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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刷爆朋友圈的“租售同權”,看清楚,是有條件限制的就近入學!

(樂居孫思思發自上海)關鍵字:租房可就近入學、商改住執行民用水電

今早廣州“租售同權”的消息刷爆朋友圈,究竟是什麼情況,請繼續讀下去!(做好小筆記哦~)

為了鼓勵發展租房市場,

廣州市政府17日出臺了16條扶持措施,首次提出“讓租者幸福居住”的口號。

其中既包括租賃住房用地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畫、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等宏觀政策,也包括房屋出租稅收減免、允許滿足條件的租房人群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等微觀措施。原則上各相關政策措施要於2017年8月底公佈實施。

以下是新政的幾個亮點:

1租房人員子女,可就近入學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

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2提高租房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

每月提取最高限額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提高至“不超過40%”。

3稅務減免

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4租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

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租賃住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畫。

5自持租賃住房面積成為拿地“砝碼”

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價率超過一定比例後,由競價轉為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

6商業用房可改造成住房出租經相關部門批准改建後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變,調整後用水、電、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改建後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7成立市級房屋租賃投資公司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負責統籌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資、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8中低收入者租房可優先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劃出一定比例,優先租賃給符合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規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業界指出,此次新政是一攬子的計畫,其中,最受市場關注的,首先是“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這一條。去年以來,儘管廣州已出臺了“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一年的來穗人員,可向所在區為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政策,但如今出臺的新政,則更明確強調了租購同權。至於政策所強調的“符合條件”這個前提有哪些,仍需政府相關部門給出詳細的解讀。

不過,也有市場人士對“租購同權”表示出擔心,畢竟,如今廣州的名校入學指標本身就已僧多粥少,未來一旦實施租購同權,勢必優質的教育資源更加緊張。如何改變優質教育資源需求失衡的問題,仍需相關部門統籌解決。

16條新政中另一備受市場關注的是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造成租賃住房。且調整後用水、電、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多個房企人士認為,這無疑是救商業用房出寒冬之舉。今年廣州出臺的“3·30新政”要求:全面禁止“商改住”、最小分割單元不小於300平方米;一手商服類專案銷售物件只能是法人單位,個人禁止購買,再次轉讓也只能賣給法人單位;新政實施前購買的商服類項目可轉讓給個人,但個人再次轉讓需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

如今的新政顯然帶有為“3·30新政”“補漏”的成分,雖然同樣要求改建後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但業界的理解是,最起碼,因“3·30新政”影響而處於銷售冰凍期的在售“商改住”項目,可以通過改造成租賃住房的方式而“拯救”專案,開發商可從賣樓者“變身”成物業長期持有的“包租婆”了。

此外,此次新政無論是對私人業主還是對租戶而言都有很大的“減負”優惠。業界認為,這顯然是從政府的層面去做大做強租賃市場,換個角度來滿足市民“居者有其屋”的需求。

專家觀點

對此新政,方圓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鄧浩志認為,主要有如下影響:

一、廣州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今天公佈,新政內容涉及面廣,政策力度大,猶如重磅炸彈將深遠影響廣州房地產市場。新政首次提出“實現租者幸福居住”的目標,這至少意味管理政策會刻意引導,將租房作為未來重要的居住方式進行引導,租房的配套權益也將向購房居住靠攏;

二、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權益。政策第一條就為解決租房最大痛點——子女入學問題。由於租房對學位保障不足,導致社會產生了大量因入學而被迫產生的購房需求,租房若能保障學位,則購房壓力與迫切能有所緩解。但廣州優質學位資源本就稀缺,故實際操作只能局部實現;

三、租房提取公積金上限由30%提升至40%。政策已經非常具體了,能允許更多資金進入,肯定能釋放更多的租賃端需求。但必須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和發票這讓公積金租房實用性有所降低。目前市場上因為逃避交稅而沒有備案的情況十分普遍,大量租戶會因此無法使用公積金;

