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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一審宣判 主犯被判無期

北京時間綜合

宣判現場

最新消息|徐玉玉案主犯陳文輝一審被判無期

2017年7月19日上午,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詐騙、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一審公開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文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金鋒有期徒刑十五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進春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寶生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賢聰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福地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主犯 陳文輝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文輝犯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告人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犯詐騙罪,

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4月20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於6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法院詳解|徐玉玉案主犯陳文輝為何被判無期?

根據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被告人陳文輝量刑時,我院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第一、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嚴重干擾電信網路秩序,嚴重破壞社會誠信,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和社會和諧穩定,社會危害性極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去年發佈的《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審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提出了依法從嚴懲處的總體要求,這也是我們審理此類案件的一個基本原則。

>>對各被告人的具體量刑主要考慮哪些因素?法院詳解

第二、本案中,被告人陳文輝撥打詐騙電話共計1.3萬餘次,依法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應當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幅度內判處刑罰。陳文輝在共同詐騙犯罪活動中起組織、指揮作用,系主犯。陳文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形象;其還以家庭經濟困難、亟待救助的在校學生等弱勢群體為詐騙對象,社會影響惡劣。

第三、在詐騙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過程中,陳文輝不僅糾集、指揮他人撥打“一線”電話,誘使徐玉玉上當,其本人還作為“二線”人員親自接聽徐玉玉電話,直接騙取徐玉玉錢款,其行為不僅侵犯了徐玉玉的財產權益,更造成徐玉玉死亡的嚴重後果,情節特別惡劣,系罪責最為嚴重的主犯,依法應予嚴懲。

綜合考慮上述因素,我院依法對被告人陳文輝以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既貫徹了從嚴懲處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方針,又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此前報導|嫌犯主動投案哭成淚人 7名被告一審均認罪

6月27日,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陳文輝等7名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是詐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人交叉結夥,通過網路購買學生資訊和公民購房資訊,分別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餘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撥打電話,騙取他人錢款,金額共計人民幣56萬餘元,通話次數共計2.3萬餘次,並造成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高考學生徐玉玉死亡。

徐玉玉舊照

法庭辯論結束後,各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均表示認罪悔罪。值得一提的是,在庭前會議上,當被告人鄭金峰從視頻上看到徐玉玉時,他表示自己的內心受到了極大的觸動。

“我的當事人對此事件認識挺深刻的,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很懊悔”。律師劉洋告訴記者,“鄭賢聰是給徐玉玉打電話的人員,後來自己主動投案。開庭之前,我見到了他,他哭成了淚人,不斷地說自己錯了。6月27日,他當庭向徐玉玉親戚道歉。”

徐玉玉舊照

律師陳連生是該案主犯陳文輝的辯護人,他告訴記者陳文輝也很後悔,他的家在大山裡,全家倚靠父母種茶葉為生。這次宣判,家人無法承擔路費,也不來了。“我的當事人自己評價自己:無知、意外、悔恨。”

案件細節|檢方曾認定電信詐騙是導致徐死亡的原因

遭遇電信詐騙是不是導致徐玉玉死亡的原因,這是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案件時的一個重點。7名被告人是否要為徐玉玉的死亡承擔法律責任? 這對他們的定罪量刑又會產生哪些影響?

案發當晚,徐玉玉在父親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去報案,晚上九點多,在派出所做完筆錄後,父親騎上三輪車帶徐玉玉回家,因為擔心女兒被雨淋後感冒,父親回頭囑咐她披好衣服,卻沒成想,女兒緊閉著雙眼,頭也歪向了一邊。

隨後,玉玉被緊急送往附近的羅莊中心醫院進行搶救,21日晚上9點30分,十八歲的玉玉永遠的離開了這個世界。

在玉玉家人看來,奪去女兒生命的罪魁禍首就是那通詐騙電話。而如何證明電信詐騙是導致徐玉玉死亡的原因,需要完備的證據,這也是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案件時的一個重點。

徐父站在自家門前

根據徐玉玉在2016年4月的一份體檢表來看她身體的各項指標是正常的,而且經檢測,並沒有家族遺傳病史。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從徐玉玉接到詐騙電話到她無法自主呼吸沒有心跳只有短短的四小時。檢查機關根據臨床醫生、法醫專家意見,並結合案件全部的證據,認定電信詐騙是導致徐玉玉死亡的原因。

