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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人必看!2017年農村獨生子女沒有這兩個證,不能繼承父母房產!

父母財產,其子女並非一定具有繼承權。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就是一個特例!某地區,一個家庭是獨生子女,由於其父母去世未寫遺囑,其子女在繼承房產時遇到與親戚的糾紛。

最終,主管部門判定為,房主(其父母)未將房產過戶給這名獨生子女,房產便不屬個人財產,應當與家中親戚共同分割。

下面,我們根據相關政策,為獨生子女家庭普及一下此方面的問題,僅供大家參考。

1.獨生子女非唯一繼承人

根據繼承法,獨生子女不是唯一繼承人,法定繼承人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

關於父母財產,一旦父母輩去世,沒寫遺囑,按照規定,祖孫三代都有財產繼承權,除非祖輩等放棄繼承,否則就需要均分。按照此規定,獨生子女不能全額繼承父母財產,只能得到一部分。

2.如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

根據相關政策法規,獨生子女要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首先需要提供遺囑公證書以及房屋所有權證。如果父母想讓房產全部留給子女,最好在年滿50歲後,提前寫好遺囑,可以選擇將房屋直接贈與子女,這樣避免以後出現財產糾紛。

現在不少地方房屋都有房產證,萬一父母沒有留下遺囑,獨生子女就需要通過辦理繼承公證或者訴訟方式,向有關部門提供有效的繼承公證書或判決書來繼承。

總而言之,農村獨生子女最好拿到以上兩個證書——遺囑公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便可以順利全額繼承父母房產,避免事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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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蓋世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