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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超律師觀點:“山寨之國”別再光憑印象,中國知產已得世界認可

近日,看到參考消息網發佈的《美媒:中國並非陳舊印象中的"山寨國" 將成智慧財產權領軍者》一文,該文援引美國外交學者網站7月7日發表文章稱,中國每天有1.4萬家新公司註冊成立,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2017年“全球創新指數”中國排名第22位,在中等收入經濟體中排名第一。中國作為正在崛起的全球創業領軍者的形象與其通常留給人們的“山寨之國”和“智慧財產權竊取者”的形象恰恰相反。

該文也列舉了中國司法在智慧財產權保護中的改變,

例如“由於司法程式快捷,中國現在也被視為智慧財產權訴訟較為可取的訴訟地。據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調研,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平均結案時間為125天,歐洲為18個月。而在美國,專利訴訟案僅審理前期的準備時間就需要2.4年”。

該文盛讚了中國智慧財產權的改觀,甚至認為中國“即將成為全球智慧財產權領軍者”。

對此,本人作為智慧財產權律師,深表欣慰。在本人十年的智慧財產權工作過程中,確實感受到了智慧財產權法制的發展和變化,也看到了司法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加強。這一切,與近年國家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改革以及國民智慧財產權意識的提升,都是密不可分且功不可沒的!本人服務的客戶中,

亦有從商標搶注到商標模仿,直至如今獨創自有品牌的鮮活案例。

事實上,中國在智慧財產權申請數量上,已經可以稱為智慧財產權大國。從官方2013年公佈資料來看,截至2012年底,我國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增長到3.23件(2017年資料為8件每萬人)。全國商標累計申請量達1136萬件,繼續保持世界第一。2012年,我國作品登記量68.8萬件、軟體著作權登記量13.9萬件,雙雙達到歷史新高。

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申請量突破1萬件,林業植物新品種申請量突破1000件,年度申請量在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成員國中列第二位。申請數量的遞增,也正反映了我國智慧財產權的創新性以及創造力的不斷提升,創新改變生活!

不過,建設智慧財產權大國,除了智慧財產權申請數量的遞增,司法保護的日趨完善之外,我們也不能忽略“智慧財產權的市場轉化”。市場轉化,也就是智慧財產權的運用。

在此處,當然同樣需要法律的規範及保護。

事實上,我國智慧財產權的轉化運用並不樂觀。網上有一個訪談可間接的說明。在2013年,中外智慧財產權網CEO謝旭輝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專訪時表示“中國智慧財產權市場轉化率最多只有3%,甚至更少。”以2013年廣東為例,廣東當年的有效專利量有幾十萬件,其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率已走在全國前列。如果是正常享受充分市場競爭的中小型企業,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率在10%左右;如果是國有企業或者科研體系下的企業,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率可能連1%都沒有。此處的資料及情況標明,我國的智慧財產權轉化需要進一步提高。

在實踐中,智慧財產權的轉化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產業化,就是將智慧財產權直接應用於生產;

第二種是商品化,把智慧財產權視為財產權利一樣,將此賣出去也是一種轉化;

第三種是證券化或者金融化,比如用技術入股公司、智慧財產權融資等等。

但這些方式,目前在中國並不普遍或者說法律上沒有明確有效的規範性規定,這就是我國智慧財產權運用的現狀。

在本人多年從事的法律服務中,常被客戶問道“我的版權怎麼出售?”、“我的專利價值多少?”、“我可以把我的智慧財產權進行抵押嗎?”、“我怎麼用智慧財產權去融資?”、“我要把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可是得不到股東認可,怎麼辦?。”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而我們也往往無法準確、明確的進行回復,在實務操作中智慧財產權的運用確實遇到了障礙。其實,這些問題都集中反應了我國對於智慧財產權運用、轉化的規範性檔不多、規範性檔不具備操作性或操作性不強等問題。

我國從恢復發展智慧財產權至今僅有20年,卻有如此速度與成績,也著實“不容易”。

所以,評判一個國家是否是世界智慧財產權大國,應當結合智慧財產權數量、運用、保護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考量,考察其是否成熟且運行良好。西方國家對我國近年的智慧財產權正面認可,作為一位智慧財產權從業律師,當感驕傲!但是我們也要正視我們的問題,及時調整、糾正、完善,攜手同心努力建設中國成為名副其實的智慧財產權大國!

這一天並不遙遠,也許就在眼前!

熊 超

2017年7月15日

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率在10%左右;如果是國有企業或者科研體系下的企業,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率可能連1%都沒有。此處的資料及情況標明,我國的智慧財產權轉化需要進一步提高。

在實踐中,智慧財產權的轉化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產業化,就是將智慧財產權直接應用於生產;

第二種是商品化,把智慧財產權視為財產權利一樣,將此賣出去也是一種轉化;

第三種是證券化或者金融化,比如用技術入股公司、智慧財產權融資等等。

但這些方式,目前在中國並不普遍或者說法律上沒有明確有效的規範性規定,這就是我國智慧財產權運用的現狀。

在本人多年從事的法律服務中,常被客戶問道“我的版權怎麼出售?”、“我的專利價值多少?”、“我可以把我的智慧財產權進行抵押嗎?”、“我怎麼用智慧財產權去融資?”、“我要把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可是得不到股東認可,怎麼辦?。”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而我們也往往無法準確、明確的進行回復,在實務操作中智慧財產權的運用確實遇到了障礙。其實,這些問題都集中反應了我國對於智慧財產權運用、轉化的規範性檔不多、規範性檔不具備操作性或操作性不強等問題。

我國從恢復發展智慧財產權至今僅有20年,卻有如此速度與成績,也著實“不容易”。

所以,評判一個國家是否是世界智慧財產權大國,應當結合智慧財產權數量、運用、保護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考量,考察其是否成熟且運行良好。西方國家對我國近年的智慧財產權正面認可,作為一位智慧財產權從業律師,當感驕傲!但是我們也要正視我們的問題,及時調整、糾正、完善,攜手同心努力建設中國成為名副其實的智慧財產權大國!

這一天並不遙遠,也許就在眼前!

熊 超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