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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特輯|“朵媽”小課堂:這些地方你去過嗎?

來源 | 崇明檢察

{ 暑假來了 }

想好去哪兒了嗎?

為了讓同學們有一個愉快幸福的暑假,

抓著學期的小尾巴,“朵媽”檢察官團隊至崇明區新紀元雙語學校、建設中學等多所學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這次主要是和同學們談談不良行為與娛樂場所二三事,有些娛樂場所不適合未成年人進入,大家記得遠離哦~

哪些娛樂場所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

01

— 網吧—

向社會公眾開放的營利性上網服務提供場所,提供電腦相關硬體,消費者可自由操控軟體設施。

未成年人在網吧上網,沒有父母監管,容易接觸到渲染暴力、色☆禁☆情等不健康網路遊戲。另外由於未成年人年紀小,自控能力差,容易沉迷於網路遊戲,從此流連於網吧,荒廢學業。有些孩子沒有經濟來源,為了花錢玩遊戲,甚至去偷去搶。

“朵媽”特別提醒:

△ 慎交網友

△ 不與陌生網友見面

△ 防範網路詐騙

案例一則:網聊誘☆禁☆姦未成年少女

被告人霍某某以虛假身份通過網路、手機短信等方式,誘導未成年少女及其他女網友進行含淫穢內容的聊天,在獲取她們的真實身份資料後,以公開聊天記錄、利用被害人頭像合成的裸☆禁☆體照片等方式相威脅,或者以幫助安排工作、教繪畫為由,逼迫、誘騙被害人見面,先後在全國多個省市的賓館、旅店房間或者霍某某經營的畫院,

對25名被害人實施強☆禁☆姦犯罪。

02

— KTV—

提供卡拉OK影音設備與視唱空間的場所。廣義理解為卡拉OK並提供酒水服務的主營業為夜間的娛樂場。包括量販式KTV和商務KTV。

KTV內提供酒水、食品,部分商家利益至上,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另外部分KTV的經營業主打著KTV的名號,實則暗中藏匿“黃賭毒”行為,以此獲取暴利。

03

— 酒吧—

BAR&PUB

提供啤酒、葡萄酒、洋酒、雞尾酒等酒精類飲料的消費場所。BAR多指娛樂休閒的酒吧,提供現場的樂隊或歌手,專業舞蹈團隊,“舞女”表演。PUB多指英式的以酒為主的酒吧。

“朵媽”特別提醒:

酒喝多了,即使是成年人,自控能力也會減弱,更何況是未成年人呢?

法律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酒吧作為主要提供酒類飲料的消費娛樂場所,顯然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

為什麼不要去?

01

安全隱患大,一言不合就打架

部分低端娛樂場所缺少完整的監控設備以及安保措施。兼之這些場所魚龍混雜,社會閒散人員“江湖氣息”濃重,喜歡用打架鬥毆解決問題。未成年人如果在現場,缺乏一定的自保能力和意識,也許一不小心就“躺槍”了。

02

閒散人士多,不良習性易沾染

社會閒散人員出入網吧、KTV等娛樂場所較多,未成年人戒備心理弱,容易被“蠱惑”。看別人抽煙喝酒甚至賭博、吸毒,覺得很酷很“爺們”。耳濡目染,易養成不良惡習。

03

煙酒黃賭毒,無孔不入難防備

部分娛樂場所經營者利益至上,對未成年人在娛樂場所內抽煙喝酒視若無睹,甚至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未成年人由於心智不成熟,在酒精的刺激下容易誘發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將毒☆禁☆品混入飲料、糖果中讓他人食用,有些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成為被動吸毒的受害者,從此深陷吸毒的泥潭。

案例一則(被害&犯罪)

