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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校園安全管理新辦法 九月起未滿12歲禁止騎自行車上學

近日,《陝西省中小學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出臺,今年9月1日起實行。該辦法適用於陝西省行政區域內的普通中小學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以及特殊教育學校。

01

實行校(園)長負責制

辦法要求,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園)長負責制,設立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學校保安員推行“保安公司派駐,教育部門管理”的專職安保隊伍管理模式,年齡一般在50歲以內,身體健康,反應敏捷。

學校專職保安員配備的數量應當按照不低於以下標準:

500人以內——至少配2名保安員

500-1000人——至少配3名保安員

02

未滿12歲禁止騎自行車上學

辦法規定,學生上課期間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無關人員、車輛出入,學生出入校園要加強核查與登記。

學生宿舍管理應專人負責,24小時值班。在學校有住宿條件、能滿足住宿需求的,嚴禁學生在校外租住房屋集中住宿。

辦法要求,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學校(幼稚園)組織500人以上大型活動必須報縣(區)教育局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做好預案。禁止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車上下學。加強預防學生溺水教育,主動提請當地政府和水利等部門,加強重點水域管理。

03

多部門聯合預防學生暴力事件發生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採取多種形式,

引導學生及家長瞭解和掌握預防欺淩和暴力的基本常識,開展預防欺淩和暴力專項教育,聯合綜治、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切實形成防治學生欺淩和暴力的工作合力,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淩和暴力事件發生。

04

健全獎懲機制

辦法要求學校建立和制定校園安全指南清單,日常照單監管,失職照單追責。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在目標考核、評優評先等工作中實行“一票否決”,

對隱患較多,整改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約談問責。

(來源於陝西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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