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婚禮剛結束婆婆就說“我們給你面子了,你也該還錢了”
我和小剛是在工作以後經過媒人介紹認識的,認識的時候我們的年齡就不小了,都是奔三的人了。雖然沒有太多的感情,但是確實覺得彼此之間的各方面的條件都挺合適的,
在我們交往半年的時候我就懷孕了,當時我父母就催著我們趕快結婚,可是老公說懷孕頭三個月容易流產,就等三個月以後再結婚吧。可是真的等到懷孕三個月的時候,婆婆就說家裡沒錢拿彩禮,最後雙方父母爭論過後才勉強的給了三萬塊錢的彩禮。
現在這三萬塊錢的彩禮應該是很少了吧?可是就算這樣,在結婚那天,婚禮剛結束,婆婆就把我拉到一邊,伸手向我要錢。她說:“ 體諒你懷孕了,我們家給你辦了婚禮,也算給你面子了,現在你應該把彩禮拿回來了吧!”
婆婆這麼一說,
現在我就懷疑自己嫁錯了人,所以我現在想離婚,可是離婚了,我肚子裡的孩子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