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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和我媽吵架,要你這樣的老婆有什麼用?

導 語

母親說:“為了錢,這個女人什麼都幹。你,還要娶她嗎?”我喜歡方敏,

暗戀了她三年。雖然,如今的結合是有些尷尬。

口述:陳韜

整理:慕城

“離婚”這兩個字,在我腦海中浮現過無數次。我也不敢相信,竟然能夠脫口而出。方敏聽完,整個人愣在當場:“什麼?你再說一次!”“是,離婚。你沒有聽錯,明天就去民政局!”站在陽臺,我深呼吸再深呼吸。母親躲在了客房,估計還不知道我的這個決定。

這個老婆,是我堅持娶回家的。與家裡的每個人,都鬧得天翻地覆。

方敏雖然沒有結過婚,但與別人有過私生子。那人帶著兒子,移民加拿大。母親說:“為了錢,這個女人什麼都幹。你,還要娶她嗎?”我喜歡方敏,暗戀了她三年。雖然,如今的結合是有些尷尬。

方敏知道母親不喜歡她:“你媽這樣,不怕我們無法相處嗎?”“親,

愛屋及烏。你做得到的,是嗎?相信你,為了我能夠做到。”可,原來都是我的一廂情願。方敏嫁給我三個月,每天都和母親為著小事大吵小吵得沒完沒了。父親實在忍無可忍,跑到姐姐家避難。

“陳韜,你重新買個房子吧。”這別墅,就是為了與方敏結婚買下來的。有父母的退休金,還有我這些年的全部積蓄。重買?租,都覺得吃力不消。“不可能,有舒服的地方不住、讓她們住哪裡去?”“你姐姐家。

”不可能,這不是將我父親母親逼走嗎?不可以!

原以為,這件事會告一段落;方敏與父母親的不和,只是暫時的不適應。錯了,我大錯特錯。這兩個女人,少了我與父親的調解就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順眼。母親說:“你想趕我走?我還想兒子和你離婚呢!”方敏說:“你兒子不和我離婚,你愛看我臉色?”

千不該萬不該,上周方敏把我媽氣得從樓上摔下來。母親說,方敏推的。方敏說,母親冤枉她。

還在病房詛咒我母親,老不死什麼之類的。我不是媽寶男,但孝順父母是一定要的。加上方敏居心不良,她就要逼走我的父母、獨佔別墅。女人,這個女人太狠了!

母親回到家,總是躲在自己的房間。吃飯也不願出來,說:“省得你左右為難。”是時候,做出決定了。

我,心平氣和的問:“方敏,和母親和睦相處吧。家和萬事興,好嗎?”“不行,這個家有她沒我、有我沒她!”好,離婚。這種老婆,娶回家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