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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想在森林公園蓋水壩 最高法院裁定違法

薑唯 臺灣環境資訊協會

事情源自於霍克灣區域投資公司(Hawke's Bay Regional Investment Company Ltd)計畫在馬卡羅羅河興建儲水壩,以灌溉北島中霍克灣的農地。這座水壩會淹沒瓦希尼森林公園22公頃的土地,包含稀有濕地和脆弱物種棲地。

該投資公司向保育部提議,用瓦希尼森林公園旁147公頃的私有放牧地交換公園內的22公頃土地。因此,保育部決定降級瓦希尼森林公園這22公頃土地的保育地位,使這樁“交換”能順利進行。

2016年8月,紐西蘭皇家森林與鳥保護協會(Royal Forest and Bird Protection Society of New Zealand)對保育部的降級決定提出異議。

訴訟進入高等法院時,法官裁定保育部可以取消森林公園的保育地位。但是到了上訴法院,多數法官決議擱置保育部的決策。

保育部長巴瑞(Maggie Barry)和霍克灣區域投資公司試圖在最高法院扭轉局勢,但最高法院最終判定保育部無權取消瓦希尼森林公園土地的保育地位。

紐西蘭最高法院裁定,紐西蘭保育部將瓦希尼森林公園部分土地與私人企業交換的行為已經違法。

判決書指出:“該項計畫預計動用的原民土地的確具有國家級的生態價值。”

森林與鳥協會執行長海格(Kevin Hague)稱最高法院的裁決是紐西蘭森林公園和保育土地的重大勝利。“紐西蘭人努力為後代爭取保育土地,現在有了法律的背書,更能保護保育地免受私人開發的威脅。”海格說。

“最高法院已經確認,森林公園屬於紐西蘭全體人民,受保育法保護。”海格說。

不過這件事尚未結束,紐西蘭政府打算修法,推翻最高法院的判決。

巴瑞說:“我們將研議如何修法,確保能夠透過交換土地,改善保育結果。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的目的不是為了確認Ruataniwha水壩是否能夠繼續興建,而是要厘清最高法院和上訴法院判決的歧異。

“過去30年來,我們都相信法律允許用低保育價值的土地交換高保育價值的土地。最高法院認定保育部長不能依全面性的考量做決策,影響層面相當廣泛,現在我們必須循此裁決工作。”部長說,“我關心的是,如何管理公共保護用地才能達到最好的保育效果。”

※ 全文及圖片詳見 ENS 紐西蘭,威靈頓報導 New Zealand Supreme Court Blocks Dam in Forest P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