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百科|收購舊手機、轉發小視頻···你以為的“小事情”,可能都在犯法!
今天小編來和大家說一些生活中的看似“事兒小”但是“麻煩大”的事......
01
收購手機也違法
案情回顧
做手機生意的毛某在明知黃某出售的手機來路不明的情況下,仍然收購。其中,多次以較低的價格收購黃某盜竊的蘋果手機,經鑒定手機價值均在3000-4500元左右。最終,法院以毛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相應的刑罰。
什麼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檢察官說法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檢察君要提醒大家,對待來源不明的手機要慎重,
02
案情回顧
以案說法
我國法律嚴令禁止傳播淫穢製品,
檢察官說法
03
街頭隨處可見的“辦證”你敢信?
這張圖片想必夥伴們都不會陌生,在我們居住的社區街口、樓道,隨處可見這樣的“辦證”小廣告,小編在這告訴你,這種小廣告絕對不是“高手在民間”,你要是信了,你就攤上事兒了!
案情回顧
黃某因經濟問題多次向某公司借款,之後該公司要求黃某歸還全部借款。
以案說法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中規定的【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檢察官說法
很多人把辦個假證當成不值得一提的“小事”。盤點各地假證案件,其中涉及的證件種類多樣,對此我們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切莫把辦假證刻假章當成“小事”,否則,麻煩就可能隨時上門哦!
還是那句熟悉的話,法律對於一般人來說看似遠在天邊,但其實就在我們眼前。生活中的一些不注意有時就可能會釀成苦果,小編忠告大家:善小不為不犯法,惡小為之悔恨遲!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檢察官說法
很多人把辦個假證當成不值得一提的“小事”。盤點各地假證案件,其中涉及的證件種類多樣,對此我們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切莫把辦假證刻假章當成“小事”,否則,麻煩就可能隨時上門哦!
還是那句熟悉的話,法律對於一般人來說看似遠在天邊,但其實就在我們眼前。生活中的一些不注意有時就可能會釀成苦果,小編忠告大家:善小不為不犯法,惡小為之悔恨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