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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甯實施營運車新規,已有多輛車被處罰!

在生活中

親們是不是常常聽到這樣的抱怨

營運司機的“緊箍咒”來了!

從今年6月1日起

遂甯已施行

《四川省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

1如何記分?

《四川省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依據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的危害程度,設定了一次記分為2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的6檔記分分值。累積記分考核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20分,自從業資格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凡持有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駕駛四川省籍客貨運輸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營運駕駛員,

即包括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性活動的貨運司機、客運司機、城市公車司機和計程車司機,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記分達到20分的將被列入“道路運輸行業禁止進入名單”,並按規定吊銷從業資格證,3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圖據網路

2哪些情況會扣分?

★一次記20分有9種情形:

發生較大以上道路運輸行車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駕駛營運車輛在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超載20%以上的,在執行運輸任務時存在酒駕、毒駕行為的,從事非法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故意損毀衛星定位監控或車載視頻監控設備逃避監管的,不具備資格的營運駕駛員駕駛危險品貨物運輸車輛的等。

★一次記15分有18種情形:

駕駛營運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至50%,

或者在其它道路超速50%的,超載未達20%的,一個記分週期內違法超限運輸達3次以上的,違反規定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和日間(夜間)連續駕駛超時的,故意堵塞超限檢測站、高速公路收費站、沖關逃費的等。

圖據網路

★一次記10分有13種情形:

不按規定線路運行、不按核定網站載客、拒絕參加突發事件應急運輸任務、未按規定執行客運站安全檢查、超越核定經範圍從事道路運輸等。

★一次記5分有15種情形:

車輛運行中司機吃零食、吸煙、不系安全帶、違規使用手機、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無故拒載、故意繞道、不按計價器收費、故意侵吞乘客遺失財物等。

★一次記3分有6種情形:

沒有採取有效措施導致貨物脫落、揚撒等。

★一次記1分有5種情形:

未按規定隨車攜帶從業資格證、車容車貌、車內清潔衛生不符合規定等。

別不放在心上

新規實施後,

遂寧已有多輛營運車輛被處罰

記者從市運管處獲悉,日前我市運管部門便處理了三起不打表、亂收費及強行拼客的違規經營行為,其中兩起行為中的計程車駕駛員被扣5分,另一起的駕駛員則被扣了10分,並被列入重點監控名單。

1、7月6日,車牌為川JCXXX1的駕駛員段某搭載3名乘客,其中2名乘客從火車站到物流通港,駕駛員與乘客議價30元,另外1名乘客從向康社區上車,在育才路下車,計價器顯示10元,駕駛員收取12元車費。經過調查,駕駛員的違規情況屬實。根據相關規定,市運管處對駕駛員段某作出停車學習2天,行政處罰500元的處理,並按照《四川省道路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對段某記5分的處理。 2、7月3日下午16時50分許,車牌為川JRxxx0的計程車駕駛員周某未按規定使用計程計價器。根據相關規定,市運管處對駕駛員周某作出停車學習1天,行政處罰200元的處理,且按照《四川省道路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對周某記5分的處理。

3、6月23日下午,市民張先生從河東新區搭乘一輛車牌為川JJXXX8的計程車前往犀牛堤,可張先生上車後,駕駛員宋某一路招攬乘客,在張先生兩次提出質問後,宋某卻說要坐就坐,不坐可以下車,並強行拼客。事後,氣憤的張先生撥打96515進行投訴,舉報宋某強行拼客的行為。

“接到舉報後,我們立即開展調查。”據市運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調查,發現宋某確實存在強行拼客的行為,且宋某是一個“慣犯”,曾多次因亂收費和態度差等問題被投訴處理。針對宋某的惡劣行為,市運管處決定給予他待車學習7天並處罰款2000元的頂格處罰,並將其列入重點監控對象。同時,依據《四川省道路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對駕駛員宋某記10分的處理。

全媒體記者 賀建平

另一起的駕駛員則被扣了10分,並被列入重點監控名單。

1、7月6日,車牌為川JCXXX1的駕駛員段某搭載3名乘客,其中2名乘客從火車站到物流通港,駕駛員與乘客議價30元,另外1名乘客從向康社區上車,在育才路下車,計價器顯示10元,駕駛員收取12元車費。經過調查,駕駛員的違規情況屬實。根據相關規定,市運管處對駕駛員段某作出停車學習2天,行政處罰500元的處理,並按照《四川省道路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對段某記5分的處理。 2、7月3日下午16時50分許,車牌為川JRxxx0的計程車駕駛員周某未按規定使用計程計價器。根據相關規定,市運管處對駕駛員周某作出停車學習1天,行政處罰200元的處理,且按照《四川省道路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對周某記5分的處理。

3、6月23日下午,市民張先生從河東新區搭乘一輛車牌為川JJXXX8的計程車前往犀牛堤,可張先生上車後,駕駛員宋某一路招攬乘客,在張先生兩次提出質問後,宋某卻說要坐就坐,不坐可以下車,並強行拼客。事後,氣憤的張先生撥打96515進行投訴,舉報宋某強行拼客的行為。

“接到舉報後,我們立即開展調查。”據市運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調查,發現宋某確實存在強行拼客的行為,且宋某是一個“慣犯”,曾多次因亂收費和態度差等問題被投訴處理。針對宋某的惡劣行為,市運管處決定給予他待車學習7天並處罰款2000元的頂格處罰,並將其列入重點監控對象。同時,依據《四川省道路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對駕駛員宋某記10分的處理。

全媒體記者 賀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