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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被吊銷駕照還照開車,濟南男子被拘10天罰1000元

對於涉牌涉證等嚴重違法的嚴查在行動還有曆下交警大隊,

25日,曆下大隊利用資訊研判結合路面警力,查處了一名酒駕被吊銷駕照後仍舊開車上路的駕駛人,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10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這名駕駛人姓劉,安徽人,他首次被交警查處還要追溯到2016年08月23日的深夜,當天23時45分許,、劉某飲酒後駕駛車牌號為魯Axxx52的小型汽車,在天橋區北園大街北園銀座門前被天橋交警查獲,目前劉某駕駛證處於吊銷狀態。

曆下交警大隊資訊研判小組通過資訊研判,發現劉某本人在駕照吊銷期間仍然駕車。綜合大資料分析,確定劉某經常駕駛車輛在漿水泉路、二環東路、解放東路一帶活動。7月25日清晨,大隊在上述路段路安排警力將車輛及駕駛人劉某某查獲。在查處期間,駕駛人劉某為逃避檢查多次闖紅燈加速逃竄,

民警緊追不捨最終在解放東路燕翔苑北門將其控制。在強大的證據面前,劉某承認了自己在駕駛證吊銷期間仍然駕車的違法事實,曆下交警于當日對劉某做出了罰款1000元、10天行政拘留的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實習生 熊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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