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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產“可待因糖漿”銷外地為何出現販毒式回流?

警方展示繳獲的可待因複方口服液 ■華商晨報主任記者 王齊波 攝

本報訊您是否知道,患病咳嗽時服用的止咳藥水,其中,“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已於2015年被國家相關部門列入了第二類精神藥品,受到嚴格監管。

但是日前,瀋陽某大型醫藥企業生產的含可待因糖漿藥品,卻被發現在遼沈地區通過非法管道大肆販賣。

瀋陽警方的追蹤調查,逐漸揭開了一條以鄉村醫藥從業者為主,採取虛開藥品出庫單據、非法套購的方式,

由河北向遼沈地區大肆販賣管制藥品的20人特大販毒網路。

管制藥品進入非法管道

售價會翻漲至原價的5~6倍

在昨日瀋陽市公安局召開的案件新聞發佈會上,記者瞭解到,這起案件的起因是幾起青少年服用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的案件。在這幾起案件中,涉案的管制藥品,都是瀋陽某大型醫藥企業生產的名為“複方磷酸可待因糖漿”的止咳藥。

瀋陽市公安局禁毒員警支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大隊大隊長安平介紹,

該企業生產的這種止咳藥品,其本身的生產和銷售是正規合法的。但是,藥品流出後,卻被不法分子,通過非法管道進行銷售販賣,從而導致了青少年吸食這種精神藥品案件的發生。

據瀋陽警方及該藥品生產企業相關負責人介紹,在這種藥品的外包裝盒上,“用法用量”說明中,明確有“12歲以上兒童及成年人,24小時口服不得超過30ml”字樣。

而在一些歌廳、迪廳,這種藥品卻被成癮者兌到飲料裡大量吸食,每次大概服用2瓶(每瓶60ml)。該藥品原價10多元。但在非法管道,其售價會翻漲至原價的5~6倍。不法分子因此獲得巨額利潤。

承擔社會責任

瀋陽藥廠關停藥品生產線

“在我國一些地區,已經查獲的吸食人群中,青少年人群的占比高達70%以上。這類精神藥品被青少年人群大劑量的服用,損害人體的神經系統和消化系統,

對青少年的身體健康和發育影響非常嚴重。”安平說。

為了避免這種藥品再度出現流弊,危害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生產該藥的瀋陽某大型醫藥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在該藥品年銷售額接近1.7億元的情況下,毅然決定關停“複方磷酸可待因糖漿”生產線,暫停該藥品的銷售,並停銷價值近7千萬元的庫存貨品。當時,因該生產線停產,藥廠200名工人面臨停工。

停產停銷後,企業損失巨大。

“藥販”和內鬼勾結

套取管制精神藥品6074瓶

瀋陽市公安局禁毒員警支隊當即聯合市藥監部門、企業專家,成立聯合調查組,對藥品流弊問題展開追蹤調查。

通過幾起青少年吸食可待因糖漿的案件中所掌握的線索,警方調查發現,藥品流弊的線索直指河北省廊坊市一家醫藥藥材有限公司。

這家河北的醫藥公司,是生產該藥品的瀋陽大型藥企眾多下游經銷商中的其中一家。經過詳細調查,警方調查組確認,涉案人員之一是這家河北醫藥藥材有限公司的內部員工鄧某(女)。

警方繼續深入調查發現,鄧某的前男友劉某是一名“藥販子”,手中掌握著至少11家河北廊坊市內小型鄉村醫院的購藥資質。劉某憑藉著手中這些合法的購藥資質,找到鄧某幫忙買藥。

鄧某是這家醫藥公司的開票室主任,憑藉其掌握各個開票員登錄開票系統的用戶名及密碼的便利條件,以及該公司存在著提貨人員審查不嚴、發貨登記記錄不規範等管理上的漏洞,鄧某先後多次使用4名開票員的帳戶,登錄開票系統,虛開藥品出庫單據,將藥品大量販賣給了劉某。

鄧某和劉某便以這樣的手段,大量套取到了藥品。隨後,劉某和其團夥20名犯罪嫌疑人,又將這些藥品大量運輸回到了瀋陽,並通過非法管道販賣。

經核算,鄧某涉嫌套購該企業生產的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藥品累計11個批次,共計6074瓶。

瀋陽藥企經調查無責任

恢復生產銷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鄧某因販賣毒☆禁☆品罪,已經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瀋陽警方和市藥監局安監處協作,憑著對企業高度負責的態度,通過細緻調查,最終查清了瀋陽大型藥企生產的藥品非法流入社會的真正原因,為企業挽回了名譽。

去年11月,國家禁毒委抽調公安、衛生、藥監等三部委專家成立聯合調查組來到瀋陽,調研了此案的工作情況。國家聯合調查組認為,此案調查結論準確,瀋陽某大型醫藥生產企業沒有責任,企業可以恢復該藥品的正常生產和銷售。

