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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共用單車亂停亂放現象嚴重,物業紛紛下“禁令”!律師卻認為不妥,物業禁止共用單車進社區,合理嗎

共用單車的治理,已成為社會熱門話題。而杭州各大社區物業,也遭遇了社區裡共用單車亂停亂放的難題。包括綠城、萬科、濱江在內的不少物業公司,直接對共用單車下了“禁令”,

禁止共用單車騎進園區,從而引發了激烈的爭論。

物業有權禁止社區業主將共用單車騎進社區嗎?如果他們無權禁止,又該如何管理社區業主亂停亂放共用單車、甚至將共用單車占為己用的亂象呢?

為圖方便有人把共用單車騎進電梯

共用單車的出現,方便了“最後一公里”的出行,但也出現了一些亂象。社區的物業和一些業主,也都被這些亂象所困擾。

家住小河佳苑的陳先生,

日前發生的一幕令他深感憤怒:有位業主不但將共用單車騎進了社區,為了再圖幾步路的方便,直接將單車騎進了電梯,到達居住樓層後,就將單車留在了電梯裡。原本就有些狹小的電梯空間,被一輛共用單車所佔用。陳先生看不下去,只能將車抬到了樓下的自行車停放處。

藍天城市花園門口的“禁令”。

如今走進不少社區,隨處可見橫七豎八停放的共用單車,無論是社區公共健身器材旁,還是綠化帶邊,甚至消防通道、消防栓前,只要覓得一處空隙,總會有它們的存在。

有業主圖方便,回家就將共用單車在單元門口一放。但當有業主要出門時,門口停滿的單車就像一堵圍牆,不得不側著身小心翼翼“鑽”出來。

錢報記者一位元朋友前些日子搬家,

搬家公司上樓前,還特意清理了單元門口的單車。

有人將共用單車占為己用,到家就把車藏到綠化帶裡,甚至有人直接將車騎進電梯放在樓道,只為了第二天出門就有車騎。

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每天都在各社區上演。

對於社區業主而言,他們既是共用單車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而對物業而言,如何管理這些單車就是一個巨大的難題。

一天要清理上千輛單車物業拒絕共用單車入園區

大部分物業公司甚至還沒解決社區機動車和電動車的停車難問題,各種共用單車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來襲。

“單車在社區裡亂七八糟停放,業主意見很大,對我們而言是極大的挑戰。”廣廈檀香園的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管理共用單車,是最近物業開會時說的最多的問題,每次都要討論。

藍天城市花園物業負責人周健告訴錢報記者,

剛開始,保安勸業主不要亂停亂放,要將共用單車整齊地停放在自行車位上,但是收效甚微。周經理搖搖頭,歎道:“你是沒看到過那時的場景,就和戰車一樣,到了晚上密密麻麻停在各個樓道下,感覺每天在被攻城。”

周經理說,有業主不滿,他們就只能硬著頭皮清理。“用三輪車拉,一次清理可以拉300輛左右出去,一天要進來幾十趟。”

有物業人員吐槽,因為共用單車,他們變成了不休息的搬運工。

里茲城市公寓社區外胡亂堆放的共用單車

一位住在運河邊某社區的業主就曾告訴記者,有一次物業人員搬得火大了,一怒之下把幾輛共用單車拖出去直接扔進了運河。

退無可退的物業終於下定決心:拒絕共用單車入內。不少社區物業開始陸續向共用單車“說不”。比如藍天城市花園,在社區的入口處,掛上巨大橫幅,寫著“為了美化社區環境,謝絕共用單車進入”。除了懸掛橫幅,還安裝了LED指示燈,提醒業主不要將車騎進社區。

據錢報記者瞭解,綠城、萬科、濱江等品牌物業,目前都禁止共用單車進入社區。

有的社區還將禁止共用單車入園寫進社區公約,但是據瞭解,大多數公約未經業委會通過,只是物業之舉。

律師表示物業單方面無權禁止

日前,學法律的小姚在準備將共用單車騎進社區時遭到保安阻撓,雙方爭得面紅耳赤,火冒三丈的姚先生甚至準備起訴社區物業:從法理講,沒有說共用單車不允許進社區;從情理講,他每次都停放整齊,憑什麼被禁止。尤其是大型社區,從社區入口到自家樓下走走要七八分鐘,騎單車則方便很多。

