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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拉了19人,客車司機被刑拘,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朵拉了19人,客車司機被刑拘

近期將移交至檢察機關

客車駕駛員張某,駕駛超員19人的客車進入濰坊城區後,被濰城交警大隊三中隊巡邏交警查住。23日,據瞭解,依據《刑法修正案(九)》,

張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警方刑拘,近期將被移交至檢察機關以提起公訴。

今年6月26日早上8點多鐘,濰坊濰城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辛銘和同事在轄區巡邏。在寶通街和月河路交叉路口附近,辛銘和同事發現,一輛客車正沿著非機動車道自西向東行駛,遂要求該車停車接受檢查。

這輛客車是往返于安丘南逯與濰坊之間的。駕駛員張某很快拿出了自己的A1A2駕駛證及其它證件。

經檢查,民警並沒有發現什麼問題。但當民警向車內望去時,發現似乎有人站在車廂過道裡,遂上車進行檢查。

“車廂過道裡站滿了人,明顯超員了。”民警告訴記者,經過檢查,當時車內共45人,但該客車核定載客人數僅為26人,超員19人,已屬於嚴重超員。

從2007年就開始駕駛客運車輛的張某似乎並沒有太在意超員的問題,他說,6月25日是農曆的六月初二,當地有回娘家的習俗。6月26日,恰逢週一,“回娘家”的人流和上班的人流匯在一起,車上的人就多了一些。以前他也曾遇到過幾次超員被查的情況,就是被罰款、記分處理。

“仍有駕駛員沒有意識到,超員過多,是要負刑事責任的。”辛銘告訴記者,修改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條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處拘役,並處罰金。而駕駛大型載客汽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50%以上或者超過額定乘員15人以上,就屬於嚴重超員,可以立案偵查。

據介紹,目前張某已被警方刑拘。被刑拘後的張某後悔不已,

因為他隨後就會被移交至檢察機關,以追究刑事責任。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