監管公告

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

2015年4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關於將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的公告》:“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決定將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包括口服溶液劑、糖漿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本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實行。”

法律法規

非法獲取並大量吸食第二類精神藥品將受法律制裁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中,第四條規定:“國家對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實行管制。除本條例另有規定的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進行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的種植以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等活動。”

第三十二條規定:“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並將處方保存2年備查;禁止超劑量或者無處方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

安平介紹,自2015年“複方磷酸可待因糖漿”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後,相關部門對該藥品進行嚴格管理。對這種藥品有正常需要的患者,可以憑藉正規處方到醫療機構購買該藥品,而普通的藥房已經不允許出售這種藥品。公民從非醫療機構等非法途徑獲取並大量吸食,符合法律法規限制規定的,要受到相應的追究和法律制裁。

健康提醒

長期、大劑量服用“可待因止咳藥水”對身體危害嚴重

據介紹,“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的成分中,通常包括可待因、麻黃堿等成分。這種成分可以刺激人體中樞神經,從而達到鎮痛、鎮靜、止咳的作用。但是,大量服用會產生快感和幻覺,長期飲用則容易使人上癮。

長期、大劑量服用這種精神藥品,會使人體對這種藥品產生嚴重依賴,可能出現精神異常興奮,昏昏欲睡、噁心、情緒不穩定、睡眠失調等症狀。大劑量的服用則會抑制呼吸,甚至神志不清,出現幻覺和妄想,導致行為失控。

經過詳細調查,警方調查組確認,涉案人員之一是這家河北醫藥藥材有限公司的內部員工鄧某(女)。

警方繼續深入調查發現,鄧某的前男友劉某是一名“藥販子”,手中掌握著至少11家河北廊坊市內小型鄉村醫院的購藥資質。劉某憑藉著手中這些合法的購藥資質,找到鄧某幫忙買藥。

鄧某是這家醫藥公司的開票室主任,憑藉其掌握各個開票員登錄開票系統的用戶名及密碼的便利條件,以及該公司存在著提貨人員審查不嚴、發貨登記記錄不規範等管理上的漏洞,鄧某先後多次使用4名開票員的帳戶,登錄開票系統,虛開藥品出庫單據,將藥品大量販賣給了劉某。

鄧某和劉某便以這樣的手段,大量套取到了藥品。隨後,劉某和其團夥20名犯罪嫌疑人,又將這些藥品大量運輸回到了瀋陽,並通過非法管道販賣。

經核算,鄧某涉嫌套購該企業生產的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藥品累計11個批次,共計6074瓶。

瀋陽藥企經調查無責任

恢復生產銷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鄧某因販賣毒☆禁☆品罪,已經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瀋陽警方和市藥監局安監處協作,憑著對企業高度負責的態度,通過細緻調查,最終查清了瀋陽大型藥企生產的藥品非法流入社會的真正原因,為企業挽回了名譽。

去年11月,國家禁毒委抽調公安、衛生、藥監等三部委專家成立聯合調查組來到瀋陽,調研了此案的工作情況。國家聯合調查組認為,此案調查結論準確,瀋陽某大型醫藥生產企業沒有責任,企業可以恢復該藥品的正常生產和銷售。

監管公告

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

2015年4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關於將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的公告》:“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決定將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包括口服溶液劑、糖漿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本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實行。”

法律法規

非法獲取並大量吸食第二類精神藥品將受法律制裁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中,第四條規定:“國家對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實行管制。除本條例另有規定的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進行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的種植以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等活動。”

第三十二條規定:“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並將處方保存2年備查;禁止超劑量或者無處方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

安平介紹,自2015年“複方磷酸可待因糖漿”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後,相關部門對該藥品進行嚴格管理。對這種藥品有正常需要的患者,可以憑藉正規處方到醫療機構購買該藥品,而普通的藥房已經不允許出售這種藥品。公民從非醫療機構等非法途徑獲取並大量吸食,符合法律法規限制規定的,要受到相應的追究和法律制裁。

健康提醒

長期、大劑量服用“可待因止咳藥水”對身體危害嚴重

據介紹,“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的成分中,通常包括可待因、麻黃堿等成分。這種成分可以刺激人體中樞神經,從而達到鎮痛、鎮靜、止咳的作用。但是,大量服用會產生快感和幻覺,長期飲用則容易使人上癮。

長期、大劑量服用這種精神藥品,會使人體對這種藥品產生嚴重依賴,可能出現精神異常興奮,昏昏欲睡、噁心、情緒不穩定、睡眠失調等症狀。大劑量的服用則會抑制呼吸,甚至神志不清,出現幻覺和妄想,導致行為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