四、稅率5%減按1.5%繳納增值稅。稅收大幅優惠將促進出租方主動登記,市場管理將更規範、全面,新政推行效果會更好。租房逃稅很多,主要是租賃雙方守法成本太高,管理部門執法取證太難。稅費調低後若主動登記不但不用擔心被查,而且公積金使用額度還能提升,租賃成本增加也有限;

五、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未來土地競配建、競自持或成新常態。此為雙刃劍,一方面增加了租賃住房總量,對穩定租金水準是好事;但另一方面減少了可銷售房源總量,未來住房銷售端供不應求情況會更加突出,房價反而可能進一步加快上漲。整體而言,租賃市場發展不能解決高房價問題;

六、商改住再次提及。表述與此前中央、省檔精神一致,即只是針對企業,針對經營行為,商業水、電、氣價格改為民用;不涉及個人手上的商辦物業(包括公寓),不涉及買賣轉讓,不涉及土地性質與年限的改變。所以對商辦公寓項目的銷售不構成絲毫利好,也破碎了此前眾多不實傳聞;

七、允許改造住房後出租。可以按臥室進行分租,是大戶型出租的福音。目前租戶以單身、兩口為主,普遍需求房型較小,大戶型面對的市場相對較窄,而小戶型在租賃市場又嚴重供不應求,“解放”大戶型有利於平衡市場供需矛盾。但改造的監管怎麼落實是難題,弄不好是重大安全隱患;

八、壯大現代租賃產業。難度極大!政府發展租賃住房就是為對沖高房價的負面影響,所以租金穩定甚至偏低是政策追求的主目標之一,但企業不會願意參與沒盈利前景的市場;如果作為社會福利,又違背了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基本思路。由於兩個目標存在先天衝突,同時達成幾乎沒有可能性;

九、沒有大型租賃企業,很重要一點是擺脫不了重資產運營模式。目前住宅租金回報率低於3%,而房企融資成本高於6%,哪怕運營將收入提升一倍還是蓋不過利息。除非採用輕資產運營模式,即把物業證券化打包銷售,降低財務成本。但國內REITs一直沒有進展,以致租賃企業根本無法成長;

十、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變相扶植了小產權房,目前不少小產權房都是“以租代售”,通過長期租賃合同實現“產權轉移”。新政等於將小產權房的長租納入經營範疇進行管理。好處是面對現實,客觀處理;變數是小產權會變得多明目張膽?會對商品房市場產生多大影響?

綜述。廣州租賃新政亮點頗多,而且具體,可操作,相信廣州租賃市場發展將迎來新的機遇。與此同時,新政也會派生出一些新的問題和困難,後續仍會有諸多調整。需要強調,租賃新政因居住矛盾而誕生,但對高房價問題起不了太多根本性的影響,所以可能作為一個新市場獨立發展。

以下為政策原文:

穗府辦〔2017〕29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30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7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積極支援租賃住房方式,加快構建租購並舉的住房體系;鼓勵發展現代住房租賃產業,催生新的經濟增長極;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夯實經濟社會長久向好發展的住房基礎。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形成政府、企業和個人互相補充、協同發展的租賃住房供應體系,促進大、中、小住房租賃企業蓬勃發展;多層面支持住房租賃消費需求,實現租者幸福居住;建設市場規則透明、誠信體系完善、政府監管到位的住房租賃市場環境,充分激發市場活力。

三、具體措施

(一)保障租賃雙方權益,支援租賃居住方式。

1.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市教育局牽頭)

2.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和發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月提取最高限額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提高至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40%。具體實施細則由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

3.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租賃居住權利。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劃出一定比例,優先租賃給符合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規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4.落實稅收優惠。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援。落實營改增關於住房租賃的有關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對房地產仲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落實國家關於對個人出租住房和承租住房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市國稅局、地稅局牽頭)

5.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加強租賃住房傢俱、家裝環保監督、燃氣消防安全監督,確保租賃住房室內環保、安全,滿足居住標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公安消防局、質監局牽頭)

