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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發了12年的工資卻渾然不知,最後還一分錢都沒拿到……

最近發生了一件事——

閔行居民戴伯伯明明無業在家20多年,稅務方面材料卻顯示,從2005年以來,有一家公司一直在向他支付薪水,而到了2010年,自己退休後,反而又增加了一家給他發工資。

但是這樣一筆錢卻從未真實握在自己手中,他一點都不知曉。

沒想到的是,正是這兩筆來路不明的工資,原本足夠條件申請經適房的他一度被排除在了資格之外。

匪夷所思:數年病退,卻無故“多出”大筆收入

“為了這件事,我幾個月來吃不好睡不好,

老毛病也犯了好幾次。”說起“突然發現有公司給自己發工資”一事,戴伯伯的語氣幾次都有些顫抖。戴伯伯本名戴為榮,原本是下鄉知青,但是因為97年起生病而喪失勞動能力,導致20多年來都未能找到輕鬆的活計,他需要定期就診,生活的擔子顯得越發沉重,“我的兒子,現在30多了,但是條件不好,家裡沒有房子,人家女孩子就都不要他。”

2016年11月,戴伯伯想著去申請經適房,“我們三個人,

加起來也有幾十個平米了。”如果可以讓兒子早些娶妻生子,也算是戴伯伯給這個家作出的貢獻。但令戴伯伯沒有想到的是,在他申請經適房時竟被告知,根據稅務相關材料顯示,從2005年以來先後有兩家公司一直在向他支付薪水。“僅僅去年一年裡,兩家公司就‘發給’我四萬五的鈔票,這兩家公司我從來沒聽說過,以前從來也沒去過。” 戴伯伯說道,而這些“虛構”出來的工資更有可能意味著自己將失去申請經適房的資格。

“他們說兩家公司一家在黃浦,一家在楊浦,我就只好從閔行坐地鐵一個地方一個地方地跑。” 戴伯伯告訴記者,被告知自己帳戶上有一大筆工資的時候是1月6日,兜兜轉轉,一直到1月27日都沒有一個證明的結果。

數月溝通,相關部門證實他確實未拿一分錢

戴伯伯告訴周到君,在一直不斷的走訪和電話溝通後,在3月終於先後從楊浦區和黃浦區稅務部門拿到了證明材料,

證實自己並未領取過所謂的薪水。

閔行區梅隴鎮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昨日對周到君表示,

在1月6日受理戴伯伯的申請時發現其帳目收入並不符合經適房申請的條件,並于當天通知戴伯伯查到有未申報的收入。

同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根據稅務檔案上的資訊記錄,給戴伯伯發工資的企業涉及黃浦和楊浦兩個區:

·一家為註冊地址在河南南路655弄1號8樓的上海九洲實業有限公司,從1994年8月開始營業,以通訊工程、技術諮詢為主要經營範圍

·另一家則是聯繫地址為楊浦區甯國路199號的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從2007年5月開始經營,以通信設備、器材為主要經營範圍。

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只有依靠該區稅務局的證明材料才能證實戴伯伯是否領取過薪水。

戴伯伯告訴周到君,如果沒有這兩份回復,自己根本沒有辦法繼續申請經適房。“黃浦和楊浦稅務局終於證實了我沒有領過那些錢。”

【走訪:】兩家涉事公司均找不到實際辦公地

雖然證實了戴伯伯並未收取過相關薪水,戴伯伯的經適房資格也予以恢復,但是給戴伯伯發錢的究竟是哪兩家公司?帳目下的現金又去向何方?在戴伯伯出示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中,上海九洲實業有限公司從2005年便開始給戴伯伯發工資,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則從2010年開始發錢,大部分都是每月3500左右的額度,零申報,到底這些公司意欲何為?