那一年,小A還未滿18周歲,因為家庭貧困,小小年紀就來到某個大城市打工。因為未成年沒有身份證,找不到工作,小A輾轉來到一個KTV裡打工。從此她的人生天翻地覆。

在KTV裡小A結識了C姐。C姐問她:“想不想掙更多的錢?”小A想著掙更多的錢就可以幫助家裡減輕負擔,沒有多想就答應了。直到C姐帶她來到某個酒店房門口,和她說要和別人發生性關係,她才意識到C姐所說的掙錢多的工作就是賣淫。從那以後,小A從最初的不適應到越來越麻木,一直發展成幫助C姐聯繫嫖客,從中提取抽成。案發後,小A被法院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判刑,從一個受害者變成了罪犯。

朵媽說:

有些娛樂場所就像一朵絢麗的罌粟花,

吸引著部分孩子沉迷于此,流連忘返。

久而久之,他們漸漸變得:

沉迷於網路遊戲,和身邊的朋友越走越遠

抽煙、喝酒、曠課成了習慣

上課不知道老師在講什麼,考試試題看不懂

每天都是父母無休止的嘮叨

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娛樂,

但是要選擇健康的娛樂,並把握好娛樂的“度”。

祝同學們度過一個愉快幸福的暑假!

文案丨楊 瀾

編輯丨周陳霄

BAR多指娛樂休閒的酒吧,提供現場的樂隊或歌手,專業舞蹈團隊,“舞女”表演。PUB多指英式的以酒為主的酒吧。

“朵媽”特別提醒:

酒喝多了,即使是成年人,自控能力也會減弱,更何況是未成年人呢?

法律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酒吧作為主要提供酒類飲料的消費娛樂場所,顯然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

為什麼不要去?

01

安全隱患大,一言不合就打架

部分低端娛樂場所缺少完整的監控設備以及安保措施。兼之這些場所魚龍混雜,社會閒散人員“江湖氣息”濃重,喜歡用打架鬥毆解決問題。未成年人如果在現場,缺乏一定的自保能力和意識,也許一不小心就“躺槍”了。

02

閒散人士多,不良習性易沾染

社會閒散人員出入網吧、KTV等娛樂場所較多,未成年人戒備心理弱,容易被“蠱惑”。看別人抽煙喝酒甚至賭博、吸毒,覺得很酷很“爺們”。耳濡目染,易養成不良惡習。

03

煙酒黃賭毒,無孔不入難防備

部分娛樂場所經營者利益至上,對未成年人在娛樂場所內抽煙喝酒視若無睹,甚至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未成年人由於心智不成熟,在酒精的刺激下容易誘發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將毒☆禁☆品混入飲料、糖果中讓他人食用,有些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成為被動吸毒的受害者,從此深陷吸毒的泥潭。

案例一則(被害&犯罪)

那一年,小A還未滿18周歲,因為家庭貧困,小小年紀就來到某個大城市打工。因為未成年沒有身份證,找不到工作,小A輾轉來到一個KTV裡打工。從此她的人生天翻地覆。

在KTV裡小A結識了C姐。C姐問她:“想不想掙更多的錢?”小A想著掙更多的錢就可以幫助家裡減輕負擔,沒有多想就答應了。直到C姐帶她來到某個酒店房門口,和她說要和別人發生性關係,她才意識到C姐所說的掙錢多的工作就是賣淫。從那以後,小A從最初的不適應到越來越麻木,一直發展成幫助C姐聯繫嫖客,從中提取抽成。案發後,小A被法院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判刑,從一個受害者變成了罪犯。

朵媽說:

有些娛樂場所就像一朵絢麗的罌粟花,

吸引著部分孩子沉迷于此,流連忘返。

久而久之,他們漸漸變得:

沉迷於網路遊戲,和身邊的朋友越走越遠

抽煙、喝酒、曠課成了習慣

上課不知道老師在講什麼,考試試題看不懂

每天都是父母無休止的嘮叨

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娛樂,

但是要選擇健康的娛樂,並把握好娛樂的“度”。

祝同學們度過一個愉快幸福的暑假!

文案丨楊 瀾

編輯丨周陳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