁擠佔、挪用、截留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嚴禁管理部門與學校混編混崗佔用教職工編制。逐步壓縮非教學人員。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編外教師。

調動現有教師多承擔教學工作積極性。

積極鼓勵和引導鄉村志願支教活動。

改革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

各地要實行鄉村教師收入分配傾斜政策,逐步完善農村教師任教津貼和農村教師特崗津貼等政策,研究制定調整農村教師任教津貼標準政策。

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準;制定、調整公務員收入分配政策時,統籌考慮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收入分配,形成聯動機制,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準。

完善鄉村教師表彰獎勵政策。各級各類教師表彰要向鄉村教師傾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的教師發放榮譽證書。

完善鄉村教師職業發展保障機制。對已在鄉村學校任教滿20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在申報高級職稱時予以傾斜;鄉村學校教師申報高級以下職稱的,對論文課題不作剛性要求。

將符合條件的鄉村學校教師優先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各地在鄉鎮(街道)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可以用作鄉村教師周轉宿舍。鄉鎮(街道)沒有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採取發放租賃補貼的辦法通過市場加以解決。

改革完善教育治理體系

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在堅持以縣為主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省統籌力度。進一步明晰省市縣鄉四級教育管理職責,落實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

建立健全現代學校制度。

吸引多方力量參與學校治理。

建立協力廠商評價機制,促進學校品質提升。

健全校長和班主任工作激勵機制。

完善師生的權利救濟和糾紛解決機制。

改革控輟保學機制

進一步落實縣級教育部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控輟保學責任。

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

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

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提高營養膳食品質,改善學生營養狀況。通過保障就近入學、建設農村寄宿制學校、增設公共交通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輟學。

“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改革隨遷子女就學機制

堅持積極進取、實事求是、穩步推進原則,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探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量化管理制度,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及時落實好“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政策。在省財政轉移支付中,繼續考慮隨遷子女因素,減輕地方壓力。

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於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實現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社區。公辦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

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

落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建立家庭盡責、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群團協同、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責任,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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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自然小班學校先行推進小班化教育。鼓勵民辦學校開展更為個性化的小班化教育。

努力辦好鄉村教育

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梳理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省財政轉移支付,重點支援浙西南地區及農村偏遠地區發展義務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切實履行對義務教育財政經費投入的法定責任。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加大對農村偏遠學校和相對薄弱學校的支持力度,促進學校之間校舍和設施設備配置的基本統一。

積極穩妥解決鄉村小規模學校問題,使每一名鄉村學生都能接受有品質的教育。

積極引導優秀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城鎮學校和優質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不低於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定向培養全科教師。

推動區域優質教育資源分享。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深化改革提高品質

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規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行為。全面落實優質示範高中學校按不低於50%的計畫比例向所在區域所有城鄉初中學校分配招生名額。到2020年基本形成分類型、可選擇,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積極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動。探索學校教育與校外活動有機銜接的有效方式。

統籌城鄉師資配置

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

研究確定縣域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結構比例。

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嚴禁擠佔、挪用、截留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嚴禁管理部門與學校混編混崗佔用教職工編制。逐步壓縮非教學人員。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編外教師。

調動現有教師多承擔教學工作積極性。

積極鼓勵和引導鄉村志願支教活動。

改革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

各地要實行鄉村教師收入分配傾斜政策,逐步完善農村教師任教津貼和農村教師特崗津貼等政策,研究制定調整農村教師任教津貼標準政策。

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準;制定、調整公務員收入分配政策時,統籌考慮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收入分配,形成聯動機制,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準。

完善鄉村教師表彰獎勵政策。各級各類教師表彰要向鄉村教師傾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的教師發放榮譽證書。

完善鄉村教師職業發展保障機制。對已在鄉村學校任教滿20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在申報高級職稱時予以傾斜;鄉村學校教師申報高級以下職稱的,對論文課題不作剛性要求。

將符合條件的鄉村學校教師優先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各地在鄉鎮(街道)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可以用作鄉村教師周轉宿舍。鄉鎮(街道)沒有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採取發放租賃補貼的辦法通過市場加以解決。

改革完善教育治理體系

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在堅持以縣為主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省統籌力度。進一步明晰省市縣鄉四級教育管理職責,落實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

建立健全現代學校制度。

吸引多方力量參與學校治理。

建立協力廠商評價機制,促進學校品質提升。

健全校長和班主任工作激勵機制。

完善師生的權利救濟和糾紛解決機制。

改革控輟保學機制

進一步落實縣級教育部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控輟保學責任。

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

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

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提高營養膳食品質,改善學生營養狀況。通過保障就近入學、建設農村寄宿制學校、增設公共交通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輟學。

“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改革隨遷子女就學機制

堅持積極進取、實事求是、穩步推進原則,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探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量化管理制度,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及時落實好“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政策。在省財政轉移支付中,繼續考慮隨遷子女因素,減輕地方壓力。

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於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實現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社區。公辦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

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

落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建立家庭盡責、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群團協同、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責任,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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