抱著種種疑惑,周到君來到河南南路655弄1號8樓。

根據聯繫位址,該地為上海九洲實業有限公司,但是據當地物業透露,這裡一整棟樓都屬於私人住宅,沒有任何公司,在物業的資訊記錄上也全然沒有“上海九洲實業有限公司”的登記資訊。“九洲實業?沒聽過,這裡不會有公司的。”一位物業管理人員告訴周到君,之後,周到君多次撥打該公司的聯繫電話,鈴聲從該棟大樓不斷傳出,卻始終無人接聽。

隨後,周到君又來到了聯繫地址寫著楊浦區甯國路199號1203室的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但是在多番走訪後,都未曾看到有“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字樣的公司出現,而真正位於甯國路199號1203室的則是一家名為衛事康的衛生管理服務公司,所謂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的聯繫電話也是沒有被接通過。

實際上,除了戴伯伯之外,被冒用個人資訊發出空頭工資並且找不到公司的事件還發生在市民劉女士身上,此前就有媒體表示,家住黃浦區的劉路在申請廉租房時,被告知名下竟然有一筆她並不知道的工資收入,而該筆收入來自一家名為維閔公司的企業,根絕登記的電話打過去,卻是一個私人號碼。

【對話涉事公司:】冒用資訊是為了“給臨時工發工資”

昨天,周到君幾經周折,終於聯繫到了上海九洲實業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王先生。以下是對話——

Z:市民戴伯伯反映他的身份資訊被你們公司用來開工資了,這件事情你知道嗎?

W:知道。而且前些天稅務部門已經給我們罰過款了。

Z: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能解釋一下嗎?

W:都怪我們自己操作上不規範,我們對給戴師傅造成的困擾表示很抱歉。

Z:操作不規範是什麼意思?能說說你們為什麼要用別人的身份資訊來開工資嗎?

W:我們公司是一個小公司,平時主要雇傭一些臨時工,基本都是外地來的農民工,給他們發工資的時候經常找不到他們簽字,很難做賬,因為相關部門都是有流程的,做不了賬就發不了工資,所以我們就索性把工資都發到一個人頭上,然後再分發到各個農民工手上。據我所知,很多小公司都是這樣操作的。你想想,我們雇傭的大多數都是臨時工,一個個找他們簽字肯定很不容易,我們也是為了貪圖省事才會帶來這麼多的麻煩。

Z:這位元戴伯伯的身份資訊你們是哪裡來的呢?你覺得冒用他人的身份資訊對嗎?

W:說白了,這其實就是一個‘誤用’。當時我讓一個農民工提供一個身份資訊,他就提供給了我一個,我也沒想到他提供的是戴師傅的身份資訊。要是我知道會帶來這麼多的麻煩,我還不如用一個熟人的身份資訊呢!

Z:那個給你提供資訊的農民工還找得到嗎?

W:具體是哪個農民工給我提供的,還有就是什麼時候給我提供的,我現在已經記不清楚了。

Z:你們就用了戴師傅一個人的身份資訊嗎?

W:當時那個農民工就給我提供了這個身份資訊,我們也就用過這個身份資訊,沒用過其他人的身份資訊了。而且我們是小公司,一年的營業收入也就20萬左右,沒有多少工資可以發的,發在一個人頭上就夠了。

Z:用別人的身份資訊開工資,跟報稅方面是不是有關係?

W:我們這麼小的公司,哪有多少稅要報,說要偷漏稅肯定是不現實的。我們這個說白了就是一個操作不規範的問題,以後發工資一定要讓每一個農民工都過來簽字,就不會有這麼多的麻煩了。

Z:我們之前查到你們公司的地址,還跑到你們公司去了一趟,但位址上的地方是一個居民樓,這是怎麼回事?

W:那只是一個註冊位址,我們辦公是在家裡辦公的。

另外,周到君昨日也試圖聯繫另外一家單位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並找到了公司負責人陳先生的住處,他並不在家。幾經周折終於找到了陳先生的電話。不過電話接通後,他聽到是“工資”這件事情,馬上表示不接受採訪,隨即就掛斷了電話。

企業為何要冒用資訊?