為此,記者採訪了杭州六和律師事務所的胡增冬律師,胡增冬明確表示:如果沒有經過業委會或者大部分業主的同意,物業是沒有權利禁止共用單車禁止入內的。“物業可以進行監督管理,讓業主把車停放好,但不能因為清理起來麻煩,就一刀切不准進入。”

胡增冬認為,物業的存在是為社區業主服務。除非社區業委會通過,大多數業主支持,將條例寫進公約,才能將單車拒之門外。否則靠物業坐下來開個會,一拍腦袋就決定禁止所有共用單車入內是不合適的,也侵犯了業主正當權益。“我個人覺得,加強停放管理和業主思想教育才是物業要去考慮的,畢竟社區是家,不是一個有條條框框管轄的禁區。”

以共守之規,養私人之德

共用單車原是為了讓資源利用最大化。但把共用單車騎進社區亂停亂放,影響他人,甚至將共用單車占為己用,就違背了共用精神。

在採訪過程中,有人覺得該禁止,但大多數人覺得,共用單車如果可以在社區內停放整齊,為什麼要人為杜絕這樣的便捷之舉?

我們通常所說的公民意識,就是要講究公德,如社區裡自掃寵物糞便,如人行道上禮讓行人。很多社區建立公約,其實就是為了培育公德之心,共守行為準則。但既然可以把禁止共用單車入內寫進公約,那麼何不換種方式,將文明停放共用單車寫進公約呢?

又或者,在社區內成立志願者隊伍,對於亂停亂放共用單車的行為進行規勸。

我們始終相信,真正優秀的物業公司,不僅能管理好一個社區,更應該促進社區業主文明習慣之養成。

他們變成了不休息的搬運工。

里茲城市公寓社區外胡亂堆放的共用單車

一位住在運河邊某社區的業主就曾告訴記者,有一次物業人員搬得火大了,一怒之下把幾輛共用單車拖出去直接扔進了運河。

退無可退的物業終於下定決心:拒絕共用單車入內。不少社區物業開始陸續向共用單車“說不”。比如藍天城市花園,在社區的入口處,掛上巨大橫幅,寫著“為了美化社區環境,謝絕共用單車進入”。除了懸掛橫幅,還安裝了LED指示燈,提醒業主不要將車騎進社區。

據錢報記者瞭解,綠城、萬科、濱江等品牌物業,目前都禁止共用單車進入社區。

有的社區還將禁止共用單車入園寫進社區公約,但是據瞭解,大多數公約未經業委會通過,只是物業之舉。

律師表示物業單方面無權禁止

日前,學法律的小姚在準備將共用單車騎進社區時遭到保安阻撓,雙方爭得面紅耳赤,火冒三丈的姚先生甚至準備起訴社區物業:從法理講,沒有說共用單車不允許進社區;從情理講,他每次都停放整齊,憑什麼被禁止。尤其是大型社區,從社區入口到自家樓下走走要七八分鐘,騎單車則方便很多。

為此,記者採訪了杭州六和律師事務所的胡增冬律師,胡增冬明確表示:如果沒有經過業委會或者大部分業主的同意,物業是沒有權利禁止共用單車禁止入內的。“物業可以進行監督管理,讓業主把車停放好,但不能因為清理起來麻煩,就一刀切不准進入。”

胡增冬認為,物業的存在是為社區業主服務。除非社區業委會通過,大多數業主支持,將條例寫進公約,才能將單車拒之門外。否則靠物業坐下來開個會,一拍腦袋就決定禁止所有共用單車入內是不合適的,也侵犯了業主正當權益。“我個人覺得,加強停放管理和業主思想教育才是物業要去考慮的,畢竟社區是家,不是一個有條條框框管轄的禁區。”

以共守之規,養私人之德

共用單車原是為了讓資源利用最大化。但把共用單車騎進社區亂停亂放,影響他人,甚至將共用單車占為己用,就違背了共用精神。

在採訪過程中,有人覺得該禁止,但大多數人覺得,共用單車如果可以在社區內停放整齊,為什麼要人為杜絕這樣的便捷之舉?

我們通常所說的公民意識,就是要講究公德,如社區裡自掃寵物糞便,如人行道上禮讓行人。很多社區建立公約,其實就是為了培育公德之心,共守行為準則。但既然可以把禁止共用單車入內寫進公約,那麼何不換種方式,將文明停放共用單車寫進公約呢?

又或者,在社區內成立志願者隊伍,對於亂停亂放共用單車的行為進行規勸。

我們始終相信,真正優秀的物業公司,不僅能管理好一個社區,更應該促進社區業主文明習慣之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