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稻穀最低收購價下調 比去年分別下調3元、2元和5元
3月21日,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糧食局、農發行湖北分行轉發了國家2017年稻穀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
通知要求,為保護農民利益,防止“谷賤傷農”,今年國家繼續在稻穀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綜合考慮糧食生產成本、市場供求、國內外市場價格和產業發展等各方面因素,經國務院批准,今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國標,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為每百斤130元、136元和150元,比2016年分別下調3元、2元和5元。
業內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