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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警事|男子半夜在馬路上昏迷不醒,原因竟然是……

7月17日淩晨5點鐘,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威遠涼雞店門前有一名男子,睡在地上昏迷不醒,疑被車輛撞倒,肇事車輛逃逸。

事故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該男子還躺在地上昏迷不醒,報警人也離開了現場,其身上散發著濃濃的酒味。初步斷定為該男子由於飲酒後神志不清,疑是其在橫穿馬路時被某過往車輛撞倒在地,而肇事車輛駛離現場。民警立即聯繫120急救中心前來進行搶救,並按照肇事逃逸事故程式細緻勘查現場。

由於當時正值深夜,現場並未找到目擊證人,無法確定事發時間和疑似肇事車輛類型等。在勘查完現場後,民警立即返回隊上,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經過近2個小時的努力,調取視頻監控近150多條(時段),最終結果令人大跌眼鏡——原來該男子飲酒後,神志不清,在過人行橫道時自己被路上的水泥樁絆倒,重重地摔倒地上,頭部受傷導致昏迷,被過路的好心人誤認為被車撞到而報交警處理。



事故處理民警忙碌了一夜未合眼,這時,又有一名自稱姓吳的男子打電話來報警說他昨天晚上在陽光外灘威遠涼雞店門前被一輛白色的轎車撞倒昏迷後,他的手機也被轎車上的人搶走了,轎車逃逸,要求民警一定要找到這輛逃逸的肇事車,

要車主還他的手機並去醫院把費用給結了。民警一聽,這起警情與淩晨5點鐘在威遠涼雞店門的是同一警情,只是當時由於該吳姓男子昏迷,是路過的好心人報的警。民警就耐心向他解釋:經過交警調查瞭解,昨天晚上並不是車撞到他,而是他自己過馬路時不小心,被道路中心的水泥隔離樁絆倒了,摔倒在地上。該男子一聽說不是車撞到他,就情緒激動起來,
說民警為了偷懶,不想查找肇事車,才這樣說的,民警明顯就是不作為。然後就把電話掛了,過了幾分鐘又打電話來,說他就是被車撞到的,要求民警一定要找到肇事車。民警再次跟他解釋,並要他來看監控視頻。在監控事實面前,看到自己的醜態,該男子羞愧難當,漲紅著臉說,當時自己酒喝的有點醉了,摔倒在地上又撞到頭,手機又丟失了,醒來後醫院讓交納搶救費,自己身上身無分文,才說是被車撞到,希望能找一個人來幫他交一下醫藥費。

自己身上身無分文,才說是被車撞到,希望能找一個人來幫他交一下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