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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學習」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三)

四、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和農牧業現代化

堅持把城鄉發展一體化作為解決“三農三牧”問題的根本途徑,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積極推進新型城鎮化,改善農村牧區面貌,縮小城鄉發展差距,促進城鄉共同繁榮。

17.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調整優化農業區域佈局,推進糧食生產向基礎條件好、生產水準高、調出能力強的優勢產區集中,建設一批優質商品糧生產基地。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實施中低產田改造、土地整治和耕地品質建設工程,建設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節水高效的高標準農田。強化農業科技創新,完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提升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準,提高糧食單產和科技貢獻率。培養造就新型職業農民,落實農業支持保護政策,調動農民種糧和地方抓糧兩個積極性。

18.積極打造現代畜牧業。以綠色、生態、優質、高效、安全為方向,以提高畜產品綜合生產能力為核心,

加快推進傳統畜牧業轉型升級,儘快把畜牧業培育成重要支柱產業。優化畜群品種區域佈局,根據資源承載能力明確區域功能定位,加快建設一批優勢畜產品基地和產業帶。大力發展農區畜牧業,積極推進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養殖,促進種養結合、農牧互補,提高農區畜牧業占畜牧業比重。科學發展草原畜牧業,加快推動自然放牧向建設養畜、分散經營向適度規模經營、規模擴張型向品質效益型轉變,
走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態畜牧業發展路子。

19.加快構建新型農牧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牧業中的基礎性地位,認真落實土地和草牧場集體所有權,全面完成土地草牧場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扎實推進土地草牧場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鼓勵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牧場、農牧民合作社、農牧業企業等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

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牧區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大力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扶持壯大龍頭企業,推動農畜產品精深加工,健全完善龍頭企業和農牧民的利益聯結機制。搞好原產地保護和綠色有機無公害認證,培育更多知名品牌,提高內蒙古農畜產品市場競爭力。健全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培育農牧業經營性服務組織,為農牧業生產經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務。

20.進一步提高城鎮化品質和水準。優化城鎮佈局和形態,做大做強區域中心城市,統籌抓好旗縣城關鎮和重點鎮建設,走多中心帶動、多節點支撐的發展路子。堅持先規劃後建設、先地下後地上,優化城市內部空間結構,彰顯城市歷史底蘊、文化內涵和個性特色,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準。推進呼包鄂城市群建設,搞好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銜接,打破市場壁壘和行政區劃限制,推動產業分工協作、城市功能互補、基礎設施對接、公共服務共用。強化城市產業就業支撐,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城市產業體系,吸納更多農牧業轉移人口就近從業。堅持以人為核心,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左右。

21.大力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堅持城鄉一體化發展理念,加大投入和建設力度,推動基礎設施向農村牧區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牧區覆蓋、城市文明向農村牧區輻射。堅持因地制宜,結合生產力佈局調整,高度重視做好牧區工作,改善牧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開闢牧民增收和就業新途徑,不斷提高牧民物質文化生活水準,努力建設生態良好、生活寬裕、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新牧區。

五、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準

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思路,著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和城鄉居民收入水準,努力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讓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

22.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全面落實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加快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和特殊教育,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加快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步伐,促進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牧區、革命老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區傾斜,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確保人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機會。堅持立德樹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著力提高教育教學品質,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

23.千方百計擴大就業。貫徹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方針,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把促進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努力擴大就業規模、優化就業結構、提升就業品質。深入實施創業就業工程,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指導,完善創業就業服務體系,落實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聯動機制,為城鄉群眾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多管道開發就業崗位,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村牧區轉移勞動力、退役軍人和城鎮困難人員就業工作。加大創業扶持力度,落實好相關改革措施,優化創業環境,扶持更多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人自主創業,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

24.大力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進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縮小我區與國內發達地區以及區內地區間工資和津補貼差距。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逐步提高基層幹部和一線職工工資水準。完善資源開發、征地拆遷補償機制,擴展投資和租賃服務等途徑,多管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充分挖掘農牧業增收潛力,引導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拓寬農牧民增收門路和管道,促進農牧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25.加快醫藥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加大基層醫療衛生事業投入,健全農村牧區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整合區域公共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加快公立醫院改革,鼓勵社會辦醫,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看病就醫需求。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係。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機制。加強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引進,允許醫師多點執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支持蒙醫藥、中醫藥事業發展。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26.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科學合理確定社會保障覆蓋範圍,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和保障水準,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建立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和救助機制,做好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銜接工作。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農村牧區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加強五保供養人員、孤殘人員、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實現困難人群幫扶救助全覆蓋。

