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假煙現形記 炎陵公安破獲一起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案

溫馨提示

吸煙容易 生命不易

且戒且珍惜

1、快遞物流傳假煙 民警悄然跟進

今年上半年,炎陵縣公安局掌握線索:福建省詔安縣籍人游某某,曾多次通過物流、快遞、親自送貨等方式向炎陵縣銷售疑似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

縣局立即跟進,果斷展開前期線索經營,縝密偵查。

2、合成作戰齊發力 偵破過程精細部署

(前期線索研判碰頭會)

2017年5月,縣局調集治安、網偵、派出所、刑偵多個部門精兵幹將,聯合炎陵縣煙草專賣局合成作戰。譚紅波局長、譚小武政委多次參加案件分析會指導工作,陳清林副局長全程參與偵查,既當指戰員又當戰鬥員。

2017年6月——

前期籌備,

時機成熟。

抓捕行動,隨時待命。

3、送貨途中人贓俱獲 假煙品牌眾多

(現場抓獲送貨嫌疑人)

2017年6月2日5時許,游某某夥同王某某駕駛一越野車從廣東省趕至炎陵,將疑似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送貨至炎陵縣霞陽鎮居民尹某某處。

民警將進行交接貨的3人當場控制,並在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的大力協助下,當場檢查出疑似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包含“芙蓉王”、“中華”、“荷花”、“精品白沙”、“利群”等品牌。

同日,縣局民警將負責銷售的炎陵縣霞陽鎮某商店店主李某某、鐘某某夫婦,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

4、銷售鏈條“一鍋端” 假煙終現原形

繳獲假煙數量:780餘條

涉案價值:近70萬

銷往:炎陵、井岡山、泰和等市縣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行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行為是生產、銷售行為。

目前,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犯罪嫌疑人遊某榜、王某泰、李某園、尹某明已執行逮捕,犯罪嫌疑人鐘某紅取保侯審。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什麼就完了?

你問假煙的原形還沒說呢?

繳獲贓款-“原形”

假煙“原形”還能是什麼呢

是金錢、是利益

是驅使人犯罪的

無盡貪念呀...

來源/炎陵公安

繳獲贓款-“原形”

假煙“原形”還能是什麼呢

是金錢、是利益

是驅使人犯罪的

無盡貪念呀...

來源/炎陵公安