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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公安局創新推進“主辦偵查員”制度

2016年以來,陝西省商洛市洛南縣公安局高度重視刑偵改革工作,

將刑偵改革置於整體公安工作改革的全域謀劃,按照“落實工作責任、提高辦案品質、嚴格人員選聘、增加民警待遇、激發工作活力”的改革思路,積極探索打擊犯罪新機制,在全縣公安機關推行刑偵“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有力地推進了刑偵隊伍正規化、專業化建設,極大地調動了刑偵民警的工作積極性,顯著地提升了刑偵部門的打擊能力和執法品質。
試點過程中,商洛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雷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市公安局副局長趙黎軍全程進行指導,陝西省公安廳和洛南縣委、縣政府也給與了大力支持。

一、明確職能定位。一是完善制度根基。洛南縣公安局經 過充分調查分析、研究討論,制定出臺了《洛南縣公安局刑事案件主辦偵查員制度》《洛南縣公安局主辦偵查員聘任工作方案》和《刑事案件主辦偵查員積分量化考核辦法》(簡稱 “一制度兩辦法”),

從制度層面對主辦偵查員的職責、義務、職權、條件、構成、聘任及管理、評定標準、考核獎懲及工作要求等,一—進行了明確,規定十分詳細具體,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為改革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二是明確責任主體。主辦偵查員作為刑事案件個案偵查的責任主體,是刑事案件的主辦人和 第一責任人,對所主辦案件程式全程負責、品質終身負責。
三是打造以主辦偵查員為核心的刑偵工作機制。主辦偵查員由三 部分人員構成,分別為主偵偵查員、主勘驗技術員、情報員。這三部分人員共同對刑事案件的偵辦全程參與、終身負責。刑事案件發生後,刑偵部門領導根據案件情況,指定案件的具體主偵偵查員,主偵偵查員在授權範圍內組織領導協辦偵查員獨立開展偵查工作。

二、規範工作流程。一是建立三級平臺。

根據刑事案件性質及刑偵警力實際,分三級配置主辦偵查員:一級主辦偵査員主辦轄區內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二級主辦偵查員主辦轄區內其他重大複雜疑難的刑事案件;三級主辦偵查員主辦轄區內一般性刑事案件。二是厘清職責許可權。主辦偵查員的職權:(一)根據具體案情,選定協辦偵查員,組織領導協辦偵查員開展案件偵辦工作;(二)要求刑事技術、情報資訊等部門提供説明和服務;(三)根據案件偵辦需要,
可以行使行政管理權和案件偵查指揮權,可調動警力,依法採取偵查措施,為偵辦案件服務;(四)依照法定程式辦案,不受其他行政命令的干涉;(五)對偵辦案件有功或者有過失的人員,提出獎勵或者處理意見。三是完善動態管控。偵辦案件中,如果主辦偵查員與其他部門在執法程式、證據收集固定或事實認定上存 在意見分歧,原則上以主辦偵查員意見為准。縣局成立公安機關刑事案件執法管理委員會,對其他部門提出異議的案件進行裁定,提出具體偵辦意見,主辦偵查員應執行執法管理委員會意見。

三、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嚴格選拔聘任。按照“偵查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偵查技能、辦案能力、領導協調能力,五個方面,由個人申請、組織審查、公開考試、實績評定、民主測評後,由縣局黨委擇優選用,每兩年聘任一次。二是強化工作 保障。明確了主辦偵查員按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級別,每人每月分別享受1000元、800元、600元主辦偵查員津貼;明確了政治待遇,將優秀主辦偵查員列入後備幹部隊伍,優先提拔0使用,為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提供了堅強保障。三是規範考核獎懲。實行每月一考核,偵查員考核內容包括破案數、打擊處理數等,技術人員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勘查數、發現破案線索數等,情報人員考核內容包括提供情報破案數、發現破案線索數等,考核合格、完成任務發給主辦偵查員津貼,完不成任務不發或少發,違法辦案被投訴、或長期完不成破案任務等,將被取消主辦偵查員資格。

“主辦偵查員”制度試行以來,經過層層選拔、嚴格考核,洛南縣公安局已成功首期聘任主辦偵查員30名。目前,洛南刑偵隊伍面貌煥然一新,刑偵隊伍工作活力充分激發,先後成功偵破系列網路涉槍案、“10·28”殺人案、“11·27”放火案“12·6”故意傷害(致死)案、城區系列入室盜竊案和“2·1”放火案等一大批社會關注的大案要案;刑警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樊有宏被省公安廳命名為“汪勇式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刑偵改革帶來的成效初步顯現。

原則上以主辦偵查員意見為准。縣局成立公安機關刑事案件執法管理委員會,對其他部門提出異議的案件進行裁定,提出具體偵辦意見,主辦偵查員應執行執法管理委員會意見。

三、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嚴格選拔聘任。按照“偵查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偵查技能、辦案能力、領導協調能力,五個方面,由個人申請、組織審查、公開考試、實績評定、民主測評後,由縣局黨委擇優選用,每兩年聘任一次。二是強化工作 保障。明確了主辦偵查員按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級別,每人每月分別享受1000元、800元、600元主辦偵查員津貼;明確了政治待遇,將優秀主辦偵查員列入後備幹部隊伍,優先提拔0使用,為主辦偵查員制度改革提供了堅強保障。三是規範考核獎懲。實行每月一考核,偵查員考核內容包括破案數、打擊處理數等,技術人員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勘查數、發現破案線索數等,情報人員考核內容包括提供情報破案數、發現破案線索數等,考核合格、完成任務發給主辦偵查員津貼,完不成任務不發或少發,違法辦案被投訴、或長期完不成破案任務等,將被取消主辦偵查員資格。

“主辦偵查員”制度試行以來,經過層層選拔、嚴格考核,洛南縣公安局已成功首期聘任主辦偵查員30名。目前,洛南刑偵隊伍面貌煥然一新,刑偵隊伍工作活力充分激發,先後成功偵破系列網路涉槍案、“10·28”殺人案、“11·27”放火案“12·6”故意傷害(致死)案、城區系列入室盜竊案和“2·1”放火案等一大批社會關注的大案要案;刑警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樊有宏被省公安廳命名為“汪勇式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刑偵改革帶來的成效初步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