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72小時,決定了你能否挽救愛情
導 語
那麼,請記得在最開始的七十二小時裡積極表現。
正 文
時常聽說,黃金七十二小時。這什麼意思呢?救援的關鍵,就在於最開始的三天三夜。在這個時間段裡,生還的可能還是有的。時間越長,希望就越渺茫。而分手,也可以當做是一段感情的“死亡”。準確一些,可以說是瀕臨死亡的邊緣。可,若是你後悔了怎麼辦?
那麼,請記得在最開始的七十二小時裡積極表現。
林青與張璿,算是相親成功的典型例子。
男女之間,無非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張璿也是任性,慢慢疏遠了林青。沒錯,這就是分手的預兆。直至,張璿再沒有理會林青的資訊。這種情況,
怎麼著?大半夜的,張璿跑到林青家裡。流著眼淚說:“還是你最好,不分手了、不分手。”
再來一個反面例子:
也不是有,沒有理由才是致命的問題。黃莎跟著一群藝術青年,跑到西藏采風。朋友圈,都是她們笑得比陽光還要燦爛的模樣。這一出去就是大半個月,陳鳴沒法和黃莎溝通。
陳鳴與單位剛來的同事閃電結婚,等黃莎回來才知道這件事。她痛哭,可世上沒有後悔藥。
請務必記住:分手後的七十二小時,這是挽回失去愛情的極限。別等來不及,這才遺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