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為了成全兒子,粉碎了自己的幸福,兒子為了保全家,粉碎了自己的良心
林笑和董長洲是二婚,當年重組家庭時都35歲。林笑有一個兒子,
董長洲有一個女兒,是由前妻撫養,董長洲是按月給撫養費,即使是他和林笑結婚後,也繼續按月給。
林笑是個善良的女人,從來沒有因為董長洲給女兒撫養費過。
轉眼就是二十年,這二十年裡,林笑和董長洲非常恩愛,董長洲能幹,林笑會過,所以日子過得紅紅火火,有滋有味。
二十年後,林笑的兒子25歲了,談了女朋友,女朋友也因為懷孕提出要結婚,但沒有房子女方父母不幹,聲稱要把孩子流掉。
沒辦法,兒子被迫來找林笑,問她能不能出一部分資金。
林笑就跟董長洲合計,說這麼多年了,她一分錢的撫養費都沒給過,
董長洲說啥都不同意,他的理由是,這個孩子跟他沒有關係。
可是他跟我有關係,林笑苦口婆心地勸,說這麼多年我一直工作,
不管林笑如何做工作,董長洲就是一句話:錢一分都沒有。
林笑也急了,那好,不給錢立刻離婚!愚昧的董長洲寧可離婚,也絕不給錢。
林笑心也傷透了,一紙訴狀遞到了法院。結果,林笑分到了他們存款的一半,十萬塊錢。又因為房子是婚後財產,還有林笑的一半,所以董長洲必須再給林笑三十萬。
董長洲傻了,他沒想到,林笑為了從小就分開的兒子,竟然捨棄了他們二十年的感情。董長洲東挪西借總算湊夠了三十萬,給了林笑。
林笑接過錢,頭也沒回,走了。董長洲不明白林笑為什麼變得這麼無情,他真不明白,再柔弱的女人,一旦擔起母親的角色,連命都是可以捨棄的。
兒子結婚了。但因為媳婦的抗議,他選擇讓母親一個人生活,雖然母親為了成全他捨棄了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