家屬聲音|徐父:一分錢賠償都不要 望嚴懲涉事人員

“有時候覺得就像是前幾天的事,回頭再一想,孩子都沒了快一年了。現在站在孩子臥室,好像還能看見她。”

自從悲劇發生後,徐家仍處在同時愛女的悲痛當中,一直關門謝客。根據此前的媒體報導,徐玉玉父親稱家裡之前蓋房子欠了錢,現在只有我一個人掙錢。但是在農村做零工,又沒有技術,掙的錢也就剛還夠吃飯,還債還是很遠的事情。

徐父在徐玉玉葬禮上泣不成聲

此前,徐玉玉父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沒有主動聯繫過他們,一直沒有人聯繫我,沒有人跟我說聲道歉。”

“想起那些人(詐騙者),他們怎麼能掙錢不要良心,他們做人的底線沒有了,不可能原諒他們,我的家毀了,給我們一家造成了那麼大的傷害,我不能原諒。希望法院嚴懲這些詐騙的,不要再讓別人被騙了。”

關於賠償,徐父表示“我們沒有提賠償條件,就算那邊(嫌疑人家屬)私下裡來提,我也不會借這個發財。我聽說,那邊的條件也不太好。我不是為了錢,希望國家繼續打擊這種電信詐騙。”

新聞重播|徐玉玉案件與全民打擊電信詐騙

過去的一年,徐玉玉案的每一個節點,都會引起關注,伴隨著案件的進展,全社會也在立法和執法層面,對電信詐騙展開了全面打擊:

2016年8月19日,徐玉玉遭遇了連環電信詐騙。詐騙電話中,對方稱是區教育局工作人員,要轉2680元助學金過來,需和財政局工作人員聯繫,導致徐玉玉最終被騙9900元。當晚,在與父親徐連彬報完警回家途中,徐玉玉暈厥過去,再未清醒。

2016年8月20日,臨沂警方對徐玉玉案立案偵查,公安部於8月底掛牌督辦該案,並於8月26日發佈A級通緝令,對涉案嫌疑人予以通緝。8月28日,隨著最後一名在逃嫌疑人鄭賢聰向警方自首,徐玉玉案告破。

2016年9月23日,最高法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防範和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通告》,有媒體指出,這是史上最嚴厲的打擊電信詐騙的舉措。

2016年9月30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檢察院對該案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等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2016年11月7日,工業和資訊化部發佈《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進一步防範和打擊通訊資訊詐騙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移動轉售企業要對170、171號段全部使用者進行回訪和身份資訊確認,對未登記或登記資訊錯誤的使用者進行補登記,2016年底前實名率達到100%。

2017年2月28日,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7年6月27日,"徐玉玉案"在臨沂市中院開庭。

2017年7月19日,"徐玉玉案"在山東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北京時間綜合,參考消息源為央視新聞、中國青年網等)

社會影響惡劣。

第三、在詐騙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過程中,陳文輝不僅糾集、指揮他人撥打“一線”電話,誘使徐玉玉上當,其本人還作為“二線”人員親自接聽徐玉玉電話,直接騙取徐玉玉錢款,其行為不僅侵犯了徐玉玉的財產權益,更造成徐玉玉死亡的嚴重後果,情節特別惡劣,系罪責最為嚴重的主犯,依法應予嚴懲。

綜合考慮上述因素,我院依法對被告人陳文輝以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既貫徹了從嚴懲處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方針,又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此前報導|嫌犯主動投案哭成淚人 7名被告一審均認罪

6月27日,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陳文輝等7名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是詐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人交叉結夥,通過網路購買學生資訊和公民購房資訊,分別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餘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撥打電話,騙取他人錢款,金額共計人民幣56萬餘元,通話次數共計2.3萬餘次,並造成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高考學生徐玉玉死亡。

徐玉玉舊照

法庭辯論結束後,各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均表示認罪悔罪。值得一提的是,在庭前會議上,當被告人鄭金峰從視頻上看到徐玉玉時,他表示自己的內心受到了極大的觸動。

“我的當事人對此事件認識挺深刻的,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很懊悔”。律師劉洋告訴記者,“鄭賢聰是給徐玉玉打電話的人員,後來自己主動投案。開庭之前,我見到了他,他哭成了淚人,不斷地說自己錯了。6月27日,他當庭向徐玉玉親戚道歉。”

徐玉玉舊照

律師陳連生是該案主犯陳文輝的辯護人,他告訴記者陳文輝也很後悔,他的家在大山裡,全家倚靠父母種茶葉為生。這次宣判,家人無法承擔路費,也不來了。“我的當事人自己評價自己:無知、意外、悔恨。”

案件細節|檢方曾認定電信詐騙是導致徐死亡的原因

遭遇電信詐騙是不是導致徐玉玉死亡的原因,這是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案件時的一個重點。7名被告人是否要為徐玉玉的死亡承擔法律責任? 這對他們的定罪量刑又會產生哪些影響?

