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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土拍新規:達最高限價後“點球”決勝

濟南的房地產調控措施逐步進入深水區,對居住土地的出讓方式做出新調整,設定最高限價,一旦碰觸限價,則轉為其他競價方式,包括三種:“軌道設施建設資金”、“配建政府儲備性安置房面積”或“市政建設項目”。

這是濟南首次實施限地價、競配建的方式出讓土地。

土地拍賣首設加時賽

按照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公佈的最新土地出讓規則,落實濟南市政府4月19日出臺的調控政策,對居住用地的出讓設定最高限價,調整掛牌出讓方式。

原來土地拍賣是“價高者得”,在網上交易系統中輪番加價。調整之後,每塊掛牌出讓的居住用地設定一個最高限價,開發商的報價一旦達到限價,則自動熔斷,不能再直接加價了。系統給參與競價的開發商5分鐘時間考慮,是否繼續進入土地拍賣“下半場”,或者說加時賽:開始競配建,主要包括三種:一是軌道設施建設資金、二是配建政府儲備性安置房面積、三是市政建設項目。

在加時階段,系統會給出20分鐘時間,各家願意繼續競價的企業在20分鐘內提交一次有效報價。即:只有一次機會。這和足球賽最後的“點球大戰”差不多。而對於開發商來說,則有點像高考估分報志願,報高了多花冤枉錢,報低了可能拿不到地,畢竟在一定程度上得靠蒙。

據悉,目前該系統已經做了升級。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官方網站公告稱:濟南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將於2017年7月7日至30日每天19點至次日6點進行系統升級測試,

其間系統暫停服務。

國土局將對該政策舉行講解會。

點球大戰決定誰拿地

競“軌道設施建設資金”的,誰報的資金數額高,誰拿地。舉個例子,3家房企進入最後的“加時賽”,甲願意在土地最高限價的基礎上,

額外繳1億元軌道設施建設資金,乙報5000萬,丙報8000萬,那麼最終甲勝出,拍到土地。如果很不巧,甲乙兩家都報的是1億元,那麼,誰先報的,土地就歸誰。如果這3家房企感覺地價有點高,決定不玩“點球”大戰了,即各家房企都認繳0元軌道設施建設資金,那麼20分鐘之後,土地由“上半場”出價最高的開發商拍得。

競“配建政府儲備性安置房面積”的,則在加時賽階段,看哪家開發商報的面積多。

比如:有兩家房企願意在最高限價的基礎上,從開發的房子中拿出部分房源捐給政府,作為安置房來用,甲願意捐1000平方米,乙願意捐2000平方米,則乙拿地。

競“市政建設項目”的,略複雜一點,政府建一個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項目庫,由市發改、規劃、建設、市政、園林、教育、民政、軌道等部門提出來的一攬子專案構成。土地拍賣達到最高限價後,在約定時間和地點,願意繼續參與“下半場”的房企,在項目庫中選取建設項目,比如:學校、綠地廣場、市政道路、橋樑等,選到手之後,自掏腰包建好了移交政府。可以多選,誰選的項目價值高,誰拿地。如果兩家房企選的項目價值一樣,則進行二次投標。

2016年6月,帝華高價拍得“地王”圍子山捆綁地塊,不到半年後因未按時繳款,這幾宗土地最終流拍。

開發商違約進黑名單

那麼,開發商通過“點球大戰”拿到地之後,如何確保承諾的配建安置房源、市政專案最終落地?

按照新規定,通過“軌道設施建設資金”競價環節成交的,房企要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10日內將建設資金上繳濟南市財政部門,持交款收據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競“配建政府儲備性安置房面積”的,房企要在成交後10天內與政府指定單位(如市土地儲備中心、各區土地熟化平臺)簽訂“政府儲備性安置房建設移交協定”,安置房的建設移交須由相關責任部門監督,其設計、建設標準與宗地內的商品房相當,不低於拆遷安置房標準,並與商品房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竣工後無償移交給市政府指定單位。競“市政建設專案”的,投標後10日內,拿地房企與相關部門簽訂基礎設施或公益設施專案建設協定,憑協定簽土地出讓合同。後續的建設移交須由相關責任部門監督。

如果開發商逾期不簽相關協議,或者耍賴,視為違約,取消競得資格,保證金不退,並列入誠信黑名單。記者瞭解到,目前只有“配建政府儲備性安置房面積”競價方式落地實行,其他兩種方式還有待細化完善。

在項目庫中選取建設項目,比如:學校、綠地廣場、市政道路、橋樑等,選到手之後,自掏腰包建好了移交政府。可以多選,誰選的項目價值高,誰拿地。如果兩家房企選的項目價值一樣,則進行二次投標。

2016年6月,帝華高價拍得“地王”圍子山捆綁地塊,不到半年後因未按時繳款,這幾宗土地最終流拍。

開發商違約進黑名單

那麼,開發商通過“點球大戰”拿到地之後,如何確保承諾的配建安置房源、市政專案最終落地?

按照新規定,通過“軌道設施建設資金”競價環節成交的,房企要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10日內將建設資金上繳濟南市財政部門,持交款收據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競“配建政府儲備性安置房面積”的,房企要在成交後10天內與政府指定單位(如市土地儲備中心、各區土地熟化平臺)簽訂“政府儲備性安置房建設移交協定”,安置房的建設移交須由相關責任部門監督,其設計、建設標準與宗地內的商品房相當,不低於拆遷安置房標準,並與商品房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竣工後無償移交給市政府指定單位。競“市政建設專案”的,投標後10日內,拿地房企與相關部門簽訂基礎設施或公益設施專案建設協定,憑協定簽土地出讓合同。後續的建設移交須由相關責任部門監督。

如果開發商逾期不簽相關協議,或者耍賴,視為違約,取消競得資格,保證金不退,並列入誠信黑名單。記者瞭解到,目前只有“配建政府儲備性安置房面積”競價方式落地實行,其他兩種方式還有待細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