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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主動退還庚子賠款,卻被看做是一個巨大的陰謀,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導語:庚子賠款,是指1901年,清政府跟11個列強簽訂的一個戰爭賠款條約,即《辛丑合約》,條約規定,中國需向11個列強賠款4億5千萬兩白銀,這筆賠款以中國的海關稅銀做為擔保,年息4厘,

分39年還清,算下來中國總需要支付9.8億兩白銀。

庚子賠款中,俄國所占到的比例最大,占到總數的28.97%,其次是德、法、英、日、美、,意、比等國,其中美國是庚子賠款中最為特別的一個國家,因為從1909年開始,美國第一個站出來減免並退還了中國的庚子賠款,按理來說主動減免中國的賠款是件好事,

但是美國的這次主動退還賠款的行為,被中國人罵的是狗血噴頭,認為這是美國一個巨大的陰謀。

1908年5月25日,美國國會通過羅斯福的諮文,向中國中國政府正式聲明,美國將退還庚子賠款一半的款項給中國,但是規定,

這部分錢只能用來發展中國的教育,並且規定,從收到退款的第一年起,清政府必須每年向美國派遣100名留學生,到了30年代,美國已經超過日本,成為接受中國留學生最多的國家,胡適、竺可楨、錢學森都是受到庚子賠款影響的人物。

美國之所以被罵,就是因為美國雖然退還了錢,

但是對錢的用途做了明確的規定,因為美國伊里諾大學校長詹姆士在給羅斯福的信中說到:哪一個國家能夠做到教育這一代中國青年人,哪一個國家就能由於這方面所支付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業上的影響取回最大的收穫。”“商業追隨精神上的支配,比追隨軍旗更為可靠。”最後事情的發展也確實是這樣的,當這些留學生回國後,很快便掌握了中國的政治命脈,
直到上世紀40年代,中國一直是美國最親密的一個准盟友,事情的結局就是這樣,至於美國該不該罵,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見解,誰都有理,但是誰都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