案發當晚,徐玉玉在父親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去報案,晚上九點多,在派出所做完筆錄後,父親騎上三輪車帶徐玉玉回家,因為擔心女兒被雨淋後感冒,父親回頭囑咐她披好衣服,卻沒成想,女兒緊閉著雙眼,頭也歪向了一邊。

隨後,玉玉被緊急送往附近的羅莊中心醫院進行搶救,21日晚上9點30分,十八歲的玉玉永遠的離開了這個世界。

在玉玉家人看來,奪去女兒生命的罪魁禍首就是那通詐騙電話。而如何證明電信詐騙是導致徐玉玉死亡的原因,需要完備的證據,這也是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案件時的一個重點。

徐父站在自家門前

根據徐玉玉在2016年4月的一份體檢表來看她身體的各項指標是正常的,而且經檢測,並沒有家族遺傳病史。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從徐玉玉接到詐騙電話到她無法自主呼吸沒有心跳只有短短的四小時。檢查機關根據臨床醫生、法醫專家意見,並結合案件全部的證據,認定電信詐騙是導致徐玉玉死亡的原因。

家屬聲音|徐父:一分錢賠償都不要 望嚴懲涉事人員

“有時候覺得就像是前幾天的事,回頭再一想,孩子都沒了快一年了。現在站在孩子臥室,好像還能看見她。”

自從悲劇發生後,徐家仍處在同時愛女的悲痛當中,一直關門謝客。根據此前的媒體報導,徐玉玉父親稱家裡之前蓋房子欠了錢,現在只有我一個人掙錢。但是在農村做零工,又沒有技術,掙的錢也就剛還夠吃飯,還債還是很遠的事情。

徐父在徐玉玉葬禮上泣不成聲

此前,徐玉玉父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沒有主動聯繫過他們,一直沒有人聯繫我,沒有人跟我說聲道歉。”

“想起那些人(詐騙者),他們怎麼能掙錢不要良心,他們做人的底線沒有了,不可能原諒他們,我的家毀了,給我們一家造成了那麼大的傷害,我不能原諒。希望法院嚴懲這些詐騙的,不要再讓別人被騙了。”

關於賠償,徐父表示“我們沒有提賠償條件,就算那邊(嫌疑人家屬)私下裡來提,我也不會借這個發財。我聽說,那邊的條件也不太好。我不是為了錢,希望國家繼續打擊這種電信詐騙。”

新聞重播|徐玉玉案件與全民打擊電信詐騙

過去的一年,徐玉玉案的每一個節點,都會引起關注,伴隨著案件的進展,全社會也在立法和執法層面,對電信詐騙展開了全面打擊:

2016年8月19日,徐玉玉遭遇了連環電信詐騙。詐騙電話中,對方稱是區教育局工作人員,要轉2680元助學金過來,需和財政局工作人員聯繫,導致徐玉玉最終被騙9900元。當晚,在與父親徐連彬報完警回家途中,徐玉玉暈厥過去,再未清醒。

2016年8月20日,臨沂警方對徐玉玉案立案偵查,公安部於8月底掛牌督辦該案,並於8月26日發佈A級通緝令,對涉案嫌疑人予以通緝。8月28日,隨著最後一名在逃嫌疑人鄭賢聰向警方自首,徐玉玉案告破。

2016年9月23日,最高法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防範和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通告》,有媒體指出,這是史上最嚴厲的打擊電信詐騙的舉措。

2016年9月30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檢察院對該案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等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2016年11月7日,工業和資訊化部發佈《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進一步防範和打擊通訊資訊詐騙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移動轉售企業要對170、171號段全部使用者進行回訪和身份資訊確認,對未登記或登記資訊錯誤的使用者進行補登記,2016年底前實名率達到100%。

2017年2月28日,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7年6月27日,"徐玉玉案"在臨沂市中院開庭。

2017年7月19日,"徐玉玉案"在山東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北京時間綜合,參考消息源為央視新聞、中國青年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