6.保護承租人的穩定居住權。通過對租期和租金依法進行規範,控制承租人租房成本,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7.逐步加大貨幣化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施力度。完善租賃補貼制度,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對符合條件的群體給予租賃補貼,形成公租房與市場租賃住房互為補充的住房保障體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二)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滿足新增住房需求。

8.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將租賃住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畫。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價率超過一定比例後,由競價轉為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市國土規劃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配合)

9.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造成租賃住房。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改建後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變,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公安消防等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改建後的實際使用性質進行審批驗收。改建後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市國土規劃委、公安局、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管委、環保局,廣州供電局,市自來水公司,廣州燃氣集團公司配合)

10.允許出租人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範改造住房後出租。改造中,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必須確保消防設施、防水功能、排汙功能完好有效;不得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安全;不得加建衛生間、廚房。租賃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臥室”“起居室”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按床位出租。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具體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三)壯大現代租賃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極。

11.扶持住房租賃企業,打造廣州現代租賃產業總部經濟。鼓勵供應主體多元化,搶佔發展廣州現代租賃產業總部經濟的先機。提升住房租賃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準。住房租賃企業按生活性服務業執行相關政策。執行公租房租金標準的住房租賃經營機構,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39號)規定享受相關優惠。(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配合)

12.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城中村”住房,將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等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範管理。鼓勵並扶持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參與老舊社區、“城中村”和廠區租賃住房微改造,實施專業化運行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財政局、城市更新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公安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

13.發展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支援傳統物業服務企業向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轉型,拓寬服務領域,鼓勵開展“管家式”服務,為業主提供房屋租賃仲介、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14.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負責統籌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資、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將政策性住房納入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供應和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資委配合)

15.建立健全房屋租賃資訊服務平臺。推廣線上線下租賃服務一體化,實現現代租賃產業鏈條資訊的全方面交互,保障住房租賃市場供需資訊透明、交易規則透明、各方信用透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配合)

16.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指導租賃企業成立廣州市房地產租賃協會,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房屋租賃日常管理。通過房地產仲介行業協會、房地產租賃協會制定、完善房屋租賃仲介行業執業規範和行為準則,強化行業自律,督促指導仲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時採集、上報租賃房屋、租住人員等資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現代租賃產業這一新的經濟增長極的發展潛力,加快建設租購並舉的住房體系,促進我市經濟長久向好發展。

(二)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市住房租賃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市長擔任聯席會議負責人,市教育局、國土規劃委、住房城鄉建設委、地稅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工作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和資訊溝通等日常工作。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可根據工作需求臨時召集或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

(三)加強統籌協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住房租賃市場管理和相關協調工作,要牽頭繼續深化研究“保障租賃雙方權益,支援租賃居住方式”的各項有力措施。各牽頭單位承擔主體責任,要按照任務分工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會同配合單位形成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

原則上各相關政策措施要於2017年8月底公佈實施,並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不過,也有市場人士對“租購同權”表示出擔心,畢竟,如今廣州的名校入學指標本身就已僧多粥少,未來一旦實施租購同權,勢必優質的教育資源更加緊張。如何改變優質教育資源需求失衡的問題,仍需相關部門統籌解決。

16條新政中另一備受市場關注的是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造成租賃住房。且調整後用水、電、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多個房企人士認為,這無疑是救商業用房出寒冬之舉。今年廣州出臺的“3·30新政”要求:全面禁止“商改住”、最小分割單元不小於300平方米;一手商服類專案銷售物件只能是法人單位,個人禁止購買,再次轉讓也只能賣給法人單位;新政實施前購買的商服類項目可轉讓給個人,但個人再次轉讓需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

如今的新政顯然帶有為“3·30新政”“補漏”的成分,雖然同樣要求改建後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但業界的理解是,最起碼,因“3·30新政”影響而處於銷售冰凍期的在售“商改住”項目,可以通過改造成租賃住房的方式而“拯救”專案,開發商可從賣樓者“變身”成物業長期持有的“包租婆”了。