避稅、降低社保成本等

像市民戴伯伯這樣的被人冒用的情況會很多嗎?藍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陸胤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業內發現類似的情況也不少見。”據陸胤介紹,冒用他人資訊簽訂勞動合同可能分為兩種行為,第一種是個人冒用,例如實際用工人員沒有到達法定用工年齡或是自身有不良記錄無法被錄用單位錄取等。”

而另外一種就是上文中提及的企業行為,即通過各種管道獲得身份資訊來綁定利益。“例如一個單位用工人員的收入是9000元,就可以利用三個身份證,拆分成三個人的收入,做到起征點之下,就達到避稅的效果。” 通過借用人頭的方式來報假工資,一來可以作為企業用工成本抵扣一部分稅務開支,此外,還可能涉嫌偷逃員工社保。 陸胤強調,一些退休老人的資訊更容易被企業利用,因為退休人員屬於非正規就業,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這樣就一點‘成本’都沒有了,而且退休老人也更不容易察覺和關注自己的納稅情況。”

而周到君從稅務相關資料看到,兩家公司開給戴伯伯的“工資”,每個月基本都在個稅起征點之下。而且2010年戴伯伯辦理退休手續後,給他發公司的公司從一家變為兩家。

另外,據勞動法專家談育明分析,一些公司之所以要冒用他人的資訊開工資,也可能有“吃空餉”的原因:“為了給自己多開工資,比如說他想從公司帳戶裡多提取現金,通過其他方法比較困難,那就多開幾個戶頭,這樣就可以多拿或者送給其他的一些人。”

個人資訊如何獲得,如何“聘用”?

一般非法使用身份影本、偽造簽名等

那麼這些身份資訊又是如何獲得,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呢?

陸胤表示,實際上獲得資訊的途徑很多,例如身份證外借流出、勞動者在這家企業用過,在離職、退休後繼續使用。“還有也不排除通過非法途徑購買身份資訊。這些企業往往會把這些冒用人員的工資做在納稅標準以下,每個月再向有關部門進行一個‘零申報’即可。”

另外,51job首席人力資源專家馮麗娟告訴周到君,一般就上海而言,多數公司的用人和入職審核都相對嚴格,例如錄用通知書、體檢證書等入職材料都不可或缺。但也有些企業會動歪腦子“通過簡單的流程,即一張身份證影本和偽造的簽名,一份虛假的勞動合同等,就能‘製造’一個並不存在的企業用工人員,從而獲取不當利益。”

這些人冒用資訊會被懲罰嗎?

行為是違法的!

談育明表示,用人單位冒用他人資訊給雇傭工人發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首先,它在用工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違反了勞動保障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勞動保障部門可以追究其責任;其次,它違反了企業經營的相關規定,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都可以對其進行處罰;而且冒用他人的資訊,已經擾亂了正常的社會活動,公安部門是可以對其立案的;此外,被冒用資訊的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而一些企業為什麼選擇冒用退休人員的身份資訊?從勞動法的角度分析,有可能是為了規避一些法律風險,據談育明介紹,:“企業如果冒用的是退休人員,它形成的關係就是民事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這種“用工”是不納入勞動法的調整範圍的,如果被查處可以規避適用勞動法的風險。”

另外,陸胤認為,企業冒用他人的資訊假報工資的違法成本很低。“畢竟很難衡量被冒用人到底造成什麼多大的直接的損失。”

文字 | 張 立 吳正彬 胡迎

編輯 | 張 立

本文為原創,歡迎轉發,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謝謝合作。

·另一家則是聯繫地址為楊浦區甯國路199號的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從2007年5月開始經營,以通信設備、器材為主要經營範圍。

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只有依靠該區稅務局的證明材料才能證實戴伯伯是否領取過薪水。

戴伯伯告訴周到君,如果沒有這兩份回復,自己根本沒有辦法繼續申請經適房。“黃浦和楊浦稅務局終於證實了我沒有領過那些錢。”

【走訪:】兩家涉事公司均找不到實際辦公地

雖然證實了戴伯伯並未收取過相關薪水,戴伯伯的經適房資格也予以恢復,但是給戴伯伯發錢的究竟是哪兩家公司?帳目下的現金又去向何方?在戴伯伯出示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中,上海九洲實業有限公司從2005年便開始給戴伯伯發工資,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則從2010年開始發錢,大部分都是每月3500左右的額度,零申報,到底這些公司意欲何為?

