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員警經常用的口頭警告,如何成了最頭疼的法律問題?
經常看香港電視劇的朋友,肯定會注意這樣的情況。員警在抓捕嫌疑人之前,總是會先說:“你被捕了,你有權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說的一切都會成為呈堂證供。”這並不是電視劇的特意加上的,
一、米蘭達事件具有里程碑意義
1963年春天,美國一名下班的女孩被人拉進車內強☆禁☆暴。這名女孩記住了犯罪者的長相以及那輛汽車的車牌,有了這些自然就好辦了。
在那之後,員警們在辦案時,都必須想說文章開頭的那些話。必須要讓嫌疑人知道,自己有權利不說話、有權利請律師、有權利拒絕回答員警的問題。
二、米蘭達警告也帶來了負面的問題
當時員警抓住犯罪者是基督徒的因素,說“這樣的大雪天,女孩的屍體還躺在野外,
還有一部分人認為憲法必須遵守,這個案件沒毛病。兩種完全不同的聲音,從70年代爭論到了90年代。在90年代中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是否廢除米蘭達警告進行了表決。當時7名大法官裡,4名建議繼續保留,3名建議廢除。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援助,米蘭達警告一直使用到了今天。米蘭達警告所帶來的一些漏洞和弊端,美國也是清楚的,因此也對這一情況進行了限制。認真的說,米蘭達警告問題是美國司法程式中最頭疼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存在很多的變數,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一些嫌疑人就是不開口,最後只能被無罪釋放。除非,員警能夠做到零口供辦案,這樣的幾率很小。西方很多國家都面臨這個問題,出現了很多爭議很大的案件。
最後法院的判決很無奈,罪犯僅僅被判處了4年徒刑。這一案件引發了軒然大波,人們對這件事的態度說法不一。一方面認為不能因為米蘭達警告,就放過那些壞人,建議廢除米蘭達警告。還有一部分人認為憲法必須遵守,這個案件沒毛病。兩種完全不同的聲音,從70年代爭論到了90年代。在90年代中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是否廢除米蘭達警告進行了表決。當時7名大法官裡,4名建議繼續保留,3名建議廢除。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援助,米蘭達警告一直使用到了今天。米蘭達警告所帶來的一些漏洞和弊端,美國也是清楚的,因此也對這一情況進行了限制。認真的說,米蘭達警告問題是美國司法程式中最頭疼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存在很多的變數,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一些嫌疑人就是不開口,最後只能被無罪釋放。除非,員警能夠做到零口供辦案,這樣的幾率很小。西方很多國家都面臨這個問題,出現了很多爭議很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