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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國人最頭疼的“份子錢”是怎麼來的?幕後推手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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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份子錢,

可謂無人不知。作為中國民間的一種習俗和傳統,凡是親朋戚友結婚、生孩子、喪事等都需要送去一份關心和問候。因此,象徵著人情的份子錢由此而生。

份子錢誕生之初原本代表著對別人滿滿的祝福,也在這一來一往中傳遞著彼此真摯的情誼。然而,現代社會的份子錢卻漸漸“變了味”。越送越多的份子錢,也似乎成為親友間攀比的手段。錢逐漸成為衡量感情深淺的標準。

通常圈子裡一有人結婚,其他人的內心往往並非祝福,而是心裡暗自發緊:唉,又要破費了,就像被開了罰單一樣。如果遇上好友辦喜事還心甘情願,偏偏常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比 如沒見過面的親戚、同學的弟弟、單位管鍋爐的臨時工,不勝其煩。

而請柬本身具有的強制力,其效力不亞于交通警察開的罰單,收到請柬的無一例外趕緊湊份子錢。那麼,份子錢從什麼時候開始的?這可得從朱元璋時期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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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烏托邦夢想

每個民族都有一個自己的烏托邦,中國人的烏托邦又是什麼?或許,從《禮記·禮運篇》到《大同書》,中國人的烏托邦之夢便是對集體主義、平均主義的嚮往。

這種烏托邦的夢想對於從小生活在農村的朱元璋來說更是尤其執著。自然經濟下農民們的生活狀態是男耕女織,自給自足。宋朝詩人范成大描繪過一幅耕織圖:“晝出耘田夜績麻,

村莊兒女各當家,童孫未解供耕織,也傍桑陰學種瓜。”如果風調雨順,鄉村生活充滿平靜和安詳。但這種一家一戶的小生產是非常脆弱的,一有天災人禍,沒有多少剩餘的農民們往往破產。對這一點,朱元璋深有體會。

因此,站上權力巔峰的朱元璋特別希望能把自己手中巨大的權力與農民們淳樸、善良、互助意識結合起來,使農民們組成一個溫暖的大家庭,每個人都能過上勤奮耕織、生活有餘的日子。

“如此,貧富何患其不均,詞訟何患其不息,天下何患其不治。太平萬世,理必有然也。”

明初才子解縉曾給朱元璋提供了一份鄉村烏托邦的完美畫圖。在《獻太平十策》中,他根據《周禮》的記載提出,以每二百家編為一“裡”,

住在一起,“過失相規,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每“裡”在村子當中建一個鄉村會所,推選年高有德的老人坐在會所裡管理大家庭的事務。

會所兩邊設立學校,八歲以上的兒童都在這裡學習灑掃應對、日常勞作及禮、樂、射、禦、書、數,十五歲以上學習《詩》《書》等儒家經典。成年男子早晨都出工耕作私田或公田,晚間飯後都去學校學習道德和禮儀。學校後面設婦女活動室,婦女們相聚在這裡從事紡織縫紉女工。

2

互助精神催發份子錢源頭

其實,早在六百年前,為了督促人民生產,朱元璋就已經想出了與今天春耕生產動員會類似的非同凡響的主意。在朱元璋的理想王國裡,每個集體都應該充滿互助精神。之後朱元璋發佈鄉里之間互助互濟的文告,說:“鄉里人民,貧富不等。婚姻死傷吉凶等事,誰家無之。”

今後本裡人戶,凡遇此等,互相周給。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貧窘,一時難辦,一裡人戶,每戶或出鈔一貫,每裡百戶,便是百貫,每戶五貫,便是五百貫。如此資助,豈不成就。日後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輪流周給。又如某家或父母死傷在地,各家或出鈔若干,或出米若干資助,本家或棺槨,或僧道修設善緣等事,皆可了濟。日後某家倘有此事,亦如前法互相周給。雖是貧家,些小錢米亦可措辦。如此則眾擎易舉,行之日久,鄉里自然親愛。

3

明朝曾進行了互助社的探索

或許是農村淳樸的生活給朱元璋留下了深厚的記憶,他曾經對《周禮》有關記載進行了一項創造性的運用——建立了“鄉飲酒禮”制度。

每年春秋,各地鄉村要以每一百戶人家為單位,聚在一起,大會飲酒,由鄉里德高望重的老人率眾鄉民宣讀誓詞:“凡我同裡之人,各遵守禮法,毋得恃力淩弱,違者先共治之,然後經官;或貧無所贍,周給其家,三年不立,不使與會。其婚姻喪葬有乏,隨力相助。如不從眾,及犯奸盜詐偽一切非為之人,不許入會。”通過這樣的集會宣誓,培養民眾的集體意識和互助精神。而拒絕那些做過壞事的人入會,則是為了讓他們產生羞惡之心,以利改過。

不僅如此,朱元璋還進行過互助社的探索。洪武二十八年,他採納應天府上元縣典史隋吉的建議,命令鄉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組成一社,遇到農忙季節,誰家有病,則全社通力合作,協助其耕耘。

如此看來,“份子錢”的由來儘管並沒有在史書上明確記載,但其合理性卻在明代受到了極大推動。在逢年過節、好友結婚等活動上,互相送禮本是一件增進人與人之間感情的好事,放到當今社會,我們不妨多發揮出它的積極作用,少一點攀比和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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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精神催發份子錢源頭

其實,早在六百年前,為了督促人民生產,朱元璋就已經想出了與今天春耕生產動員會類似的非同凡響的主意。在朱元璋的理想王國裡,每個集體都應該充滿互助精神。之後朱元璋發佈鄉里之間互助互濟的文告,說:“鄉里人民,貧富不等。婚姻死傷吉凶等事,誰家無之。”

今後本裡人戶,凡遇此等,互相周給。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貧窘,一時難辦,一裡人戶,每戶或出鈔一貫,每裡百戶,便是百貫,每戶五貫,便是五百貫。如此資助,豈不成就。日後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輪流周給。又如某家或父母死傷在地,各家或出鈔若干,或出米若干資助,本家或棺槨,或僧道修設善緣等事,皆可了濟。日後某家倘有此事,亦如前法互相周給。雖是貧家,些小錢米亦可措辦。如此則眾擎易舉,行之日久,鄉里自然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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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曾進行了互助社的探索

或許是農村淳樸的生活給朱元璋留下了深厚的記憶,他曾經對《周禮》有關記載進行了一項創造性的運用——建立了“鄉飲酒禮”制度。

每年春秋,各地鄉村要以每一百戶人家為單位,聚在一起,大會飲酒,由鄉里德高望重的老人率眾鄉民宣讀誓詞:“凡我同裡之人,各遵守禮法,毋得恃力淩弱,違者先共治之,然後經官;或貧無所贍,周給其家,三年不立,不使與會。其婚姻喪葬有乏,隨力相助。如不從眾,及犯奸盜詐偽一切非為之人,不許入會。”通過這樣的集會宣誓,培養民眾的集體意識和互助精神。而拒絕那些做過壞事的人入會,則是為了讓他們產生羞惡之心,以利改過。

不僅如此,朱元璋還進行過互助社的探索。洪武二十八年,他採納應天府上元縣典史隋吉的建議,命令鄉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組成一社,遇到農忙季節,誰家有病,則全社通力合作,協助其耕耘。

如此看來,“份子錢”的由來儘管並沒有在史書上明確記載,但其合理性卻在明代受到了極大推動。在逢年過節、好友結婚等活動上,互相送禮本是一件增進人與人之間感情的好事,放到當今社會,我們不妨多發揮出它的積極作用,少一點攀比和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