抱著種種疑惑,周到君來到河南南路655弄1號8樓。

根據聯繫位址,該地為上海九洲實業有限公司,但是據當地物業透露,這裡一整棟樓都屬於私人住宅,沒有任何公司,在物業的資訊記錄上也全然沒有“上海九洲實業有限公司”的登記資訊。“九洲實業?沒聽過,這裡不會有公司的。”一位物業管理人員告訴周到君,之後,周到君多次撥打該公司的聯繫電話,鈴聲從該棟大樓不斷傳出,卻始終無人接聽。

隨後,周到君又來到了聯繫地址寫著楊浦區甯國路199號1203室的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但是在多番走訪後,都未曾看到有“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字樣的公司出現,而真正位於甯國路199號1203室的則是一家名為衛事康的衛生管理服務公司,所謂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的聯繫電話也是沒有被接通過。

實際上,除了戴伯伯之外,被冒用個人資訊發出空頭工資並且找不到公司的事件還發生在市民劉女士身上,此前就有媒體表示,家住黃浦區的劉路在申請廉租房時,被告知名下竟然有一筆她並不知道的工資收入,而該筆收入來自一家名為維閔公司的企業,根絕登記的電話打過去,卻是一個私人號碼。

【對話涉事公司:】冒用資訊是為了“給臨時工發工資”

昨天,周到君幾經周折,終於聯繫到了上海九洲實業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王先生。以下是對話——

Z:市民戴伯伯反映他的身份資訊被你們公司用來開工資了,這件事情你知道嗎?

W:知道。而且前些天稅務部門已經給我們罰過款了。

Z: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能解釋一下嗎?

W:都怪我們自己操作上不規範,我們對給戴師傅造成的困擾表示很抱歉。

Z:操作不規範是什麼意思?能說說你們為什麼要用別人的身份資訊來開工資嗎?

W:我們公司是一個小公司,平時主要雇傭一些臨時工,基本都是外地來的農民工,給他們發工資的時候經常找不到他們簽字,很難做賬,因為相關部門都是有流程的,做不了賬就發不了工資,所以我們就索性把工資都發到一個人頭上,然後再分發到各個農民工手上。據我所知,很多小公司都是這樣操作的。你想想,我們雇傭的大多數都是臨時工,一個個找他們簽字肯定很不容易,我們也是為了貪圖省事才會帶來這麼多的麻煩。

Z:這位元戴伯伯的身份資訊你們是哪裡來的呢?你覺得冒用他人的身份資訊對嗎?

W:說白了,這其實就是一個‘誤用’。當時我讓一個農民工提供一個身份資訊,他就提供給了我一個,我也沒想到他提供的是戴師傅的身份資訊。要是我知道會帶來這麼多的麻煩,我還不如用一個熟人的身份資訊呢!

Z:那個給你提供資訊的農民工還找得到嗎?

W:具體是哪個農民工給我提供的,還有就是什麼時候給我提供的,我現在已經記不清楚了。

Z:你們就用了戴師傅一個人的身份資訊嗎?

W:當時那個農民工就給我提供了這個身份資訊,我們也就用過這個身份資訊,沒用過其他人的身份資訊了。而且我們是小公司,一年的營業收入也就20萬左右,沒有多少工資可以發的,發在一個人頭上就夠了。

Z:用別人的身份資訊開工資,跟報稅方面是不是有關係?

W:我們這麼小的公司,哪有多少稅要報,說要偷漏稅肯定是不現實的。我們這個說白了就是一個操作不規範的問題,以後發工資一定要讓每一個農民工都過來簽字,就不會有這麼多的麻煩了。

Z:我們之前查到你們公司的地址,還跑到你們公司去了一趟,但位址上的地方是一個居民樓,這是怎麼回事?

