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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一男子閃婚被騙3萬元彩禮錢

昌黎縣劉台莊鎮劉上莊村村民劉先生,四十多歲一直未結婚,

2015年春,經人介紹認識了來自東北的張燕(化名),兩人見面後劉先生十分滿意,並給了張燕三萬多元的彩禮錢,隨後兩人結婚。婚後僅過了三四個月,張燕就扔下劉先生離家出走了。感覺到上當了的劉先生便去派出所報了案。2016年6月7日,張燕被瀋陽公安機關抓獲。在主動提出退還彩禮錢後,民警為其辦理了取保候審。今年6月30日,在民警的多次教育催促下,張燕來到派出所,
將自己一年打工掙來的1萬餘元償還給了劉先生,並寫下欠條表示會儘快償還餘下彩禮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