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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兩對夫妻相互結婚就為多分搬遷款!涉嫌詐騙罪被起訴!

今年,杭州市在全面推進城中村改造,目的在於要將老舊的城中村,變成“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環境優美、管理有序”的“都市新區”。由於不少城中村改造涉及居民搬遷,因而個別人就將“搬遷”當成了發財的“好辦法”,

“假離婚”便是其中之一。近日,記者從轉塘街道獲悉,有4人涉嫌“假離婚”,被檢察機關以詐騙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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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多拿補償,轉塘夫妻“假離婚”

事情要從2005年說起,當時轉塘街道某項目要進行搬遷。駱某和妻子方某的住房也在搬遷範圍之內。

按照當時的搬遷政策,駱某、方某以及女兒一共可以得到200平方米的補償面積。

本來,一家人可以在新家裡幸福的生活,可是夫妻倆卻聽說了一種發財的路子:為了搬遷能多獲一些補償,假離婚。2011年,駱某和方某離婚了,當時離婚的理由是“感情問題”。

又過了幾年,到了2015年1月,夫妻倆知道原先的搬遷項目即將截止安置,於是打算分別找人結婚,這樣可以增加回遷安置人口,

多拿一些安置補償。隨後經人介紹,他們認識了安徽的一對夫妻。

駱某和方某表示,搬遷所有的補償都歸自己所有,但是許諾可以給對方一筆好處費。談妥之後,兩對夫妻相互結婚。由於增加了2個安置人口,他們也獲得了更多的安置面積和過渡費,總價值116萬餘元。

拿到房和錢後,當年年底,駱某、方某就和對方離了婚,並分別給了兩人10萬元的好處費。

今年年初,轉塘街道聯合公安部門對歷年搬遷安置資訊進行“回頭看”比對時發現,駱某和方某的婚姻情況存在異常,隨即,公安部門立案偵查。3月4日,駱某和方某被警方抓獲,隨後,那對安徽夫妻也落網了。

當心耍“小聰明”埋大禍根

其實在杭州,以“假離婚”的方式獲取不正當搬遷補償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雖然,在法律上沒有“假結婚”、“假離婚”的概念,但是在征遷過程中,由於補償、安置利益巨大,

不少人抓住政策的漏洞,為了分得更多的補償款和安置房而選擇“假結婚”、“假離婚”,就有可能觸犯法律。

“‘假離婚’這種行為,其實損害的是大多數人的利益。每次搬遷所需的安置房都是經過事先核算的,有人‘假離婚’獲取了更多的安置面積,就意味著其他人可能不能按時拿到本該屬於自己的安置房。”此外,轉塘街道相關負責人表示,假離婚後,萬一夫妻一方不肯重婚,

假離婚就會變成了真離婚,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的撫育等一系列問題也會出現。“婚姻是易碎品,為了一些利益而離婚,沒有了法律的約束,可能一些很小的問題都會把雙方的感情基礎破壞掉。”

該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以“假離婚”的方式順利獲得了房子和錢款,也不代表就此安全了,“各級政府以及公安部門始終都在打擊這種行為,並會對過往的搬遷項目進行‘回頭看’,比如這次的案件,就是從之前的搬遷項目中查出的。”

比如這次的案件,就是從之前的搬遷項目中查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