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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痛感產生更大推力 讓徐玉玉之後再無“徐玉玉”

熱點再熱,不過三天,是資訊爆炸時代一種特殊現象。

然而時隔近十一個月,徐玉玉這個名字打破了這一現象,再次讓人們體會到某種深切的顫動。

主犯陳文輝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一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進行的頂格判決,顯示出了司法機關懲治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懲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決心。

為讓此類犯罪受到應有懲處,法律層面的構建工作一直在進行。包括2017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定罪量刑及有關法律適用作出了全面、系統的規定。

欣慰之餘,仍須問一句,法律撐起的正義是否也能就此“頂格”?努力喚不回徐玉玉,能不能保護得了後來者?這也是此案最令人關注的後續發展。孫志剛之死終結了收容遣送制度,魏則西之死衝擊了民營醫院競價排名模式,

徐玉玉的離去能否阻擊大面積存在的網路電信詐騙?答案關乎這個隕落生命最終能達成的社會價值高度。

根據《2016中國線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54%的線民認為個人資訊洩露情況嚴重,84%的線民曾感受到因此帶來的不良影響。另有資料顯示,去年全國專業從事網路詐騙活動的犯罪分子多達160萬人,一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00多億元。

從整改虛擬運營商、步入手機實名制時代,

到出臺《電信和互聯網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規定》等條例,都在致力於守護徐玉玉們的資訊安全。但還應看到,依然有人被網路電信詐騙騷擾,能夠倖免于成為徐玉玉,可能獲益於防騙意識的不斷增強,可能因為遇到的騙術不夠高明,也可能只是運氣好了一點點而已。

通過個體的生命代價推動社會治理的進步,代價雖然大了一點,卻是告慰逝者的唯一選項。現在,司法審判把徐玉玉遭遇帶來的銳痛感,

化作了懲罰不法分子的有力作為,但一切還不能就此結束。這種銳痛感還可以產生更大推力,進一步去敦促相關部門真正把法律法規落到實處,把監管工作做到位,樹起保護公民個人資訊的銅牆鐵壁,以應對更加複雜化、智慧化、集團化的騙局,讓互聯網資訊時代永遠不再有下一個“徐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