W:那只是一個註冊位址,我們辦公是在家裡辦公的。

另外,周到君昨日也試圖聯繫另外一家單位上海國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並找到了公司負責人陳先生的住處,他並不在家。幾經周折終於找到了陳先生的電話。不過電話接通後,他聽到是“工資”這件事情,馬上表示不接受採訪,隨即就掛斷了電話。

企業為何要冒用資訊?

避稅、降低社保成本等

像市民戴伯伯這樣的被人冒用的情況會很多嗎?藍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陸胤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業內發現類似的情況也不少見。”據陸胤介紹,冒用他人資訊簽訂勞動合同可能分為兩種行為,第一種是個人冒用,例如實際用工人員沒有到達法定用工年齡或是自身有不良記錄無法被錄用單位錄取等。”

而另外一種就是上文中提及的企業行為,即通過各種管道獲得身份資訊來綁定利益。“例如一個單位用工人員的收入是9000元,就可以利用三個身份證,拆分成三個人的收入,做到起征點之下,就達到避稅的效果。” 通過借用人頭的方式來報假工資,一來可以作為企業用工成本抵扣一部分稅務開支,此外,還可能涉嫌偷逃員工社保。 陸胤強調,一些退休老人的資訊更容易被企業利用,因為退休人員屬於非正規就業,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這樣就一點‘成本’都沒有了,而且退休老人也更不容易察覺和關注自己的納稅情況。”

而周到君從稅務相關資料看到,兩家公司開給戴伯伯的“工資”,每個月基本都在個稅起征點之下。而且2010年戴伯伯辦理退休手續後,給他發公司的公司從一家變為兩家。

另外,據勞動法專家談育明分析,一些公司之所以要冒用他人的資訊開工資,也可能有“吃空餉”的原因:“為了給自己多開工資,比如說他想從公司帳戶裡多提取現金,通過其他方法比較困難,那就多開幾個戶頭,這樣就可以多拿或者送給其他的一些人。”

個人資訊如何獲得,如何“聘用”?

一般非法使用身份影本、偽造簽名等

那麼這些身份資訊又是如何獲得,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呢?

陸胤表示,實際上獲得資訊的途徑很多,例如身份證外借流出、勞動者在這家企業用過,在離職、退休後繼續使用。“還有也不排除通過非法途徑購買身份資訊。這些企業往往會把這些冒用人員的工資做在納稅標準以下,每個月再向有關部門進行一個‘零申報’即可。”

另外,51job首席人力資源專家馮麗娟告訴周到君,一般就上海而言,多數公司的用人和入職審核都相對嚴格,例如錄用通知書、體檢證書等入職材料都不可或缺。但也有些企業會動歪腦子“通過簡單的流程,即一張身份證影本和偽造的簽名,一份虛假的勞動合同等,就能‘製造’一個並不存在的企業用工人員,從而獲取不當利益。”

這些人冒用資訊會被懲罰嗎?

行為是違法的!

談育明表示,用人單位冒用他人資訊給雇傭工人發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首先,它在用工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違反了勞動保障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勞動保障部門可以追究其責任;其次,它違反了企業經營的相關規定,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都可以對其進行處罰;而且冒用他人的資訊,已經擾亂了正常的社會活動,公安部門是可以對其立案的;此外,被冒用資訊的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而一些企業為什麼選擇冒用退休人員的身份資訊?從勞動法的角度分析,有可能是為了規避一些法律風險,據談育明介紹,:“企業如果冒用的是退休人員,它形成的關係就是民事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這種“用工”是不納入勞動法的調整範圍的,如果被查處可以規避適用勞動法的風險。”

另外,陸胤認為,企業冒用他人的資訊假報工資的違法成本很低。“畢竟很難衡量被冒用人到底造成什麼多大的直接的損失。”

文字 | 張 立 吳正彬 胡迎

編輯 | 張 立

本文為原創,歡迎轉發,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