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黃龍警方:民警巡邏不慎撞傷市民,調解未成建議司法解決
7月20日,一件民警因“注意力不集中”在斑馬線上撞傷市民的事件,由陝西黃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自己披露了出來。
該檔顯示,2016年9月20日15時25分許,陝西省延安市黃龍縣交警大隊民警高源駕駛陝J2286警號東風日產牌警車沿黃龍縣迎賓北路由南向北巡邏,行駛至黃龍縣福林灣社區門口對面時,由於在巡邏過程中注意力不集中,
案件發生後,黃龍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即交警大隊)事故中隊立即出警,對該案進行了調查取證。於2016年10月20日,對該事故進行了事故責任認定,做出了高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改梅無事故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不過,
該檔指出,涉事民警高源在事發當天(2016年9月20日)陪同張改梅到西安市醫院進行陪護,交警大隊在事故發生後積極配合醫院對傷者進行救治,張改梅住院期間所用醫療費不足11萬元,交警大隊先後為其墊付了醫療費12萬元。
該檔稱,2017年1月26日,陝西正義司法鑒定中心做出了張改梅之傷屬八級傷殘的鑒定書。
黃龍縣交警大隊指出,陝J2286警車車輛保險齊全(保額62萬元),張厚豔夫婦之訴求遠遠超出法律規定的賠償範圍及標準,同時也超出了保險公司的理賠範圍和標準,調解多次均未達成協議。
“由於我大隊既是交通事故的處理機關,
澎湃新聞從黃龍縣法院網查詢發現,張改梅就上述民事訴訟於2017年7月10日向黃龍縣法院提出撤訴申請,黃龍縣法院認為,張改梅申請撤訴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且系自願,准許其撤回起訴。案件受理費7201元,減半收取3600.5元,由張改梅負擔。
對於為何撤訴的問題,張改梅的丈夫張厚豔7月21日告訴澎湃新聞,妻子的治療花費了很多錢,家裡已經沒有錢打官司了。
對於51萬元的賠償要求,張厚豔說:“我從來沒有說過要賠51萬,我多次和律師溝通後,在律師的幫助下,依據法律檔提出了賠償39萬元的要求。”他表示,51萬元是交警大隊把12萬元醫藥費加上得出的。
家裡已經沒有錢打官司了。對於51萬元的賠償要求,張厚豔說:“我從來沒有說過要賠51萬,我多次和律師溝通後,在律師的幫助下,依據法律檔提出了賠償39萬元的要求。”他表示,51萬元是交警大隊把12萬元醫藥費加上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