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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只知道工資要繳個稅,卻不知道工資條上的這些項目可以稅前扣除!

月初,工資條握在手,有人歡喜有人憂,看著個稅那一欄,大部分心裡都是一萬個不情願但卻無可奈何的。但是,大部分人都只知道工資要繳稅,卻不知道工資條上的這些項目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說到這裡,小編想問大家,工資條上的稅前扣除你知道什麼意思嗎?工資條上哪些要併入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哪些可以稅前扣除?今天,財大大就跟大家聊聊工資條上的那些秘密~

首先,我們來看看哪些是需要計征個稅的~我們國家個人所得稅相關法律條款中有規定: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都應該交個人所得稅。

個稅如何繳納呢?根據相關規定:以每月工資、薪金收入額減除3500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這裡的3500元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個稅起征點,適用於中國國籍,外籍人員起征點為4800元。

下面財大大就要跟大家說書可以稅前扣除的項目啦,工資條上體現的以下我三個項目可以稅前扣除:

1、三險一金。①三險也就是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符合規定的可在稅前扣除;②公積金的話,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

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有一點需要注意,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需要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2、企業年金:根據有關政策,個人繳納年金的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可以從當期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公益性捐贈:個人公益捐贈額未超過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現在你清楚了嗎?這麼多年的工資條咱可不能白領了,該瞭解的還是需要瞭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