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閑魚購買筆記型電腦被騙,買家起訴索賠
因認為閑魚賣家欺騙並強迫高價購買二手電腦,買家張先生以買賣合同糾紛為由將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退還8000元或履行約定,賠償張先生訴訟期間請假的工資(按照實際請假時間計算)。
原告訴稱,2017年6月26日,他通過閑魚APP與賣家A(後查明其是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店員)約定以面對面交易的方式購買一台二手筆記型電腦。交易當天原告在被告處付款後取貨離開時,被告知電腦有鎖,要交9200元進行過戶操作,並每週到回龍觀某營業廳進行刷機才能正常使用。期間,店員A以刷晶片為由,取走原告的電話卡,
原告認為,被告編造營業廳定制機資訊,不提供相關官方介紹,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脅迫用戶以高於新機的價格購買二手機器,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配圖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