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10元/天以上 發放時間6月至10月
2017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建立高溫津貼
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10元以上。
資金來源
調整企業職工艱苦崗位津貼補貼標準所需資金,均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執行。
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高溫津貼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一次性發放。需要注意的是,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區勞動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提醒,如果勞動者對高溫津貼政策存在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