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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縣市長|金華一物業違規收裝修押金 業主該如何面對?

(網路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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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您的諮詢、投訴、求助,歡迎發送郵件:461978157@qq.com,或來函:浙江日報全媒體社會與生態新聞部“提問縣市長”欄目(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178號,310039)

金華市民提問:

2016年9月,我購買了金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八一南街湖海城市花園的房子,現在房子要裝修,物業要收保證金並且要在裝修入住3個月後才將保證金退還,現在房子裝修好了,找物業退回保證金,物業表示要過三個月才能退款。

據瞭解,其他社區是不收保證金,我想知道物業收保證金是否合理?如果是物業違規,要求儘快退回保證金,望處理。

金華市發改委(物價局)回復: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金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八一南街湖海城市花園物業收取裝修保證金一事,根據《金華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九條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外,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業主收取押金、保證金。

湖海城市花園物業經營單位上海農工商旺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湖海城市花園物業服務中心以規範業主裝修行為,防止公共區域設施、場地受破壞為由,向該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存在違規,目前已督促整改,您可以前去退款。同時,我局提醒業主,在裝修中要對裝修公司盡到告知規勸業務,儘量保護好社區環境。

記者留言:物業公司違規向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這類事件時有發生,

那麼以後要是遇到這類情況,業主該該怎麼處理?怎麼避免糾紛?為此記者諮詢了浙江西子明珠律師事務所張涵剛律師,張律師說,遇到物業強行收取裝修保證金,可以向當地住建部門投訴。如果業主交了這筆保證金的,應該讓物業出具收款憑證,並且雙方簽訂相關協議,約定押金的退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