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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樂人注意:博樂交警部門嚴查無證摩托車、超標電動車

近幾年博樂的發展大家有目共睹,

在出行便利的同時,

仍沒有擺脫摩托車、電動車

困擾城市交通的頑症痼疾,

他們各種“風騷”的走姿,讓人驚心。

隨意闖紅燈

強行變道

隨時急停急刹,坑死跟車車主

把自己當大車,佔用機動車道

隨意停駐,把公路當己路

而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車更是猖獗,

在網上隨便搜索了一下無牌無證摩托車交通事故,結果.......

這些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車遊走在交通法規的"灰色地帶"。

從7月1日起,博樂市交警大隊共查處無證駕駛摩托車、超標電動車147起,對駕駛人依法處以200元罰款,並責令車主進行掛牌落戶;

駕駛報廢摩托車117起,

報廢摩托車依法進行收繳,予以強制報廢,對駕駛員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和安全教育學習。

沒錯,這就是現在我們廣大電動車駕乘人員的現狀。超員、不帶安全頭盔、無證駕駛、隨意穿行、未購買保險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存在極大交通安全隱患。

那麼問題來了。

問題一:何為超標電動車

嚴格說來,現在市場上的部分電動車,並不屬於非機動車輛。一直以來國家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整車主要要求為:

1、最大設計車速不大於每小時20公里

2、整車重量不大於40公斤

3、電動機額定輸出功率不大於240瓦

4、輪胎寬度不大於54毫米

而現在在馬路上行駛的一些二輪電動車等,無論是從外觀、重量、功能、時速上,都遠遠超出了國家規定的標準,將納入機動車管理範疇。

問題二:駕駛電動車需要什麼駕駛證?在哪裡辦理?

駕駛電動車也要“有效證件”哦!

二輪電動車需持E照或F照,

三輪電動車需持D照(等同於三輪摩托車)。

現博州需要學習D、E、F照的市民可到博州技校、宏源駕校、匯源駕校、順翔駕校、祥峰駕校、鐵牛駕校、精河駕校辦理。

需辦理C照的市民可前往全州各縣市駕校諮詢辦理。

教訓案例

第一宗“罪” →超速行駛

根據國家規定,電動車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0公里;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路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可事實,

不少電動車甚至可以與機動車並駕齊驅。

第二宗“罪” →擅自改裝

除了將電動車開到最大速度行駛,有些人還特意將車進行改裝。限定時速20公里,改裝後可跑80公里,最高時速甚至達100多公里。摩托車的改裝就更是屢見不鮮了,還有加裝遮陽傘潛在危險不容小覷。

第三宗“罪” →無視交規

由於電動車、摩托車太靈活不便於管理,駕駛人交通法規認知缺乏、無牌、無證等問題,闖紅燈、逆行、搶行、隨意變道、無視他人行使、邊騎車邊打電話似乎成為了他們的家常便飯。

第四宗“罪” →占道行駛

人行橫道上、機動車道上、公車道上……無處不在的電動車、摩托車在人群、汽車、公車中穿行著。他們會與走在路上的你擦肩而過,會與機動車“飆車”,總之不管有沒有路,都能讓他們騎出一條路來。

第五宗“罪” →超載電動車、摩托車原本是輕便靈活的,然而,一輛車載著好幾個人,車周身捆綁著大小包裹,或者讓小孩站在車踏板上,諸如此類的現象在我們身邊比比皆是。這樣的超載,不得不使車輛變得笨拙,騎行人難以掌握平衡,甚至於來不及躲閃迎面而來的小汽車。

第六宗“罪” →野蠻駕駛

除了以上幾種駕駛行為外,騎電動車、摩托車的人們還會有各種讓你想像不到的行為:突然從某個路口沖出來、在馬路中隨意穿行、想走就走想停就停,利用自身輕便的優勢,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第七宗“罪” →隨意停放不管是人行橫道、自行車道,還是公車站、社區門口,只要有個空,就能停上幾台甚至數十台的電動車、摩托車。這些車一般都裝有防盜警報裝置,稍不留神碰到它就會吵個不停,嚴重擾民。

騎 車 攻 略

也許有些朋友還不太清楚駕駛電動車、摩托車的要求,沒關係,在這裡交警蜀黍總結了一套駕車的“三字經”送給大家:辦駕證、買保險,戴頭盔,靠右行,不超載,不超速,不闖燈,不逆行,不亂停,不占道,不改裝,遵法規,講文明,安全行。

第三宗“罪” →無視交規

由於電動車、摩托車太靈活不便於管理,駕駛人交通法規認知缺乏、無牌、無證等問題,闖紅燈、逆行、搶行、隨意變道、無視他人行使、邊騎車邊打電話似乎成為了他們的家常便飯。

第四宗“罪” →占道行駛

人行橫道上、機動車道上、公車道上……無處不在的電動車、摩托車在人群、汽車、公車中穿行著。他們會與走在路上的你擦肩而過,會與機動車“飆車”,總之不管有沒有路,都能讓他們騎出一條路來。

第五宗“罪” →超載電動車、摩托車原本是輕便靈活的,然而,一輛車載著好幾個人,車周身捆綁著大小包裹,或者讓小孩站在車踏板上,諸如此類的現象在我們身邊比比皆是。這樣的超載,不得不使車輛變得笨拙,騎行人難以掌握平衡,甚至於來不及躲閃迎面而來的小汽車。

第六宗“罪” →野蠻駕駛

除了以上幾種駕駛行為外,騎電動車、摩托車的人們還會有各種讓你想像不到的行為:突然從某個路口沖出來、在馬路中隨意穿行、想走就走想停就停,利用自身輕便的優勢,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第七宗“罪” →隨意停放不管是人行橫道、自行車道,還是公車站、社區門口,只要有個空,就能停上幾台甚至數十台的電動車、摩托車。這些車一般都裝有防盜警報裝置,稍不留神碰到它就會吵個不停,嚴重擾民。

騎 車 攻 略

也許有些朋友還不太清楚駕駛電動車、摩托車的要求,沒關係,在這裡交警蜀黍總結了一套駕車的“三字經”送給大家:辦駕證、買保險,戴頭盔,靠右行,不超載,不超速,不闖燈,不逆行,不亂停,不占道,不改裝,遵法規,講文明,安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