27.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深入實施“百姓安居工程”,加快各類棚戶區和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切實解決困難群眾住房問題。加強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准入、使用、退出機制,積極推進公租房、廉租房並軌,實現公共資源公平善用,真正使需要幫助的住房困難群眾受益。認真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支持自住改善性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28.深入推進扶貧攻堅。貫徹開髮式扶貧方針,以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三少”民族自治旗為主戰場,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經濟,著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加快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創新扶貧開發方式,實施精准扶貧,堅持領導幹部聯繫貧困點制度,認真落實規劃、專案、幹部“三到村三到戶”幫扶舉措,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參與扶貧開發,增強扶貧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和軟環境建設,充分挖掘扶貧物件自身潛力,提高貧困人口就業創業能力。扎實抓好教育扶貧,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健全貧困家庭學生就學資助和就業促進政策,防止貧困代際傳遞。

29.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嚴守發展決不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依法治理,強化礦業生產、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嚴防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制,建立從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的全程監管機制和可追溯體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確保食品藥品安全。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權重,強化責任追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推進呼包鄂城市群建設,搞好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銜接,打破市場壁壘和行政區劃限制,推動產業分工協作、城市功能互補、基礎設施對接、公共服務共用。強化城市產業就業支撐,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城市產業體系,吸納更多農牧業轉移人口就近從業。堅持以人為核心,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左右。

21.大力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堅持城鄉一體化發展理念,加大投入和建設力度,推動基礎設施向農村牧區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牧區覆蓋、城市文明向農村牧區輻射。堅持因地制宜,結合生產力佈局調整,高度重視做好牧區工作,改善牧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開闢牧民增收和就業新途徑,不斷提高牧民物質文化生活水準,努力建設生態良好、生活寬裕、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新牧區。

五、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準

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思路,著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和城鄉居民收入水準,努力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讓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

22.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全面落實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加快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和特殊教育,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加快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步伐,促進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牧區、革命老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區傾斜,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確保人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機會。堅持立德樹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著力提高教育教學品質,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

23.千方百計擴大就業。貫徹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方針,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把促進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努力擴大就業規模、優化就業結構、提升就業品質。深入實施創業就業工程,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指導,完善創業就業服務體系,落實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聯動機制,為城鄉群眾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多管道開發就業崗位,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村牧區轉移勞動力、退役軍人和城鎮困難人員就業工作。加大創業扶持力度,落實好相關改革措施,優化創業環境,扶持更多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人自主創業,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

24.大力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進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深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縮小我區與國內發達地區以及區內地區間工資和津補貼差距。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逐步提高基層幹部和一線職工工資水準。完善資源開發、征地拆遷補償機制,擴展投資和租賃服務等途徑,多管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充分挖掘農牧業增收潛力,引導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拓寬農牧民增收門路和管道,促進農牧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25.加快醫藥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加大基層醫療衛生事業投入,健全農村牧區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整合區域公共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加快公立醫院改革,鼓勵社會辦醫,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看病就醫需求。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係。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機制。加強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引進,允許醫師多點執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支持蒙醫藥、中醫藥事業發展。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26.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科學合理確定社會保障覆蓋範圍,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和保障水準,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建立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和救助機制,做好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銜接工作。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農村牧區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加強五保供養人員、孤殘人員、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實現困難人群幫扶救助全覆蓋。

27.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深入實施“百姓安居工程”,加快各類棚戶區和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切實解決困難群眾住房問題。加強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准入、使用、退出機制,積極推進公租房、廉租房並軌,實現公共資源公平善用,真正使需要幫助的住房困難群眾受益。認真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支持自住改善性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28.深入推進扶貧攻堅。貫徹開髮式扶貧方針,以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三少”民族自治旗為主戰場,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經濟,著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加快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創新扶貧開發方式,實施精准扶貧,堅持領導幹部聯繫貧困點制度,認真落實規劃、專案、幹部“三到村三到戶”幫扶舉措,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參與扶貧開發,增強扶貧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和軟環境建設,充分挖掘扶貧物件自身潛力,提高貧困人口就業創業能力。扎實抓好教育扶貧,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健全貧困家庭學生就學資助和就業促進政策,防止貧困代際傳遞。

29.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嚴守發展決不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依法治理,強化礦業生產、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嚴防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制,建立從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的全程監管機制和可追溯體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確保食品藥品安全。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權重,強化責任追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