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農村老人再婚後,兒子每個月給他2000元,他死後兒子看到遺囑很生氣

有一個60多歲的農村老人,多年前老伴就去世了。後來他遇到鄰村的一個50多歲的寡婦,時間一長,兩人產生了感情。

老人要娶寡婦做老婆,遭到在城裡的兒子和兒媳的反對。後來在親戚的勸說下,

兒子和兒媳才勉強同意老人娶了那個寡婦。

老人娶寡婦是有合法手續的,他們領取了結婚證。

自從老人再婚後,在城裡的兒子每個月給老人2000元錢作為老人的生活費。

多年後,老人突發疾病去世了。

辦理完老人的喪事後,老人的兒子和寡婦談話了,

談話的內容就是老人擁有的三間瓦房和一個大院子的歸宿問題。寡婦拿出了老人的遺囑。老人的兒子看了老人留下的遺囑後很生氣,原來老人在遺囑上寫明瞭,三間瓦房和一個大院子歸寡婦所有。老人的兒媳認為這份遺囑不一定是老人親筆寫的,但是老人的兒子認得老人的筆跡,認為遺囑出於老人的手筆。

最後,老人的兒子跟寡婦鬧到了村委會,村委會的幹部看了老人的遺囑後,認為三間瓦房和一個大院子應該歸寡婦所有。

老人的兒子認為村委會幫著寡婦,鬧到了鎮政府。鎮政府的幹部進行了調解。鎮政府的幹部提出的建議是,三間瓦房和一個大院子歸寡婦所有,但是寡婦拿出3000元錢給老人的兒子。

剛開始的時候,寡婦不願意拿出3000元錢,但是在鎮政府的幹部勸說下,才勉強同意拿出3000元錢。最後,雙方立下字據。

問題解決後,老人的兒子回到了城裡,而寡婦仍然居住在那三間瓦房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