此外,此次新政無論是對私人業主還是對租戶而言都有很大的“減負”優惠。業界認為,這顯然是從政府的層面去做大做強租賃市場,換個角度來滿足市民“居者有其屋”的需求。

專家觀點

對此新政,方圓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鄧浩志認為,主要有如下影響:

一、廣州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今天公佈,新政內容涉及面廣,政策力度大,猶如重磅炸彈將深遠影響廣州房地產市場。新政首次提出“實現租者幸福居住”的目標,這至少意味管理政策會刻意引導,將租房作為未來重要的居住方式進行引導,租房的配套權益也將向購房居住靠攏;

二、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權益。政策第一條就為解決租房最大痛點——子女入學問題。由於租房對學位保障不足,導致社會產生了大量因入學而被迫產生的購房需求,租房若能保障學位,則購房壓力與迫切能有所緩解。但廣州優質學位資源本就稀缺,故實際操作只能局部實現;

三、租房提取公積金上限由30%提升至40%。政策已經非常具體了,能允許更多資金進入,肯定能釋放更多的租賃端需求。但必須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和發票這讓公積金租房實用性有所降低。目前市場上因為逃避交稅而沒有備案的情況十分普遍,大量租戶會因此無法使用公積金;

四、稅率5%減按1.5%繳納增值稅。稅收大幅優惠將促進出租方主動登記,市場管理將更規範、全面,新政推行效果會更好。租房逃稅很多,主要是租賃雙方守法成本太高,管理部門執法取證太難。稅費調低後若主動登記不但不用擔心被查,而且公積金使用額度還能提升,租賃成本增加也有限;

五、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未來土地競配建、競自持或成新常態。此為雙刃劍,一方面增加了租賃住房總量,對穩定租金水準是好事;但另一方面減少了可銷售房源總量,未來住房銷售端供不應求情況會更加突出,房價反而可能進一步加快上漲。整體而言,租賃市場發展不能解決高房價問題;

六、商改住再次提及。表述與此前中央、省檔精神一致,即只是針對企業,針對經營行為,商業水、電、氣價格改為民用;不涉及個人手上的商辦物業(包括公寓),不涉及買賣轉讓,不涉及土地性質與年限的改變。所以對商辦公寓項目的銷售不構成絲毫利好,也破碎了此前眾多不實傳聞;

七、允許改造住房後出租。可以按臥室進行分租,是大戶型出租的福音。目前租戶以單身、兩口為主,普遍需求房型較小,大戶型面對的市場相對較窄,而小戶型在租賃市場又嚴重供不應求,“解放”大戶型有利於平衡市場供需矛盾。但改造的監管怎麼落實是難題,弄不好是重大安全隱患;

八、壯大現代租賃產業。難度極大!政府發展租賃住房就是為對沖高房價的負面影響,所以租金穩定甚至偏低是政策追求的主目標之一,但企業不會願意參與沒盈利前景的市場;如果作為社會福利,又違背了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基本思路。由於兩個目標存在先天衝突,同時達成幾乎沒有可能性;

九、沒有大型租賃企業,很重要一點是擺脫不了重資產運營模式。目前住宅租金回報率低於3%,而房企融資成本高於6%,哪怕運營將收入提升一倍還是蓋不過利息。除非採用輕資產運營模式,即把物業證券化打包銷售,降低財務成本。但國內REITs一直沒有進展,以致租賃企業根本無法成長;

十、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變相扶植了小產權房,目前不少小產權房都是“以租代售”,通過長期租賃合同實現“產權轉移”。新政等於將小產權房的長租納入經營範疇進行管理。好處是面對現實,客觀處理;變數是小產權會變得多明目張膽?會對商品房市場產生多大影響?

綜述。廣州租賃新政亮點頗多,而且具體,可操作,相信廣州租賃市場發展將迎來新的機遇。與此同時,新政也會派生出一些新的問題和困難,後續仍會有諸多調整。需要強調,租賃新政因居住矛盾而誕生,但對高房價問題起不了太多根本性的影響,所以可能作為一個新市場獨立發展。

以下為政策原文:

穗府辦〔2017〕29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30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7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積極支援租賃住房方式,加快構建租購並舉的住房體系;鼓勵發展現代住房租賃產業,催生新的經濟增長極;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夯實經濟社會長久向好發展的住房基礎。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形成政府、企業和個人互相補充、協同發展的租賃住房供應體系,促進大、中、小住房租賃企業蓬勃發展;多層面支持住房租賃消費需求,實現租者幸福居住;建設市場規則透明、誠信體系完善、政府監管到位的住房租賃市場環境,充分激發市場活力。

三、具體措施

(一)保障租賃雙方權益,支援租賃居住方式。

1.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市教育局牽頭)

2.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和發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月提取最高限額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提高至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40%。具體實施細則由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

3.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租賃居住權利。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劃出一定比例,優先租賃給符合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規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4.落實稅收優惠。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援。落實營改增關於住房租賃的有關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對房地產仲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落實國家關於對個人出租住房和承租住房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市國稅局、地稅局牽頭)

5.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加強租賃住房傢俱、家裝環保監督、燃氣消防安全監督,確保租賃住房室內環保、安全,滿足居住標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公安消防局、質監局牽頭)

6.保護承租人的穩定居住權。通過對租期和租金依法進行規範,控制承租人租房成本,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7.逐步加大貨幣化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施力度。完善租賃補貼制度,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對符合條件的群體給予租賃補貼,形成公租房與市場租賃住房互為補充的住房保障體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二)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滿足新增住房需求。

8.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將租賃住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畫。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價率超過一定比例後,由競價轉為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市國土規劃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配合)

9.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造成租賃住房。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改建後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變,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公安消防等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改建後的實際使用性質進行審批驗收。改建後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市國土規劃委、公安局、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管委、環保局,廣州供電局,市自來水公司,廣州燃氣集團公司配合)

10.允許出租人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範改造住房後出租。改造中,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必須確保消防設施、防水功能、排汙功能完好有效;不得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安全;不得加建衛生間、廚房。租賃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臥室”“起居室”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按床位出租。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具體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三)壯大現代租賃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極。

11.扶持住房租賃企業,打造廣州現代租賃產業總部經濟。鼓勵供應主體多元化,搶佔發展廣州現代租賃產業總部經濟的先機。提升住房租賃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準。住房租賃企業按生活性服務業執行相關政策。執行公租房租金標準的住房租賃經營機構,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39號)規定享受相關優惠。(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配合)

12.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城中村”住房,將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等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範管理。鼓勵並扶持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參與老舊社區、“城中村”和廠區租賃住房微改造,實施專業化運行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財政局、城市更新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公安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

13.發展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支援傳統物業服務企業向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轉型,拓寬服務領域,鼓勵開展“管家式”服務,為業主提供房屋租賃仲介、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14.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負責統籌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資、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將政策性住房納入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供應和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資委配合)

15.建立健全房屋租賃資訊服務平臺。推廣線上線下租賃服務一體化,實現現代租賃產業鏈條資訊的全方面交互,保障住房租賃市場供需資訊透明、交易規則透明、各方信用透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配合)

16.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指導租賃企業成立廣州市房地產租賃協會,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房屋租賃日常管理。通過房地產仲介行業協會、房地產租賃協會制定、完善房屋租賃仲介行業執業規範和行為準則,強化行業自律,督促指導仲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時採集、上報租賃房屋、租住人員等資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現代租賃產業這一新的經濟增長極的發展潛力,加快建設租購並舉的住房體系,促進我市經濟長久向好發展。

(二)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市住房租賃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市長擔任聯席會議負責人,市教育局、國土規劃委、住房城鄉建設委、地稅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工作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和資訊溝通等日常工作。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可根據工作需求臨時召集或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

(三)加強統籌協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住房租賃市場管理和相關協調工作,要牽頭繼續深化研究“保障租賃雙方權益,支援租賃居住方式”的各項有力措施。各牽頭單位承擔主體責任,要按照任務分工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會同配合單位形成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

原則上各相關政策措施要於2017年8月底公佈實施,並報聯席會議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